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伟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最伟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古代大写“人”字的发明

 

         李壮鹰

 

 

中国古代的儒家讲“仁”,而“仁”就是大写的“人”。这个字的发明,是三千年以前中国人最伟大的发明,应该荣膺世界历史上头号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要申请就赶紧申请,别让我们可爱的邻居韩国人再抢了去——从表面上来看,他们抢这个遗产也许会有借口,因为不少韩国人自诩为“东夷”的后代,而“仁”与“夷”在古时也是一个字)

仁与人二字古相通。《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前文用“人”,后文用“仁”,人、仁一也。《论语·里仁》:“观过,斯知仁矣”,《后汉书·吴佑传》引作“人”;《论语·卫灵公》:“无求生以害仁”,“不知其仁”,唐石经“人”皆作“仁”;《论语·述而》:“古之贤人也”,古本作“仁”;《易传·系辞》:“何以守位曰人”,《释文》引桓玄、明僧绍“人”作“仁”;《诗经》之“柏人”,《道因碑》勒为“柏仁”。《大戴礼·曾子立事》:“观其所爱亲,可知其人矣”;《墨子·非命》:“命者非人者之言也”,《吕氏春秋·论人篇》:“哀之以验其人”,他本“人”皆作“仁”。如此等等,皆可证人、仁二字之相通假。

从古文字学来考证,仁、人二字同源,李孝定《甲骨文集释》:“古仁、人当只是一字,仁者人也”。其实这一结论,古人早已作出,《礼记•中庸》云:“仁者,人也。”《春秋繁露·仁义法》:“仁之为言,人也。”《孟子•告子》:“仁者,人心也”,皆为“仁”字之确诂。“仁”的根本含义,就是把人真正视为人。上古社会的分群立国,只据种族血缘,同族者视为人,异族者因“非我族类”,则不视为人,故对外夷,有鬼方、犬戎、玁狁、獦、獠、蛮、貊之称;西周时俘获外族奴隶称“民”而不称“人”,亦为其例。而所谓“仁”,是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坚持众人为同类,人之相处,要“以人度人,以类度类”(《荀子•非相》);“仁者,爱类也”(《淮南子•主术训》),要以同类所应有的同情心去待人、爱人,故孔子云:“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墨子·经说》云:“仁,爱也”;“仁,体爱也。”《孟子·告子下》云:“亲亲,仁也”。《国语·周语》云:“仁,人之爱也”;《荀子·大略》云:“仁,爱也,故亲。”《礼记·经解》云“上下相亲谓之仁。”《说文》:“仁,亲也”。爱同类,乃人之本性,出于本性的爱就是仁,故《韩诗外传》云:“爱由情出谓之仁”。“仁心”,就是出于人道的爱心。

古籍中仁、人有时作为动词,亦为亲爱之义。《礼记·仲尼燕居》:“郊社之礼,所以仁鬼神也“。郑注:“仁犹存也,与亲、爱义近。《春秋公羊传·成公十六年》:“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传曰:“执未有言舍之者,此言舍之,仁之也。”。又,《春秋谷梁传·庄公元年》:“夫人孙于齐。”传曰:“孙之为言犹孙也,讳奔也。接练时,录母之变,始人之也。”范注:“始以人道录之。”即以人道之心爱怜之也。《诗经》中有颇引注家争议的两句诗:“先祖匪人,胡宁忍予。”所谓“匪人”即不爱、不疼,是抱怨先祖不怜恤自己,因而不加福祐,而决非詈词“不是人”,如钱钟书先生所谓“进而为怒骂,诅及己之祖宗”(《管锥编·毛诗正义·正月》)也。《庄子·大宗师》:“彼方且与造化为人,而游乎天地之气”,旧注“为人”为“任人所自为”,误。按“为人”即“为仁”,亦即为亲、为偶,《淮南子·齐俗篇》:“上与神明为友,下与造化为人”,以“为人”对“为友”,是其明证也。汉人有“人(正字作儿)偶”一语,贾谊《新书·匈奴》:“胡婴儿得近侍侧,胡贵人更进,得佐酒前。上时人偶之”,注:“人偶,汉时有此语,乃相亲爱之意。”《诗·桧风·匪风》郑笺:“谁将者,言人偶能辅周道治民者。”疏:“人偶者,谓以人恩尊偶之也。”《仪礼·聘礼》郑注:“每门辄揖者,以相人偶为敬也。”疏:“云以相人偶者,以人意相存偶也。”杨雄《方言》十:“凡言相怜哀,九嶷湘谭之间谓之‘人兮’”。按“兮”字古音近“偶”,故“人兮”即“人偶”,亦即上述所谓“人之”、“仁之”,它们都相当于后世韩愈所说的“人其人”,谓把人当人看,以人道相待也。

