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处理时能不能向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现在许多行政机关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方面,对一些案例,于某些方面的考虑,而对违规,违纪者从轻或免于处理,而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向公众通报有关情况的,而是关起门来解决问题,而是领导说的算.领导说处理就处理,说不处理就不处理,完全取决于领导的态度.我认为这是不合适的,同时这样也不利于良好风气的形成,因为不管是于何种方面的考虑,老百姓首先应该享有知情权,以了解相关的实际情况,这样也能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其次应该有对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发言权吧!到底处理的合不合适?总不能内部处理都是对的吧!民众也有自己的判断,而且这种判断还相对较敏锐.我想这样才有可能把我们的政府往一个善治的政府的引进,才能唤醒更多民众的公民意识,共同朝真正的公民社会的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