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豪吧,共和国首支高速公路综合执法队伍


自豪吧,共和国首支高速公路综合执法队伍

——记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公元1994428日,成渝高速公路陈(家坪)上(桥)段正式通车,现代化的高速公路第一次出现在重庆人面前。当时,人们尚未完全明白高速公路为何物,不少人把高速公路当成了全市最长最宽最平的大马路。在通车仪式过后的几天里,大批市民潮水般地涌上高速公路“观奇探珍”,甚至还在上面谈恋爱。他们行走在高速路上,一脸笑容,一脸幸福,一路欢歌,好象他们一生的幸福和甜美是因那段高速公路开通才开启……然而,他们谁也不会想到,他们脚下踩的不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高速公路,而是一条非常之路。

我们为什么把其定格为“非常道”呢?

因为这条路催生了交通运输管理的“重庆模式”,即“统一管理,综合执法”模式;

因为这条路让交通行政执法部门重舞道路安全管理的尚方宝剑;

因为这条路点燃了重庆高速公路执法者探索、履行新型行政执法体制的无限激情……

总之,这是一条写满故事的路,也是一条求证新型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之路,更是成就重庆高速公路行政执法铁军形象的铸剑之路。

一声惊雷,祭出重庆模式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高速公路在中国还是个新生事物,所以,围绕高速公路管理、执法等一系列问题,国家当时还没有(至今也没有)一套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国务院办公厅[1992]16号文件中明确指出: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正在起步阶段,如何管理好高速公路,需要有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因此,各地对高速公路管理组织机构的形式,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暂不作全国统一规定”。

有了这段文字作依据和参考,重庆市人民政府当年就结合本地实际,批准在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执法”,也就是把路政、运政、征稽管理全部放在高速公路执法大队,还大胆地把曾属于公安部门职权范围的道路安全管理也纳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并且还成立了“重庆市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公路警察大队”。与其它警察大队不同的是,这支警察大队不归公安局管,而是归交通局管。交通局也有警察大队?虽然全国其它地方也有公(安局)、交(通局)一体办公的,但编制和履属关系基本是清楚的。而完全归属交通局的警察大队,可能在全国还是首例。

这个石破天惊的举措,立刻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表现最强烈的首先是公安机关,因为他们并不认这个突然闯入警察家族的“小弟弟”。就在“重庆市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公路警察大队”诞生的当天,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就向中华人民共国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紧急报告了“重庆交通部门挂警察大队牌子”的情况。由于这是牵涉到警种,牵涉到人民警察体制的重要事情,果然引起了国家公安部和四川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没隔几天,他们就分别给四川省政府和重庆市政府发来紧急电报,要求重庆高速公路管理处停止使用“警察”牌子。所以,后来不得不把“公路警察大队”的牌子变成“公路执法大队”。

在笔者看来,公路执法大队当年挂“警察牌子”一事,不是随意而为,更不是拿法律开玩笑,而是一次大胆的变革之举,是探索新型行政执法模式的开篇之作。那好比一声惊雷,炸响了向旧观念、旧体制挑战的号角。

后来的一切证明,“换牌子”事件只是一个序曲,情节更曲折的大戏还在后头。

“统一管理,综合执法”的模式系重庆首创,所以被业内、外称为“重庆模式”。虽然这种模式是在借鉴国际高速公路管理经验,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的基础上酝酿出台的,但还是引来了不少争议。社会各届仍对重庆模式各持已见,看法不一,集中表现在交通和公安两股力量上。为了弄明白“究竟谁该负责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两个部门都从法律的角度,历史的角度,现实的角度等阐述自己的立场,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好不热闹。同时,在交通和公安两股力量之外也形成了多种不同态度和不同力量。这些力量有的来自立法机构的,有来自政府部门的,有来自法学界的,甚至还有来自艺术届的。并且,这些力量还冲出了地域空间范围,不同的省、市也对“重庆模式”表现了不同的看法。无论是支持方,还是反对方,大家都有法律依据,都有充足的论据证明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虽然这场波澜壮阔的大辨论至今还未完全定论,重庆高速公路执法仍还在新旧观念的博奕中蹒跚前行,但其创新意义和历史意义是任何时候都不能磨灭的。

 

一路坎坷,铸就执法铁军

重庆模式倍受关注的同时,模式的履行者——重庆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即现在的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后称高速支队)自然也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社会投向他们的目光是复杂的,有支持的,有鼓励的,有观望的,有充满期望的,有不屑一顾的,当然还有准备看笑话,盼着他们出丑的。从这支队伍诞生的背景和过程看,他们“此生注定多坎坷”!支队政委明萌在其早年撰写的《浅谈综合执法》一文中谈到了当年工作的难度:

“一是驾驶人员“依法”抗拒。特别在扣驾驶证时,违规司机往往会因证上印有“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经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扣证”为由拒绝配合,甚至冲关、谩骂、围攻执法人员;二是职能受限,对一些违法行为鞭长莫及。如面对暴力抗法时,因交通执法部门没有逮捕、拘留等权利,所以对一些暴行毫无办法。还有,因交通部门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对处理交通事故及追究肇事者责任,特别对打击车匪路霸等行为无权实施,多次贻误打击犯罪的时机。”

