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能被感知


                                                                作者:刘保强
 
    近代西方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鼻祖,英国哲学家贝克莱,提出了“存在即被感知”这一著名的哲学论断。这一观点颇具影响,至今仍被一部分唯心主义者视为真理。我们当然不能说这一观点毫无意义,但很显然这一观点是存在较大问题的!那么,它的问题在哪里呢?其问题在于它使存在依赖于了感知,使存在变成了感知的结果。这一点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脑外事物并不会依赖于感知而存在。否则的话,生命就无法产生。众所周知,有了生命,才有了感知,如果被感知是存在的基础的话,生命这一存在又该从何而来呢?如果说生命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这一存在又是从何而来呢?它的存在是否依赖于感知呢?显然,这一观点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那么,这一观点是不是毫无价值呢?当然也不是!那么它的价值在哪里呢?显然,它告诉了我们人类证明事物存在的唯一方式是感知。这一点显然是合理的!因为人类要想证明一个事物存在,必须能够感知到这一事物,否则你根据来什么说它存在呢?显然,那些被凭空想象出来的事物在现实中是找不到它们存在的依据的。我们当然不能说它们存在!对于那些在现实中有一定依据,但尚未被证明的事物,我们虽然不能说其不存在,但在证明其有之前也不能说其一定存在,充其量只能说其是一种可能存在。如果有人假设了一个永远也无法被感知的事物,我们只能说其不存在。因为没有人能证明它存在,也找不到它可能存在的任何理由。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存在即被感知”这句话是有着很大问题的,虽然感知是人类证明存在的唯一方式,但感知显然既不是脑外存在产生的条件,也不可能成为脑外存在的来源。显然,我们是不能说存在就是被感知的!那么,我们能不能改进一下这句话呢?答案是肯定的!当我们在“即”字与“被感知”中间加入一个“能”字,说“存在即能被感知”时,我们发现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既保留了感知是人类证明存在的唯一方式的正确观点,也有效的去掉了把感知当做存在的来源和存在产生的条件的错误观点,使一个阐明主观唯心主义思想的著名论断彻底转化为了辨证唯物主义的有力论据!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能”和“不能”都是客观的,它们不会随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加入这个“能” 字后,当然就会对人的主观意志构成限制,从而使其由唯心转化为唯物。当然在加入这个“能”字后,我们对这个能的理解还要不只是局限于一时一地,而是要将这个能放在任意的时空条件下。也就是说,这个能不受任何时空条件的限制,无论在何时何地一个事物只要能被感知,它就存在或者说它就是一种存在。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能被感知是存在所必须具备的一个本质属性,或者说一个存在必须具有能被感知性。
 
说明:这是我在以前和网友讨论时形成的一个观点,后来一直没顾上详细写一下,这两天和两位持不可知论观点的网友辩论时又用到了,于是就花了些时间写了一下。由于写的仓促,难免有些不妥和不足之处。还请学界前辈及各位网友针对文中观点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或提出质疑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