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TCL一名年轻女工程师的死亡之谜


 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助理工程师,在向单位准备递交结婚及调动申请的第三天,突然悬吊在公司宿舍内死亡,是自杀还是他杀?围绕着她的死亡,人们在惋惜之余,各种各样的怀疑、猜测也随之而起。

 

TCL一名年轻女工程师的死亡之谜

 

TCL王牌彩电、手机、电冰箱已是家喻户晓的产品,它在生活中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许多家庭平添了几分的快乐和温馨。

2007716,笔者接待了一位来自河南新乡市的武玉华,她噙着泪水诉说女儿死亡以后的遭遇。女儿名叫李琳,生前在TCL王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软件研究所担任助理工程师,突然之间,不明不白地死在公司的三人宿舍里。至今,她认为女儿的死因仍然是一个谜。恳求笔者将此事给予报道,希望TCL公司和深圳警方报着负责任的态度,深入调查死亡原因,揭开事实真相,为死去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爱女飞往东南 深圳传来急电

 

20011030,对于河南省新乡市706厂职工武玉华来说,这天无疑是黑色的,她人生的灾难也从此开始,这天给她心灵留下阴影也许永远都不会消失。因为,她可爱而又宝贝的女儿永远离她而去。

上午,武玉华正在家中为女儿办嫁妆,突然接到广东TCL王牌彩电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软件研究所打来的电话,说李琳出事了,请她马上去深圳。

听到女儿出事,武玉华几乎不敢相信,十多天前女儿休假回单位前夕,还依偎在自己怀里说:“妈,在家这些天胖了,回去恐怕好多衣服都不能穿了。这都怪你,谁让你成天让我吃好的……。”

李琳,1975720日出生在河南省新乡市一个干部家庭,父亲毕业于哈尔滨军工大学,在良好的家庭氛围里,她聪慧过人,悟性极好,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茅。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1994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讯工程学院,在校期间一直担任学生会干部,她成了全家的希望与骄傲。

大学四年里,李琳系统地学习了电子、通信、计算机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还选修了程控数字交换原理,并被选送到EDA国家重点实验室学习了高密度可编程逻辑器件及仿真处理。虽然西安与新乡两地并不遥远,但为了珍惜大学四年的大好时光,她放弃了回家与父母团聚的机会,也谢绝了同学约她去风景名胜旅游的邀请,利用节假难得的空闲,捕捉最新的电子技术有关信息,查阅科学技术资料,在大三就有两项“小发明”,得到有关方面认可。

1997暑假,武玉华望眼欲穿进,马上开学了,女儿还没有回家,武玉华决定亲自到西安探望女儿,她来到女儿学校,只见这间可容八个人的大学生宿舍,只有女儿一人。宿舍没有空调,只有一台小电扇在呼呼的转,女儿面前有几本象砖头一样厚的专业书籍,书旁放着一碟酱菜和几个馒头,显然这就是女儿今天的午餐了。武玉华见到这种情景难过得差点掉下泪来,她想劝女儿放松一下,于是借口想看看西安的名胜古迹,让女儿陪同走走,女儿这才从书堆中解放出来,陪母亲痛快地玩了两天,在大学的3个暑假中,李琳全是在大学校园里度过。她不仅对电子专业只是情有独钟,而且对文学、体育、歌舞等爱好广泛,曾参加全国第5届大学生运动会,并获过奖。

1998年,李琳大学毕业了,当许多同学面临择业困境时,她因大学期间功底扎实,成绩优秀,学校拟让她留校工作,新乡市新飞电冰箱厂和父亲的工厂也先后派人到学校与她洽谈,以优厚的待遇,希望她能回家乡工作,母亲也给她打来电话,希望她能留在身边照顾自己。

   面对这些优厚的待遇、亲情的挽留,心高志远的李琳—一婉拒,毅然接受了广东TCL王牌电子有限公司的挑选,飞往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一显身手,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TCL集团惠州总部,她积极为彩电开发工作出谋献策,从而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注意。19997月。她被调至TCL王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任软件研究所担任助理工程师。