从明萌写的这段话中明显可以看出重庆模式面临的尴尬和无奈。我们在走访当年其他队员时,大家都说比这些尴尬和无奈更甚的是个别部门的消极态度。因为他们对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的执法资格有偏见,所以不时地流露出敌对情绪,甚至还会揪住高速执法的一点点失误大做文章,大放劂词,时常对新体制、新模式做些不负责任的评论。时至今日,这种情况还没有完全消除。

值得庆幸的是,面对争议,全体执法队员没有犹豫,面对困难,大家没有退缩。特别是面对体制等队员们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大家牢记职责,不辱使命,积极变争议为动力,时刻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新体制。十四年来,大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有半点马虎。无论组织名称怎么变更,但这支队伍的作风永不变色,在高速公路管理和行政执法历程中留下一大串闪光足迹。

据不完全统计,综合执法体制确立以来,高速公路支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处理交通事故2841起,路政案件21764件,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9起,无一起被撤销和败诉案件。路政赔偿率为99.85%,处于全国最好水平。交通事故率、死亡率等交通控制指标均处于全国高速公路管理先进水平;

十几年来,高速支队共获得“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重庆文明单位标兵”等厅级以上荣誉87个;

另外,高速支队还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迹。如因公殉职的刘禾生、王宏,因公至残的郑军、苏晓明,还有其他一大批立足岗位,默默无闻,踏实工作的执法队员,是他们用生命和热血浇铸了重庆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的不朽队魂。

这些滚烫的数字和业绩,源于一流的队伍管理机制和管理技巧,更重要是有独具特色的组织文化。高速支队组织文化的精华就是八字队魂:忠诚、坚韧、执着、纯洁!这八个字是支队的核心价值观,是组织和个人所有的行为指南,也是全体执法队员做人处世的准则。可以说,八字队魂在高路支队深入人心,能阐释八字队魂意义的人和事随处可见。高速支队之所以能在逆境中雄起,在困难中挺立,和其良好的文化氛围有直接关系。

如潮好评,升腾无限希望

从古至今,每一场变革都会激起新一轮利益调整,面对利益调整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重庆高速公路的管理和执法模式是在无经验借鉴,无模板可仿的情况下,积极求思求变的结果。新生事物遭遇质疑是正常的,关键是能否在质疑中不断完善自我。而重庆高速支队做到了这一点,他们用泪水、汗水,甚至血水冲跑了各种非议和质疑,以忠诚和坚韧站稳了脚跟,靠执着和纯洁赢得了依赖和支持。最重要的是,通过他们的言行,终于使“统一管理,综合执法”模式得到了肯定,受到了广泛好评,我们来听听各方的声音吧:

执法对象如是说——

受有关部门委托,重庆长信企业策划公司分别于20079月和20084月进行了两次“重庆高速公路执法形象调查”,结果令人欣慰,社会公众和执法对象都对重庆高速支队给予了高度评价。大家都认为综合执法模式好,让过去要跑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甚至不能解决的问题,现在一个部门就得到了解决,减少了执法组织间相互推诿扯皮。一队执法,一站解决的方式极大地节约了执法对象和相关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本地的出租车司机、小汽车司机对高速支队的执法情况都是赞许的态度,尤其是外地过境货车司机,对重庆的高速公路管理更是赞赏有加。一位安徽籍货车司机满怀深情地告诉笔者:重庆的高速路执法人员是全国最好的!此话也许有点夸张,但足可以说明重庆高速公路执法的社会形象。

外省的人大代表如是说——

在全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湖南省代表团的十五位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在全国推行重庆高速公路管理模式。他们在《关于尽快理顺调整公路管理体制的建议》中细数了重庆模式的好处,其中最重要一条就是: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工作归交通部门统管后,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交通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快偿还债务,形成滚动发展机制……外省的人大代表为重庆模式鼓呼呐喊,实乃重庆交通人、重庆高速公路执法人之幸事。

各级领导如是说——

队伍组建以来,到队视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就高达12人次,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国务委员李贵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支队给予了高度评价。重庆市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先后7次批示高速公路综合执法工作。原交通部长,后任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的黄镇东说:“重庆的高速公路管理在全国是最好的,最顺的”。原交通部长,现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的张春贤也曾两次到总队视察并要求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重庆的经验。胡希捷副部长在视察执法队伍建设时,高度赞扬队伍建设“很正规,很规范”。交通部黄先耀副部长在渝调研时说“重庆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成功的试点对全国交通系统都具有导向作用,将是为全国整个交通事业做了贡献。”

中央编办调研组负责同志说:“重庆要把试点工作搞好,做个典范,全国推广。”

此外,国家行政学院前后10次到重庆调研,并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致公党中央等10余个单位到重庆召开“全国交通行政体制改革与综合执法”研讨会……

上述这些令人自豪的资料说明一个问题:重庆模式的先进性在现实中得到了体现,重庆模式的生命力在一天天增强!同时也在昭示我们:重庆模式终究会得到法律的认可,每一位重庆高速公路执法者的努力不会白费,心血不会白流。我们满怀信心地期待重庆模式走向全国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