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地方小官僚勒索的技巧



  俗话说:县官不如县管。这县管能有高于其官职的能耐,只是因为他管着事。人都是被事情所难,而说事情、管事情的人,就是令事主最头痛的。

  地方的七品小芝麻官们分为三种人,第一种是极少数的,属于精英类的,他们一般是识时务者,对于首都北京而来的,一般采取温和的随从主义,对于要解决的事情,也附合应从。

  第二种人,是难缠者,一般采取朦胧主义,他们表面上不拒绝做事,甚至有时将其做事之成就、之能力侃侃而谈,将做事之法律依据、之政策规定头头道来,然而,却迟迟不见事情之端倪,这是他们使用的具有艺术色彩的勒索术,是暗示:要办事,我能做;让我做,拿钱来!这种人虽然贪婪,但也给人以希望。对于走投无路之事主,也只有明其所示,合乎其乐而为之。但最令人头疼的是第三种人,这种人是坏泥鳅,滑的很,采取的是霸道主义,表面上是软硬不吃,似乎很有原则,做事规范,但其暗示深远,很难打发,很难满足其乐。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是古今永恒不变之真理。我们只有恭奉并谙熟这一真理,才能办事和办顺利之事。对待这第二种和第三种人,就要既拉又打,像毛泽东主席在国共合作时期对待蒋介石那样。“拉”,要拉得温和,拉得人性,拉得动人;“打”,就要打得准确,打得稳妥,打得狠。拉者,乃软也;打者,乃硬也。这拉和打都需要法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而要自如地运用这个武器,就需要高超的技巧了。

  深圳下属的各质检局,据说是令报关公司最头疼的地方,因为很难通关,他们在鸡蛋里也能挑出骨头来。

  最近,我们从新西兰进口一批辐射松原木到国内,到达港是深圳盐田港。由于原木中有活的虫子,因而需要盐田质检局做出有英文的正式文件,以证明虫子存在的事实。但我们委托的报关行用了一周的时间也没能把这个证明办出来。我只有硬着头皮亲自打电话,并搜索出质检法规的规定,词句严厉地正式致律师函给他们。其实,法规很清楚地规定:当进口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时,质检部门必须做出“质检证书”(国际认可的中英文版的范式文本)。

  而就因为我的“打”,使报关行哭诉着告诉我,他们已经得罪了质检局,以后没生意了。就在这种已经得罪的情形下,竟然还向我索要“关系费”?

  然而,这些井底之蛙们竟不懂得,任何用“打”的方法作为武器的人,在打之后绝不会为其打的行为而付出高额代价的,无论事情的情形会怎样。这是商业战场上的一个普遍规律。因为,在打之前,就已经做好了任何可能性的准备,并有能力对付这一切。所谓的“先礼后兵”,就是这个道理。

  腐败的土壤是被滋润出来的,如果没有温暖的阳光和充足的水分,一块儿干裂的土壤何以能生长出腐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让腐败这个苦果和黑果没有滋生的土壤,这是勇敢的行为。

  中国需要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