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与环城高速路过不去,就是与全市人民过不去,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贵阳晚报》2007年8月13日)。”看到这样的句子,还让人吓一跳,有些迷惑不解,恍如时光倒流,以为又回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某场会上听到的报告。细读一看,原来是为配合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建设,由《贵阳晚报》刊发的系列言论中的一篇文章。
贵阳市修建环城高速公路对贵阳乃至贵州的发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鉴于此,作为贵阳市委机关报的《贵阳晚报》连续刊发多篇评论员文章,从方方面面对环城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及意义予以论述,但美中不足的是,出现在这样的语言让人遗憾。当前,国家正在建设民主法制社会,构建设全民和谐,而这样的语言居然又出现在号称市委、市政府的机关报上,读后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笔者不是一个挑剔的人,但是相信每个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对于这样的语言风格不是很陌生的吧。就如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语言风格是如此接近。而“谁与环城高速路过不去,就是与全市人民过不去,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如果作为我们高速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的话,肯定是有问题甚至于是非常危险的。
首先,在环城高速公路的建设中,肯定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众所周知,对于并不富裕的中国农民来说,土地和房产是他们的为数为不多的财产,是他们的命根子,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是重大工程建设也好,国家公共利益也好,如果不能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不能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那么,出现怀抱《物权法》和手持国旗寻求保护的场面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动辄以“谁与环城高速路过不去,就是与全市人民过不去,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这样的逻辑思维方式去处理问题,去扣帽子,上纲上线,能把问题处理好吗?土地是农民最后的依靠,拆迁征地工作做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不说,而由此带来的矛盾激化后的疼痛由谁来承担?
其次,什么叫“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如果不看上下文话,这分明就是香港警匪片中的“黑道语言”。现代社会,谁能保证政府行为就一定合法合理的。在众多的行政诉讼中政府败诉的案例就充分说明,政府在行政行为中的很多工作是值得商榷的。“法律是人们自由的圣经”,特别是在公民法律意识开始觉醒的中国社会,政府的行为更应该以法律的规定为活动范围。而不是这种粗暴的逻辑。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每一次付诸行动之前,都应该谨慎考虑、分析研究,保证行为的合法与合理。政府行为人性化、民主化、法治化是现代社会对政府提出的要求,而“混不下去”却分明有种威胁恐吓的成分在其中,让人感受到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容商量和强权地位。
第三,任何工作的推进都有困难,特别在利益不同的各方,更是一场博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更应该看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更要有十足的耐心与信心,要相信人民,理解人民,中国人民从来都是识大体顾大局的,在是与非面前始终都能和国家保持高度的一致。遇到问题,各方都会能从大局出发,统一协调,齐心协力,把事情做好,把共同的事业做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权利那怕一些细小的权利,都应该受到尊重,政府也有义务予以保护,而作为舆论导向的报刊,用如此毫无政治素养的“文革语言”、“黑帮语言”出现,更为关键的是,它是代表一级党委和政府,其产生的效果值得怀疑。
在现代社会,对弱者权利的保护程度如何,直接体现着这个国家文明的程度,这也是算是政治学上的“木桶理论”吧。从这个意义上讲,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建设如何顺利推进,将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极考验,笔者希望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是一条经济路、致富路,更希望它是一条民主之路、和谐之路!
贵阳市修建环城高速公路对贵阳乃至贵州的发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鉴于此,作为贵阳市委机关报的《贵阳晚报》连续刊发多篇评论员文章,从方方面面对环城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及意义予以论述,但美中不足的是,出现在这样的语言让人遗憾。当前,国家正在建设民主法制社会,构建设全民和谐,而这样的语言居然又出现在号称市委、市政府的机关报上,读后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笔者不是一个挑剔的人,但是相信每个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对于这样的语言风格不是很陌生的吧。就如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语言风格是如此接近。而“谁与环城高速路过不去,就是与全市人民过不去,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如果作为我们高速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的话,肯定是有问题甚至于是非常危险的。
首先,在环城高速公路的建设中,肯定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众所周知,对于并不富裕的中国农民来说,土地和房产是他们的为数为不多的财产,是他们的命根子,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是重大工程建设也好,国家公共利益也好,如果不能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不能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那么,出现怀抱《物权法》和手持国旗寻求保护的场面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动辄以“谁与环城高速路过不去,就是与全市人民过不去,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这样的逻辑思维方式去处理问题,去扣帽子,上纲上线,能把问题处理好吗?土地是农民最后的依靠,拆迁征地工作做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不说,而由此带来的矛盾激化后的疼痛由谁来承担?
其次,什么叫“在贵阳这个地方就没有市场,混不下去”?如果不看上下文话,这分明就是香港警匪片中的“黑道语言”。现代社会,谁能保证政府行为就一定合法合理的。在众多的行政诉讼中政府败诉的案例就充分说明,政府在行政行为中的很多工作是值得商榷的。“法律是人们自由的圣经”,特别是在公民法律意识开始觉醒的中国社会,政府的行为更应该以法律的规定为活动范围。而不是这种粗暴的逻辑。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每一次付诸行动之前,都应该谨慎考虑、分析研究,保证行为的合法与合理。政府行为人性化、民主化、法治化是现代社会对政府提出的要求,而“混不下去”却分明有种威胁恐吓的成分在其中,让人感受到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容商量和强权地位。
第三,任何工作的推进都有困难,特别在利益不同的各方,更是一场博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更应该看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更要有十足的耐心与信心,要相信人民,理解人民,中国人民从来都是识大体顾大局的,在是与非面前始终都能和国家保持高度的一致。遇到问题,各方都会能从大局出发,统一协调,齐心协力,把事情做好,把共同的事业做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权利那怕一些细小的权利,都应该受到尊重,政府也有义务予以保护,而作为舆论导向的报刊,用如此毫无政治素养的“文革语言”、“黑帮语言”出现,更为关键的是,它是代表一级党委和政府,其产生的效果值得怀疑。
在现代社会,对弱者权利的保护程度如何,直接体现着这个国家文明的程度,这也是算是政治学上的“木桶理论”吧。从这个意义上讲,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建设如何顺利推进,将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极考验,笔者希望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是一条经济路、致富路,更希望它是一条民主之路、和谐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