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一定要勤工俭学


  大力提倡大学生勤工俭学,实行多样化学生资助与劳动报酬方式。早在1957年刘少奇同志就提出应提倡勤工俭学,开展课余劳动。他认为,国家提供助学金只能解决困难学生一部分困难。不能设想,国家的助学金可以无限制地增加;不能设想,学生中所有的困难都全部由国家揽起来予以解决。青年不应该一有困难就完全躺在党和国家的怀里,只懂得伸手向国家要,而不去自己动手想办法。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对所有学生实行贷学金制,国家财政用于高等教育的部分开支用来贴息或减息,由学生家庭或亲戚朋友担保;研究生或博士生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助教金制和助研金制,鼓励研究生或博士生从事教学辅助、科学研究活动,并使他们的劳动和贡献得以补偿;学校鼓励、帮助学生节假日或假期在校区内从事有偿社会服务的勤工俭学,这既改善了学生的经济条件也帮助学生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组织学生参加课余劳动,提倡勤工俭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只要认真加以倡导,我国学生也大多具有这方面的积极性。应把提倡勤工俭学作为今后高等学校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学生个人经费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