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权的定价


排放权的定价

 

排放权的交易首先要有一个初始的定价,这个定价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给出,主要应该参考节能减排的实际成本,即减少1吨排放量,需要投入多少资金,然后计算总成本,再折算成每年的成本,由此,可以定出一个卖方的参考价格。至于对于买方,则要看它购买1吨排放权之后能创造多大的效益。由此,根据不同行业进行分析,得出不同行业的平均对价。所以,排放权的实际成交的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

如果长期运用行政定价,就会产生偏差。若定价过高,则买方节能减排的成本过高,可以影响购买的意愿。若定价过低,则卖方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受影响,对于实现整体环保目标不利。因此,应该让供求双方决定价格,并且允许价格波动,以充分反应市场供求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