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更加重视政府公关


一、“科特勒营销”的一个薄弱环节

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的今天,营销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问题。

  传统的“科特勒营销”理论体系认为:市场是确定的并可以被彻底认知的,市场是完全的并合乎理性的,只要有好的产品、定价、促销和渠道,实现了4P战略的最佳组合,任何企业皆可成功。一句话,市场是完美的,所以营销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问题。

然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果真如此灵验吗?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实际上市场的本质是不确定的,其结构是不完全的,营销不能仅仅只依靠“看不见的手”,很多时候“看得见的手”更有必要。而中国的企业,往往习惯于政府给予直接的支持,例如直接退税、划拨土地、直接资金投入等,这些现在已经很难获得政府的同意,一方面是政府必须面对国际规则的约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央政府早就明令禁止这些行为了,很难实施。

换个思路,如果企业可以更自主地将自己的要求“打包”,提成有特色的方案,阐明对国家、对产业的意义,成功的概率就会增加不少,而且也可以免除政府对“企业乱要资源”的不信任,同时便于监督管理。

世界范围内,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为企业家们所重视和依赖,政府和政治是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的最强大的力量。100多年前,著名的德国奔驰汽车公司的开山之父卡尔本茨先生就对属下有过这样的训词:请记住,与政府修好,是本公司最大的公共关系。一些世界知名企业也将与当地政府处理好关系,放在拓展市场的首要工作。如柯达公司与政府关系使命声明:“和中国各级政府建立友好相互信任和可持续的关系,并利用这种关系促成有利于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政策、法规和做法,同时增强柯达目前和未来的商业机会以及保护柯达在大中华区的投资。”

出于对“纯粹市场”的推崇,在“科特勒营销”那里你几乎找不到政府的位置,政府只是一个孤立的“不可控的环境变量”、只是企业策划营销所要分析的一种政策环境因素;而在任何一个营销组合和营销流程里都没有它的地位。这显然是对实践的麻木不仁。众所周知日韩企业的成功绝离不开其政府积极干预的力量,韩国政府利用“奥运会”事件对三星的扶植就堪称典范。在中国很多大企业也得益于良好的政府关系。例如联想集团在发展过程中非常注重与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关系,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也及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如今处理政府公关已经成为许多大企业整体营销策划的重要内容,政策已经不全是一个战略问题也是一个营销问题。虽然上世纪八十年代,科特勒新推出“政治权力(political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加入原有的4P营销组合予以完善。但其着眼点仍停留于被动地化解既得利益集团的压力,而不是积极主动整合社会资源,也没有给出类似于传统4P那样具体的操作工具与操作方法,企业自然是难以把握和难以执行和控制。

二、民营企业要强化政府公关

安利(中国)董事长郑李锦芬说过一句让中国民营企业家汗颜的话:“永远不要想当然的以为中国政府会了解你的做法。”这句话反映出了企业强化政府公关的意义。国内民营企业大多对这种政府与企业关系非常重视。一位民营企业老板说:“我的企业是民营股份制有限公司,在这个行业内能在全国排到前五位。政府对我们企业也非常重视和支持,给我们解决了几百万的低息贷款,在竞争中我们靠自己的产品质量赢得市场,市场运营环境上则要靠政府为我们解决后顾之忧。所以我们认为与政府保持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老板表示:“企业发展要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依附于政府,企业与政府是发展整体。政府靠企业给税收,而企业则要靠政府给予宽松的环境。”

中国民营企业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关系是微妙的,它是民营企业最重要的生死存亡关系。在面对地方政府“不作为”时,很多民营企业主发出无奈的感慨。例如2004年中国直销立法的过程,凸现了企业参与的重要性,也反映出了中国本土民营直销企业的声音格外的微弱。专家们所津津乐道的,是外资直销巨头积几十年之功形成的所谓的成熟的直销模式;政府看到的,是外资直销企业进入中国的强大的投资诱惑。

这种状况不仅存在于直销立法之中,在中国的各项法律制定过程中,民营企业都会有类似的状况。与公关手段高明的外资企业相比,中国民营企业很少有主动参与立法的意识。与国内企业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建议渠道相比,外资企业在与政府沟通方面就显得高明老练得多。在这次直销立法建议过程中,这种高明体现的淋漓尽致。正是与政府积极主动的沟通帮助安利走出政府禁令的困境。

1997年开始,安利就主动向管理部门定期汇报公司的运作情况。这一工作一直持续到现在,得到了政府方面的良好反馈。在本次直销立法中,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就向中国政府提供了全球合法直销企业共同信守规则的《商德约法》,并在立法过程中一再建言。

实际上政府监管部门或者有关立法机关为了使监管更加有效,法律更加符合实际,希望能够听到企业的声音。他们往往会把自己的稿子通过有关机构去征求意见。比如委托工商联组织企业召开有关会议,起草组织派专人参加会议,直接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企业参加时,企业应该认真准备,不放过机会,针对某些问题提出切实的建议。

三、政府公关的透明化与规范化

过去有一些现实,也确实有好多的误区,一些人认为在国内做政府关系要靠走后门,靠个人的关系。但随着整个我国政府体制的不断完善、改进,整个政府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我们更需要的是通过正常渠道和政府沟通。企业有和政府沟通的需要,而这种沟通也是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需要走后门来做这个事情。

【举例:深圳出台密切政府与企业联系制度

企业在经营上遇到麻烦,如何与政府对话沟通?深圳市政府专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的意见》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网上对话列入沟通形式

《意见》明确,政府应向企业介绍和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向企业介绍和通报国家有关重大政策及调整情况;听取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工作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的主要形式,可以是接待企业来访、到企业调研、专题座谈或者是网上对话。

市领导带头定期对话

市政府表示,要建立政府与企业定期对话沟通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至少每半年与企业座谈一次,每季度赴企业调研一次;分管市领导至少每季度与相关企业座谈一次,每月赴企业调研一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至少每月与相关企业座谈一次,并按企业要求或预约,随时赴企业调研或接待其来访。

对话不诚恳公务员受罚

建立完善政府与企业的对话沟通机制意义重大。市政府表示,它是深圳进一步创新政府服务产品的一大举措,通过密切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提高和改善政府服务水平,必定会促进企业在深圳发展壮大。

市监察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市政府各部门与企业建立对话沟通机制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与企业对话沟通中敷衍塞责、走形式主义、损害政府形象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例:在中国的跨国公司政府关系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位人物——伊士曼柯达全球副总裁叶莺曾表述了这样的观点:“如果有人认为由于一些混淆不清的法律规章,而制造了一些空间,使人能够利用政府公关从中牟利的话,这种说法和思考本身就有很大的错误。因为政府公关不是这样一回事,政府公关是怎么样使企业的立场能够有效地、及时的、正确地回馈给政府。”这位有着传奇经历的女性,在1997年加入柯达仅仅两天就成为柯达在中国政府公关标志型案例“98协议”的三名核心谈判代表之一。这个协议的成果是柯达成功获准在华投资12亿美元建立感光材料生产基地。这意味着柯达在众多参与到中国市场中的跨国感光巨头的竞争中取得了排它性的准入资格。

2004年,英国《经济学人》发布了一项关于在华发展的跨国公司研究报告,其中最重要结论之一是中国市场正在迈向成熟,其中就包括了政策环境的成熟。叶莺说“我觉得政策环境的成熟、更健康的市场环境,对做政府公关来讲,是更容易了。”显然,这种环境的成熟为更加务实、健康、高效的政府公关工作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