由学校步入社会,对李琳来讲是人生的一次重大转变。面临复杂纷繁,竞争空前激烈的环境,她除了在专业领域不断进取之外,还广泛涉猎经营管理、音乐、社会学等诸多领域。担任过TCL总部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多次组织开展读书演讲竞赛活动,其中她的《理想的现实与现实的理想》、《迎接新的挑战,做文明TCL》的演讲在集团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

也许是看重她的口才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公司领导委派她培训又一批被聘到TCL公司的大学生。李琳深深懂得,大学生从大学投身社会,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她在对新来大学生严格培训的同时,仍不失大姐姐般的关怀与柔情,在一次培训时,她发现有个大学生情绪低沉,出了小事故,她没有立即批评或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而且找这个大学生谈心,当得知他的父亲因病进了医院,家中来信让寄点钱回去,而公司尚未到发工资时间,初来乍到的他又不好开口向别人借,感到十分为难。李琳立即掏出身上的一千元钱,让他赶紧寄回家救急。另外,按公司规定,自己给这位大学生代交了事故处罚金。他曾把这件事打电话告诉了母亲,母亲夸她做得对。

李琳性格乐观、开朗,她出色的演讲常令人捧腹大笑,被人们戏称为“开心果”,尤为难得的是在TCL集团的三年多时间里,她将自己在大学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工作中,取得令人称道的业绩。

女儿曾告诉武玉华,自己已与一个志同道合大四的董姓同学相爱。李琳毕业后到深圳工作,小董留校攻读博士学位。西安、深圳虽相隔千里,但现代通讯手段使他们如同近在咫尺,并且小董的2001年暑假,是在深圳与李琳一起度过的,两人商定将婚期选定在2001118日,李琳还按母亲的嘱咐已向公司人事部递交了结婚申请。

然而,现在女儿距结婚的大喜日子不足10天,家中的请柬都填写好了。公司却来电话说她出事了,她会出什么事呢?武玉华不敢再想下去了,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得知女儿噩耗 母亲痛不欲生

 

到深圳机场接武玉华的是TCL深圳电子公司工会主席张晓丹等人。他们不让武玉华打电话,也不许她给手机充电。在TCL公司的招待所,武玉华要求立即见到自己的女儿,这时有人告诉她。李琳已自杀身亡。遗体已送往火葬场,武玉华一听,顿时如雷击顶,但场昏了过去,苏醒后她气愤地问张晓丹:“家属未到场,公安尚未鉴定结论,你们有什么权力将我女儿尸体送到火葬场。”她要求立即去火葬场看女儿。这一合理要求却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绝,他们说:你承认李琳是“自杀”才能见遗体。武玉华反驳说:“我连女儿尸体尚未见到,怎么知道她是不是自杀?你们这样做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武玉华的质问张晓丹不予理会,借口有事匆匆离去。这时,武玉华要求见与李琳住同一宿舍的另外两个女孩,也被拒绝,并说:“现在谁敢见你们呀!”

 

这是满嘴有血的李琳死亡后警察拍的现场照片

 

这一夜,武玉华是在悲痛和失眠中度过的,第二天上午,张晓丹等人带武玉华一同到南山公安分局水湾派出所,所长介绍了接到报案后到达现场的所见所闻,最后,又非常奇怪地问武玉华:“你们在深圳有无亲戚、朋友?”似乎有着某种担心。稍后,武玉华又被送到南山公安分局看照片和资料,去后却被以照片未洗出来为借口不让看。  在南山分局,一位警察对张晓丹说:“你们公司怎么老出这样的事?”原来,1998年以来,公司曾出过多起非正常死亡事件,200012月,有一名女青年死于宿舍。2001年圣诞节有个刚满18岁的女孩,来TCL打工不到半年就死于宿舍内,还有一女青年死在卫生间里。而对这些人的意外亡死,公司总是以“心脏病”、“综合症”等草草平息事端,听到这里,武玉华再次要求去看女儿遗体,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到火化那天再看吧。”并威胁说:“如果你签字承认你女儿是自杀,公司可按病故处理,发放抚恤金,否则公司一概不管。”面对这两难境地,在公司的一再要挟下,武玉华于111日下午6时许,被迫在有法医陈浩在场情况下,当场填写的《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尸体检验情况证明书》上违心签字“自杀”这才得以允许到深圳市火葬场。

