贪腐案,不能“捂在闷罐里”审理


新华网西宁7月31日电(记者吕雪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日通过表决,确认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何再贵依法逮捕措施的函》。(7月31日《新华网》)

据有关新闻报道,集青海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青海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诸多职务于一身的何再贵,早已于2008年12月份,即被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公安厅厅长职务,直至7月底被正式批准逮捕。大胆地预测一下,何再贵的问题应该是相当严重。

从何再贵案历时半年多才最终被批准逮捕一事来看,至少暴露出中国人大、政协当前体制上存在着的弊端:因为何再贵在被免去公安厅厅长职务之前,应该是已经被“双规”了的,甚至可以说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何再贵从被“双规”至6月底被“暂时停止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期间,青海省还要召开一次人大会议,那被“双规”甚至是已经失去人身自由的何再贵,是否有参加省人大、履行参政议政的权利呢?此外,何再贵在被罢免人大代表之前,有关部门是否有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呢?

像何再贵这样已经被“双规”甚至失去人身自由,但却继续拥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比比皆是,这也暴露出中国法律和体制之间不衔接的弊端。

该案给社会带来的最大遗憾是,事发已经半年多了,可何再贵案的细节,对于本应拥有知情权的公众却做得滴水不漏。人们不知道公安厅长何再贵因何被免职?甚至何再贵被中纪委“双规”也都来自于“马路消息(汪洋语)”。

当然,有关部门一定会按照常规进行申辩:该案目前还处于侦查阶段,为便于办案、防止泄露案情,必须保密。

我不知道涉及贪腐分子的案件为何总是一直保密?想想同为中国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贪腐案,案情是天天见诸媒体,其办案部门总是主动地发布陈水扁案的最新消息,我们在《中央电视台》四套也几乎天天能看到陈水扁案的最新进程及民间对陈水扁贪腐案的情绪表达。

可大陆贪官从被调查、被“双规”、被逮捕直至审理过程,就那么几个人参与,对民众一律保密。因此,很多案件的审理结果,受到民众的质疑就毫不奇怪了,一些案件被民众质疑是“官官相护”的结果,更有一些大案、要案甚至在民间被认为是“为了保护更大的贪官、使家人享受好日子”而受到威胁或心甘情愿“将所有问题都一起扛”。

要想消除民众的质疑,就应该给予民众以知情权。再说,从中央政府一直推行的“政务公开”活动,也要求有关部门将那些涉及公众利益的贪腐行为公之于众,凡不影响案件侦查、审理的细节,都应该及时公之于众,主动接受民众的监督,在“阳光”下办案。

中国要加大反贪力度,“透明办案”必不可少,将贪腐案件“捂在闷罐里”审理的做法更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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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厅原厅长何再贵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