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事业发展角度看省管县
本人之前有篇文章是从经济角度看省管县。省管县是近几年各方关注的一个改革的热点,具体本人研究不是很深入,但是一直关注着。近日国家出台了财政上省管县的指导文件,这应该是真正实际上推动省管县改革的规范指导文件。相关改革问题中央试点和文件提倡推动早就开展,但是地方上的动作实际上推动是否得力,就不得而知了。广东07年就热传确定若干省管县试点名单,但是直到近日文件出台,又才再度兴奋的提起,实际上两年来本人就没有听到相关的更多的消息。省管县,相关改革该如何推动,为什么地方上没有积极性?
省管县,不止是财政分配上实现发展公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层级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出台了财政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就有人质问何时能推动行政上的省管县。这个难度是较大,但是也是早晚的事情。在这里,本人想提的是,省管县,更不能忽视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考虑。也就是说,省管县,还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这从何说起呢?最近了解到,上海社会组织管理方面,除了浦东综改特批,上海是不允许各区成立行业协会的。也就是说,上海那么大的一个地盘,各行各业都只有市一级的行业协会组织。而在近几年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发展社会事业,推动政府采购转变政府运作模式的过程中,行业协会等的社会组织的作用日益显现,各区都有成立发展自己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需求,由于市里不允许成立行业协会,于是各区出现了很多类行业协会的社会团体组织。从这一点推衍,比如一般的省市,只要有一级政府的存在,应该就有同一层级的社会组织的服务配套,不然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就实现不了。那么,有地级市或是象上海这样的直辖市的霸道政策,则下一级政府就不可能形成配套的社会组织,也就不可能真正的扩权,进而转变政府职能。在这个意义上说,省管县,从而实现县级形成配套的社会组织构建,是在根本上实现基层县级政府真正扩权和转变政府运作模式的基本要求。
当前,在县级政府中,意识到社会组织的作用意义,主动转变政府运作模式的是少之又少。目前较为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构建试点,走在前列的是上海和深圳,但也还没有全面普及。就最近了解的情况,两地综合起来,应该可以全面的推动相关方面的全面推动了。在综合推动方面,深圳的改革试点力度相对较大,全面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虽然有很多值得检讨的地方,但是方向是对的,相关需要完善的地方可以逐步补救,但是不能走回事业单位的运作模式是肯定的。比如文化上的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方面,改制之后还是需要政府的补贴,但是以后政府补贴养项目而不是养人才是正确的做法。在基层社会服务改革摸索方面,上海基层的不少成功做法无疑做实了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基础,也为政府向服务性转型奠定相应的基础。两方面都还没有做全,比如深圳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加强基层社会服务体制方面,力度还有待加强,上海在事业单位改制和完善社会组织体系构建方面,同样还需多做努力。而在整个社会事业发展和政府的运作模式的转型要求上看,县级是最基本的政府层级,县级社会组织应该是整个社会组织体系的基础。比如上海,如果上海只作为一个城市来定位,只有一个社会组织层级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区县一级政府的存在就没有必要了。反之,区县一级政府的存在,就必然要求上海市政府在发展社会组织方面的政策必须做出调整。如果说城市区域的区一级政府划分太小,功能不全,社会组织的细分反而不利于社会管理和运作,那么若干区的合并为大的辖区以便社会组织的完善构建就很是必要了。而从这一点来看深圳,深圳撤消区级政府完善一级政府组织的构建是科学的选择。
县级作为社会组织构建的起点政府层级,是较为科学的,个别城市的级别的较高定位自有其城市化的特征要求,区域定位上是根本的界别标准。而县级之上,省直管无疑是最科学的,因为社会事业发达之后,政府的管理相对当前的管制制度,小政府的特征将十分明显,再存在地级市一级政府完全就没有必要了。而在社会组织体系来说,统一于若干县之上的市级社会组织构建无疑是不科学的。在这点上可以根本否决掉地级市政府层级存在的意义。
200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