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敬亭论坛看到一转帖《湖南郴州老汉向法院院长下决斗书》。决斗书是位名叫彭北京的老汉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和郴州中院执行局郑建华局长下的。帖中说到:本人彭北京,现以55岁之身,郑重、正式地向尔等青壮年之躯公开提出决斗!我自愿接受年龄和体能上的不公平,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
一个法治社会,我作为一介老村夫,明知体魄不如正处青壮年时代的尔等,却还要放弃法律途径和其他和平解决方式,转而以一种最原始的血腥方式来与你俩决斗,皆因不满尔等的借权欺民、野蛮无耻和国家机器对百姓利益的沉睡。
一个法治社会,我作为一介老村夫,明知体魄不如正处青壮年时代的尔等,却还要放弃法律途径和其他和平解决方式,转而以一种最原始的血腥方式来与你俩决斗,皆因不满尔等的借权欺民、野蛮无耻和国家机器对百姓利益的沉睡。
近十年来,我一直相信法律,相信打着“人民”旗号的法院,也曾相信尔等所谓法官的人,但我现在终于发现,任何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在尔等无良法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法院和无良官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go-vern-ment中,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官方支持。官欺民,民怨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基于男人的基本血性,愿以一己之躯,让全国民众看到咱湖南郴州人的悲壮和尔等无良官员的残酷。
读罢此帖,笔者心情很是沉重。彭北京一年逾55岁的老汉,向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两位青壮年发出原始生死决斗书。为何?皆是因为对司法公正的失望。
在民众的心目中,法院代表着公平公正,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法院院长是人民代表选举产生的,是地方最高司法行政长官之一。人民代表选举出来的地方司法行政长官是为人民维护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
然而,彭北京近10年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却屡屡为果。法院院长李晓龙放纵下属违法行为,中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知法违法,以执行的名义,常年个人打白条占用他的巨额执行款而拒不归还或说明去向。试问,李晓龙是如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执行局局长郑建华是如何代表正义,维护公正的?
司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改革等重要使命和重大责任。应该具备四种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从这个角度来讲,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忘记司法机关四种能力的要求,他们不仅没有维护社会的稳定,反而在制造社会矛盾;不仅没有保障社会公平,伸张正义,反而是为虎作仗。在万般无奈之下,彭北京老汉只好以原始的决斗形式,以老弱之躯,向两位法官下决斗书。笔者痛心疾首地责问:这样的决斗书是否是对司法公正的一种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