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体主义观


中国传统文化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上以“群体本位”为其主要特征。历史上,“群体本位”表现为家族、家庭的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剥夺和压制。在近代,群体本位表现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由于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忽视个人利益,从而造成了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对于集体的概念的错误认识是造成错误集体观念的根源。从集体的形成过程来看,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是先有个人,后才产生或组成集体。因此,集体应是各个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走到一起形成的群体,而非我们传统所理解的为了共同的目标、理想、利益而走到一起的群体。

集体内部各个成员有着各自的利益,这些利益是不完全相同的(但不排排除部分利益相同),但是在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由于每一个成员要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进行合作,必然会形成一个均势或者是共识,这个均势或者共识是集体内中所有成员实现各自利益的基础和前提,这一均势或共识是我们所说的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稳定的,但也是发展变化的,集体利益会随着集体内部成员个人利益的变化而变化,因为,集体内部个人利益的变化必然会引发集体利益均势的变化,尤其,当集体内部大部分成员的个人利益发生变化时,集体利益必然发生变化。

以现代企业为例:投资方投资设立公司或企业,目的是为了盈利,获得投资回报。企业的生产、管理、运营需要员工来进行,投资方以企业名义从社会招聘符合要求的劳动力,进行合理的配置,而所有应聘的劳动者,并不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投资方的利润与回报而来,而是为了自己所期的薪酬以及个人的发展(自我实现)而来。在企业投资设立之前,这个企业不存在预设的集体利益。只有企业投资设立以及相关的劳动者应聘上岗之后,因所有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在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均势与共识(每一个劳动者要想获得期望的薪酬,或者期望在企业实现本人发展,则企业的发展、进步、壮大是实现企业员工个人利益的基础与前提),企业的集体利益由此产生。

一个人加入一个已经存的集体,也是基于其个人利益的追求,他之所以选择加入某一集体,首先是因为他判断该集体能实现其个人利益,并且,判断该集体的集体利益与其个人利益不存在冲突。例如,某人应聘到某企业上班,应聘者必然先了解招聘方的条件(包括个人工资薪酬、企业管理制度与规定、企业的地理位置、工作环境等等是否符合其个人利益与期望),当条件不符合其个人利益与期望时,应聘者自然会放弃应聘,重新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集体。

对于整个集体而言,集体利益是所有成员个人利益的保障,故集体利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集体没有权利以集体的名义要求个人放弃、牺牲个人利益,保障集体利益。因为集体利益本身是一个均势,建立在全体成员的认同的基础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就等同于个人对这一均势的否认、放弃认同。为了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有权放弃、离开集体,重新寻找加入一个新的集体去实现个人利益,但是个人没有权利为了实现个人利益而侵害集体利益,从而侵害其他集体成员的个人权益。在集体为了实现集体内部大多数的利益而不得不侵害集体少数成员的利益时,我们不能一味的强调牺牲个人利益,保障集体利益,做为集体的大多数成员应对受侵害的少数个人利益进行补偿,这样,才能更好实现集体内部的团结,促进集体的发展。在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多数人的暴政”,意思就是,在政治决策与执行过程中,虽然符合民主程序,获得大多数人(公民)的支持与批准,但是,却对另个小部分人的利益造成伤害,从而形成“多数人的暴政”,即多数人践踏少数人的利益(权益)。要解决“多数人暴政”问题,就应立法维护人权,在这类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对少数的利益予以补偿,使少数人的利益受侵害度减轻。这一理论与思想同样适用于集体内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解决。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没有选择放弃集体,个人也没有为个人利益践踏集体利益,那么集体应对受损的个人利益进行补偿。

集体利益的存在是集体存在的前提和基础,集体利益的变化是集体发展变化的结果。集体可以因大多数成员对集体利益的认同而产生,也会因集体大多数成员对集体利益的否认、抵制、放弃而解体。因此,一个集体,当其原有均势被大多数或者全部的成员否认时,而又没有产生新的均势,此集体必然解体。集体的瓦解原因为:

、集体内部各成员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激化。集体内部个人利益与矛盾的激化,使集体成员对原先形成的共识与均势消失,集体大部分成员认为集体无法再继续维持或满足其个人利益,大部分成员选择离开或放弃集体,从而导致集体解体。

、集体内部各成员个人利益、目标实现和终止。当集体内大部分成员的个人利益实现或者满足时,大部分成员认为没有必要继续留在集体,或者说大部分成员达成集体没有必要继续存在的共识,这种情况下,集体就会因集体成员的解散而解体。

ƒ、集体在外部环境的冲击下大部分成员放弃,解散集体。集体作为一个组织,有其存在、发展的外部环境,这个外部环境恶化,直接影响到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并进而影响到集体内部大部分成员个人利益的实现,使得集体内部大部分成员认为集体的继续存在已无法满足其个人利益实现,从而导致集体解体。以现代企业为例,当外部经济环境恶化,企业经营持续亏损,投资方无力支付企业员工工资及外部债务时,企业员工和投资方的个人利益均无法满足时,企业就会宣布破产,这个集体自然就解体了。

重新认识集体与集体利益有利于我们更加正确认识集体主义,正确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让集体主义精神在新的时代发扬光大。处理好社会生产生活中个人与集体、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