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这个话题我们老生常谈,但是在当前形势下,我发现地方政府对它的认识和在实践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以前我说过,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没有人愿意得罪人,愿意采取实质性的行动,除非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侵犯,但是对于腐败的态度民众依然是很憎恶的,但是除非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一般不会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而当下腐败的高发领域主要来自于工程承包等经济方面,而这些方面的支出都是由政府埋单的,也就是说很模糊的,这类型的支出可以说既跟一般民众有关,又好似无关,有关的是虽然花的是政府的钱,但也是纳税人缴的,所以面对这方面的腐败行为民众一般是不会站出来的,只有相关的利益方分配不均者或是竞标不成功者站出来,同时不管什么类型的腐败,地方政府的态度变得更加模糊和暧昧起来,他们只有在巨大的压力下才肯表态,由此我想可能他们不希望自己安置的班子散了,影响整体工作的开展吧!也就是说政府有政府的考虑,老百姓也有自己朴实的考虑,但关键是何时这两种考虑能走到一块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在此,我希望在地方政府在当前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遏制应有所作为,应该首先站起来表态,遏制,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