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主要原因:一是捐赠支出本身并不是与取得经营收入有关、必要的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原则上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是优惠;二是如果允许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往往会以捐赠名义不合理开支、甚至非法支出,容易出现纳税人滥用国家税法,导致税收流失,不利于加强对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的征收管理。
(6)赞助支出:不是与取得经营收入有关、必要的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原则上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赞助支出:不是与取得经营收入有关、必要的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原则上不允许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