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我出资200万,朋友出资300万。我们两人想自行约定股东的分红比例,即不按照出资比例来分红。请问谢律师,这种做法法律允许吗?多谢赐教。
谢恒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许可此类做法。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有权自行约定分红比例。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协议等证明公司全体股东合意的法律文件来约定分红比例。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通过公司章程的形式约定分红比例。
谢恒律师提示:股东另行约定分红比例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否则,分红比例只能依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而定。
谢恒律师注:本作品允许免费自由转载(用于营利目的除外),转载时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与知情权。否则,一经发现侵权,本律师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作者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