 

 

见到已经隔世的女儿,武玉华在万分悲痛之余,也注意到了一些细节,女儿头发散乱,双目紧闭,脖子发粗,上牙咬着下牙,双手紧握,右手腕还有一块青紫的皮肤。更令她震惊的是女儿脖子上除有一道淡淡的半圆形血印之外,还有右手大拇指和中指卡脖所留下的两个深深的指纹血印。她用自己的右手试了试。大拇指与中指在脖子上的指引,这就是说,女儿是他杀而不是自杀。

113,公司为李琳举行了追悼会,追悼会庄严肃穆,哀乐低回,因为李琳在公司人缘极好,所以从惠州、深圳等地赶来参加者远远超出了组织者的预计。以致一些人不得不站在门外。

也就是在追悼会上,武玉华请人将女儿脖子上的手指印痕拍成照片。可是,追悼会刚结束,当武玉华提出要找法医重新进行尸检时,只见公司有关负责人李敬雯马上给火葬场送了五千元红包,并催促将李琳推进化尸炉。随后,他们就撤手不管了,武玉华要求公司派辆车送她,承办人员回答说:“谁敢给你派车,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在这打工还怕掉脑袋呢,你自己去找公司的头吧。”

 

泣血四处喊冤 多年一直未果

 

武玉华捧着女儿的骨灰盒回到新乡后,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那就是不该草率签字承认女儿是“自杀”,并同意火化遗体,但她同时又相信事实真相不会随遗体的火化成为灰烬。她决定拼死也要弄清女儿真正死因,还女儿一个公道,几年来,她先后向广东省公安厅、妇联、深圳市公安局、妇联、公安部等单位投诉,投诉材料寄出后,至今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200242729日,武玉华好不容易打听到TCL集团总裁李东生来新乡T美公司检查工作,便骑着自行车找遍了新乡的各在宾馆,不仅没找到李东生,放在自行车篓里的整套投诉材料眨眼间不翼而飞,车胎也被人刺破,她沮丧地回到家里,岂料防盗门锁也被人用透明胶封住。她想一定是有人恐吓她,阻止她不要再上告了,她立马请来民警勘察,狡猾的作案者竟然在门前没有留下脚印和指纹。

“我女儿死得真冤啊——”武玉华向我们谈了女儿逝世前后的经过和女儿死因的若干疑点。

对于李琳的死因,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水湾派出所出具的报告称:“20011030日上午725分,住蛇口TCL宿舍6302室的滕悦、周雅琴发现同住一套间的李琳已上吊于房间壁扇上。745分,派出所接到TCL公司值班保安报案。值班民警赶到现场,见门窗完好、无橇痕,房间无异常,未发现财物损失,在对同室住人滕悦、周雅琴及单位领导等人调查中,发现李琳有精神病史,在外围调查中未发现有其它可疑情况,未发现他杀性因素。”南山派出所刑警大队四分队法医陈浩在案发后的第三天即2001111日晚6点出具验尸报告,结论为:①机械性窒息死亡②其损伤特征符合自缢。

对以上结论,武玉华持异议。她说,只讲门窗完好无橇痕,但公安人员是否知道同住一套间的李素芳、滕悦、周雅琴和管房的方家明都有李琳房间的钥匙。连清洁工也有,她们都可以出入李琳房间,李琳对此曾很有意见,管房的方家明事后也承认了这一点,用钥匙开门进入李琳房间自然比撬门窗更为方便。况且,李琳死的当晚,有人发现她的房间门是虚掩着。难道李琳晚上会不关门就去睡觉?这些显然不合常理,李琳出事后,张晓丹最先到达现场,他不是立刻将人放下施救,而是借口保护现场,直过两个小时法医陈浩到后才将李琳放了下来,最可疑之处是李琳身旁有一小梯子(撑开放着)。

