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重建应关注:小产权房合法化及行政机构改革
阎雨
要搞清小产权房的问题,首要就是要搞清楚其中的利益各方及相互关系。
在现有的房地产产权链条里面,受益的各方大致是这么几个方面,政府是最大的受益方,土地是农民的,钱是开发商的,他们没有成本,所有风险都可转嫁,他们只需把几万元征来的集体土地盖个公章转化为国有土地,然后通过招拍挂就可以合理合法地获得几百倍的利润。
其次受益者是开发商,他们与官家“合作”,借道现有的体制和渠道,通过随心所欲的加价,取得合理合法的阳光下的利润。
再其次是与产业链条相关的服务机构,像金融等机构通过地带低吸高收贷,稳稳赚取差价,这些组织也参与了利益的分配。
当然,这些利润来自于农民的“高风亮节”和房奴们“爱的奉献”.
小产权在中国发展的很快的原因,深圳占到了全市开发面积的1/3,北京也是遍地开花, 发展最快的是房山,房山所有的乡镇基本上都大规模地建设了小产权房楼盘,反映了一个什么样的问题呢?大产权与小产权的利益博弈,受益群体发生改变!首先是格局的博弈,首先农民参与了土地升值的分成,成为受益群体;第二是消费者,以比较低的价格买到自己比较理想的房子,也成为受益群体.
在大产权和小产权里面受益的群体是完全不一样的,消费者和土地的所有者农民不满意原来的格局了,现在要进行新格局的博弈。同时也是一种经济结构的博弈,就是包括我们现在土地制度二元经济结构.现在实际上是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制度与现实社会发展需求的冲突,斗争还会很残酷。
其实博弈各方都很尴尬,首先政府很尴尬,政府反复的在强调小产权是非法的,甚至发出了断水断电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但是实际上政府对小产权的清理进度很慢,原因是区域太大了,拆除的成本难以估量,社会成本更是超越想象,所以政府现在面临难局;消费者来说也面临着这个问题,房子没有产权不能流通,不能流通就没法参与升值分配;对于村自治组织来说,他们也面临着这个困局,打擦边球总是有风险的,也不是长久之计。
现在各方都是很尴尬,都在寻求变通,但是变通很困难,因为变通直接与我们现有的体制,我们的经济结构和我们利益分配的格局有关,在分配格局里面的斗争是很激烈的,变动一方可能所有的格局就要推倒重来。
我们现在在谈三农问题,包括李昌平写过一些文章,农民很苦很难,农民为什么很苦很难,是因为在大农业这个产业链条当中,价值的差额不对等。比如说为农村服务的上游的产业链条,农药、化肥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足够的在链条中获得差额,而在下游的食品加工行业同样如此,到农业种植这一块价值差额却很小,有时还是负的。我们的农业模式还是高劳动力和低附加值,我去过大兴的花卉基地,是引进的荷兰设备,几十亩地的花卉棚里面就是两三个人,所有的都是使用电脑控制,有一个自动的控制系统,缺水的时候自动喷水,温度低的时候自动的升温.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农民的资产和产权得不到升值,得不到升值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农民的房子,或者我们农民的土地不能参与社会流通,我们知道,作为生产要素,任何资源如果不流通是没有效率和效益的,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只有在流通当中才能产生价值.
只有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谈论小产权房才能明白症结所在,现在灾区正好是房子都被震坏了,我认为应当借机引入小产权房制度,通过变通使其合法化,这样既减少了政府投入,也可以让农民实实在在受益. 地震使人员大量伤亡和土地边界错位,这是很大的不幸!但中央政府也可借机进行行政改革,撤消乡镇建制,改为县派机构,这样既减少官员的数量,也削减了机构,避免人浮于事,把灾区建设成中国新一轮改革的窗口,让新政泽被苦难的民生!
谢谢。
(2008年4月24日在博客中国博客茶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