考“仁”字之形义,《说文》:“仁,从人从二。”又训“二”:“地之数也。从耦一”。《广雅·释训》:“耦,二人”。此亦可见“仁”之构文,恰应“人偶”之义也。又,徐灝《通介堂经说》卷二十七云:“仁字从‘人’从‘二’,与(太)字从‘大’从‘二’文同一例(夳,隶省作太):‘二’者重之也,大上加大,故曰太上;人尽人道,斯谓之仁。仁从二人,故其引申之义为相人偶,与人相偶而致敬亲亲之道也”。其训亦可参考。再从音韵学的角度上看,仁、人、偶与作为人际之昵称的女、尔、汝、你等等古皆泥母字,属于一声之转,亦可证古所谓“仁”是平视对方而互爱之义。

总之,古代的“仁”字,作为名词,它就是大写的“人”,表现了古人对于“人”本身的尊重;而作为动词,它集中体现了古人对于真正的“人”的关系的推崇。“仁”字春秋以前就有,如卜辞的“怀于有仁”,《尚书》的“克宽克仁”,《诗经•郑风》的“徇美且仁”之类,但这些偶见的用例远没有形成一个固定而完整的概念。而“仁”字为孔子学说的思想核心,它在孔子的言论中是被反复强调的。《论语》中论“仁”者达五十八章,“仁”字凡一百〇九见。关于这个概念,孔子虽未给予直接的诠释,但其“人间之爱”、“人类之爱”的内涵还是极为明确的。孔子主张把人当人,以人道待人。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他是很重视礼乐的重建的,但是他更强调礼乐必须建立在“仁”的基础上,换句话说,社会的一切意识形态都必须以人为本、围绕着大写的“人”字来建立,这就是中国的“人权”、“人道”思想之权舆。现在有某些西方人,为了攻击中国,说我们历史上找不到“人权”,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当然,因为周代本身还是一个种族奴隶制社会,故力主兴周的孔子未能摆脱历史的局限,他的“仁”还远远不是平等和博爱,甚至不是后来墨子所提的“兼爱”,而是以维护宗法和等级制度为前提的,故“仁”要受“礼”的规范。但这个局限并不能掩灭孔子仁学的人道主义光辉。

顺便说两句,最近上网,看到有的网友写:汶川地震,虽然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但我们透过朦胧的泪水,依稀地看到一个大写的人在废墟上挺立。这话说得太好了。之所以好,是因为作者看到了“人”的真正本质。人作为人,理应是大写的,“人”字对自己来说,意味着尊严;对别人来说,意味着同情与爱心。地震中,教师不顾自己的性命舍身保护学子,军人宁可累死于搜救,不肯放弃废墟下的一个生命,这就是伟大的仁心,它是一个大写的“人”所应该做的,而且必然会做的。相反地,处于危险时置幼稚无援的学生于不顾,首先逃跑,而且事后还振振有辞地声称连自己的爹娘、爱人都不会顾恤,这种惊世骇俗之无耻言行绝非出自人的本能,它只是低等动物的本能。我之所以强调“低等”,是因为有不少稍稍高等一些的动物都是具有爱亲的本能的,更不要说人了。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又说:“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小孩子没有人教他,他也知道爱自己的父母;看见他人将有性命之虞,一般人也总会有恻隐同情。自己做了昧良心的事,事后总要羞愧和后悔。这都是人性所决定的。而这位教师抛弃自己的父母,置孺子于危险之中而了无恻隐之意,自己沦为低等动物而毫无羞愧之心。这对于“人”来讲,实在是一个特例。但我还是认为,这种思想和行为,并非出自这个人的本心,我坚信,他作为“人”,还是有仁心的,尽管他自己也许不承认。但他的仁心被尘识所污,被这些年社会上、媒体中、大学里的所谓“人性开放”的舆论和教育所蔽,所以他也就忘了自己是个“人”了。我希望他能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