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打几只野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让海南省文昌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曾齐没想到的是,自己就是因这样的“小事”丢了“乌纱帽”。(2009年5月15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人都有爱好,官员也不例外。爱好玩枪打鸟的官员估计也不在少数。而公然在上班时间跑到鸟类自然保护区去打鸟,可能并不多。因此,对这样无法无天的官员进行问责,摘掉其头上的“乌纱帽”,实在是非常必要。
不过,该打鸟官员在得知当地警方以非法持有枪支和猎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为由对自己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决定后,曾非常诧异:“这点小事也要拘留我?”曾齐被带至派出所调查时,也曾认为这是“小事一桩”,不值得“小题大做”。真的如其所说,警方是在“小题大做”吗?非也。
首先,上班时间不在岗而去打鸟,就不是小事。从报道可以看出,4月8日,星期三,是正常的工作日,身为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的副局长,居然连起码的工作纪律都不顾,连起码的工作责任心都没有,驾着公车伙同另外两人前去打鸟玩乐,这样的行为是“小事”?如果连工作可以不干但鸟儿可以不打,都认为是“小事”,实在不知对于该官员来说,什么是“大事”,“要事”了?!
其次,跑到保护区中打鸟,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也绝不是小事。自然保护区的鸟类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这个恐怕连普通老百姓都是清楚的,想必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的这位分管副局长,也不会不了解。但是他却明知故犯、知法犯法,这样的行为,能算“小事”?如果这都是“小事”,那么其在工作岗位上能把什么当“大事”呢?没有法治观念的官员,又怎么可能讲科学、讲技术、讲原则、讲法律呢?官员非法打鸟,绝不是无知,而是目无法律、无法无天。如此地无视法律规定,绝不是“小事”。
一个堂堂的副局长,正在仕途的“上坡”路上,却因为打鸟而“丢官”,似乎的确有点不值得,其本人可能也觉得有点委屈。但是,对这样的官员进行严肃处理,实在必须。
一来可以让那些游手好闲的公务人员紧张紧张。一些机关干部,心不在工作上,而在吃喝玩乐上,成天优哉游哉,混事当混混官,占用着国家资源,却不干正事、不干好事、不干实事,对他们经常性地敲一敲警钟,很有必要。
二来可以让那些无视法律的党员干部警醒警醒。少数党员干部平时信奉“官大”、“权大”,从来不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约束都没有,法治意识淡漠,法治头脑欠缺。蛮干、乱干,乱行政、乱作为。常言道,“玩火者必自焚”,谁拿法律不当回事,法律也会拿他不当回事,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得付出代价,哪怕他是再大的官,有再大的权,也一样要受到惩罚。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就在曾齐拘留期满释放当天,文昌市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曾齐不再担任文昌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但是,另据有关媒体报道,尽管曾齐因“打鸟”丢官的事在文昌当地早已是沸沸扬扬,但文昌多个政府部门面对记者的采访,却不约而同地称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不知某些部门忌讳什么,又害怕什么?不知该被免职的官员会不会又在不久以后再度“复出”?不知类似的事情会不会在其他地方发生?但愿笔者是杞人忧天,但愿我们的官员队伍越来越健康、越来越先进,但愿我们的国家越来越民主化、越来越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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