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五十年代生人,在老家乡下妇女中,母亲是难得读过初中的“文化人”之一。
母亲读书时酷爱写作,于是,“码字”的基因被她的长子,鄙人原封不动地继承下来。
当然,我的酷爱写作一半出于遗传,一半则归功于祖父和母亲从小的严格要求和督导:
祖父是全乡闻名的私塾先生,因我小时家贫,母亲身体羸弱,身为木匠的父亲又长年累月奔波在外,自小祖父便将我带在身边。
4岁,祖父便让我拜了圣人,开始发蒙,祖父教书还是沿袭了私塾老先生的传统做法——填鸭,并不多做讲解,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开始,一直到7岁我上小学,风雨不动,祖父都是早上六点叫我起床,净手后翻开线装古书,泛黄的草纸书页,非得将前天所教的一段或一篇古文一字不漏地完整背诵下来才允许我上桌吃早饭。闲暇时分,祖父便给我讲述诸如西游记、水浒传、太平天国等故事,或者祖孙两人互出上联对对子(对联)。到现在为止,祖父所教的一些古文大抵忘了大半,但残存的一些记忆对中学后学习古文的确起到很大作用。
上小学后,家境日渐好转一些,母亲便将我接过去,亲自辅导我的学习。母亲在继承祖父“填鸭”式教学方法的同时有所发扬,即我除了每篇课文,包括课后阅读文章必须全文背诵外,从二年级开始要求我写日记。
母亲是非常好面子的人,自三年级参加全区小学生语数联赛取得第一名成绩后,为了保证我将“第一”坚持到底,母亲狠狠心,为我订了《小溪流》、《少年文艺》、《小学生语数报》,到中学后则变成了《初中生》、《读者》、《中学生英语》等报刊杂志,除每天写日记外,从五年级开始,还要求每周写篇作文。
母亲彼时对我充满了期望,在她的心目中,作家是比主席更崇高的职位和荣誉。也正是出于对“写作”的敬畏和尊崇,母亲一再告诫我:
偷东西固然可耻,剽窃别人的作品则比盗贼更可恶和可悲。因为,前者仅仅是剥夺别人的富裕,后者等于放弃自己的思想。
母亲边严格要求我的写作坚持,边不遗余力地为我创造和争取发表作品的机会。母亲有读报的习惯,大抵看到哪家报刊杂志举行征文比赛什么的,都会要求我写好征文稿,用信封帮我投递出去。这样一来,整个中小学时期,在《小溪流》、《少年文艺》、《中学生语文报》和大大小小的征文比赛中大抵发表了60余篇(首)文章。
但在我上初二时,母亲平生唯一一次对我的“写作”发怒,将我所有的获奖证书和她收藏所有我发表过的文章统统付之一炬。
原因很简单:我抄袭了《中学生优秀作文选》中的一篇文章!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大舅的儿子,我的表弟很有写作天赋,作文也经常获奖。一个暑假,小舅带表弟来我家玩耍,心血来潮地叫我和表弟来个“作文竞赛”。
聪慧的表弟第一个交卷,作文获得了母亲和舅舅的一致称赞。隔壁的我听到对表弟的赞扬,有些心虚,突然就想起母亲一年前为我买的《中学生优秀作文选》中有篇标题一摸一样的文章。
在我记忆中,母亲平日里只是读报,对为我订阅的杂志则根本不翻阅。我不由灵机一动:既然丧失了交卷的“先机”,干嘛不把“优秀作文”搬过来呢?反正不能输给比我小的表弟!
凭借记忆,我很快就重新“写”好了文章。
小舅先看了,边抚摸着我的头边夸奖我:“比弟弟完成得慢,但比弟弟写得好!”
我正暗自得意,旁边看完我文字的母亲却突然黑了脸,厉喝一声:
跪下!
小舅和表弟吓了一跳,我心中有鬼,双膝不由自主地发软,跪下了。
母亲顺手捞过笤帚,劈头盖脸地打在我身上,边打边哭:
好哇!张家祖宗开眼了,出了偷别人文章的小贼!
……
自那以后,我再没抄袭过别人的任何一篇文章。碰到好文章转载到自己博客,必定做到两个必须:1、必须将转载的出处注明;2、必须将原文的作者姓名或网名在标题或文末加以标注。
互联网时代,海量信息广泛传播,个人的确做不到每一篇文章都能阅读到,大多数网民也不会认真追究网络“版权侵占”责任,这无形中滋长了网络剽窃者们的侥幸心理,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甚或“反客为主”了。
但一个著名的寓言人物“匹诺曹”却会时刻提醒“剽窃者”的自责和不安:
说出第一个谎言之后,你是否准备了第二个甚或更多的谎言来圆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