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荣誉制度是全体国民政治生活中的幸事


 

国家荣誉制度是全体国民政治生活中的幸事

李华新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力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征程中,迫切需要按照宪法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设立国家荣誉制度。”从现实情况看,设立国家荣誉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引领社会风尚,用共同的价值观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不久前,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指出,要“抓紧研究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框架,启动行政奖励法、国家勋章法的研究论证工作”,引起社会关注。实际上,此举正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设立国家荣誉制度”的具体体现。《人民日报》 ( 2008-01-02 第10版 )

   现在我们提出要建立中国的荣誉制度,这首先是说明了我们的政治制度现在正在走向日益成熟,也是说明我们的社会现在需要用一种可以被人普遍认同的荣誉认可,来体现人的价值。而这也是对人的个体价值尊重的具体体现。因为在我们在提出了八荣八耻的具体的要求之后,我们通过这几年的具体的实践也认识到,荣辱观的提出是今天我们提出要建立国家荣誉制度的一个普遍的社会基础,而这些和我们在以往进行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等一些具体的荣誉美誉度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现在的荣誉是以国家的名誉进行的,它是国家认可的荣誉,也是一种终身享受的荣誉,可见这样的荣誉是具体到人自身的,它是属于精神层面的具体的社会认同,也是社会价值价值观具体的一种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杆和尺度。

    有人说我们国家现在实行荣誉制度,是不是就是在和西方一些国家的等级制度一样呢?是否会有世袭的荣誉称号呢?显然我们的荣誉制度是不能等同于西方的荣誉制度的,我们现在提出要实行荣誉制度,一定是具有我们自己的社会主义特色的一种荣誉制度。据介绍,国家和政府奖励制度是由多层次不同种类的奖励项目构成的体系。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层次的奖励。 

   这种这一奖励的精神鼓励和褒奖的意义,是一定更要超过其他的荣誉的国家荣誉。但是我们在制定这一制度的时候,相比一定是考虑的很细致的,也是很严肃的。

   民富国强一直是中国人的梦想,也一直是中国人的奋斗目标。可以说,中国正在向民富国强的道路迈进。不过,文化的先进和强大,道德的遵守和传播,是这一进程的基础。而国家荣誉制度建立,国家勋章法和行政奖励法的出台,它预示着国家和政府开始重视文化,重视道德,重视社会的民风和民情,重视自身的认同感和价值。这样的信号,可以说通往民富国强的途径之一。

   国家荣誉制度的建立以及国家勋章法的启动,标志着中国社会正在从一个以经济为主导的国家向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协调发展的转型。这是我们一万民众所期待的,也是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中的一个新政治话语,同样,社会对荣誉的期待以及这一国家荣誉的颁布和奖励的公开透明和严肃具有法律规范的意义也是对当下社会制度进行的必要补充,也是全体国民的幸事。因此它 既是具有当下现实意义的。也是就极具历史意义。我们要为此而更加珍重和珍惜。不可将其庸俗化,也不能使人遥不可及。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