武玉华说:20011027日或28日,女儿曾打电话告诉她,单位头头占她便宜的事已被他人知晓,又说软件研究所所长孙楚辉只给她一个月时间,做什么女儿没有说。不过女儿也说,不管怎样她都不会想不开,要死也是他杀。武玉华还说:“李琳平常爱称公司里的张凌宇和孙楚辉两位负责人为‘头头’。据20011030日的门卫记载,张凌宇、李琳两人是凌晨零点回公司,李琳出事的当天,武玉华去找张凌宇了解有关情况,不料张凌宇出差了,直到女儿火化三天后她才回公司。同时,2001113日的追悼会上,我看到作为女儿顶头上司的孙楚辉在念悼词时,手脚颤抖,声音极小,表情极不自然,不知道孙为什么这样恐惧”。

对女儿的“自杀”说,武玉华提出自己的看法,1、深圳市公安局赖法医验尸,至今出具的验尸报告不给被害人家属。2、深圳TCL公司领导剥夺家属知情权和探视权,不让见尸就立逼家属签字:“同意自杀定论你,同意火化,可按病故处理,否则一切面谈。”为什么让我们看到的是清洗过的遗体???为什么原始照片嘴里有血迹?3、2003年7月、2004年8月,公安部信访两次派员到广东深圳督办复查此案,南山分局以假材料上报仍为原结果,根本不给书面复查报告。可中央有关领导和公安部的批示督办一直无果。4、我们申请鉴定被害颈部有血红色手指印照片证据和材料,已申请六年无果。一条床单能勒出三种印痕吗?5、2004年10月20日案发3年后,家属第一次看到的现场勘察笔录和尸检报告是后补的。被害人现场照片上脖子两边的手印,明显动过手脚。对此我提出质疑43条,无人答。南山分局不送检我申请和提供鉴定的证据材料,却将他们的假材料送检公安部物证所。(2004年公物证5165号)检验意见:缢死。南山分局法医意见是:自缢。两个结果一字之差,意义大不同。如果当时一块送检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结果会是怎么样?6、2005年7月,我申请鉴定被害照片和证据资料,他们却请来法医专家强行复核该案。根本不给书面复核报告书。他们说:“被害脖子两边的手印,一边是床单结摁出来的,另一边是肉、骨头、床单挤压出来的。”试问拳头大的床单结能摁出只有手指头大的印痕?肉、骨头、床单能挤压出只有大拇指头的印痕?且有指甲印?说死者嘴里的血是粘液,问粘液能是血红色的吗?7、2005年9月我给深圳市公安局长打热线电话,要求立案侦查,解决该案,至今毫无音信。违反信访条例,没有受理书,没有复查书,没有复核书,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告知该案已经接案。公安部信访就不再接待了。8、女儿生前的背包被人扯断,女儿死后三年我看到现场平面图,现场平面图的日期2002年6月22日,而女儿的死亡时间却是2001年10月30日。从照片上看女儿李琳的脚几乎挨着地面,而南山分局法医说脚离地七公分,实际上是计算出来的。9、据进现场的保安范文飞讲,李琳脚旁有小梯子,没有小凳子,而照片上有小凳子,没有梯子。
   李琳去世前一天的下午,她还找公司人事部的李江(以照顾母亲为由
1027日写了调往TCL集团河南新乡T美公司工作的申请)准备登记结婚证明和谈及自己晋升工程师一事,晚6时又和未婚夫小董通了电话,谈论结婚准备事宜,晚9时还和同事谭三牛切磋电脑软件的开发情况。晚12时又和家里通了电话,告诉说她也还没吃晚饭,只是通话时断时续,语言含糊与平时判若两人,似乎已被别人控制,身不由已。果然不出几个小时,她就接到公司说李琳出事的电话。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李琳一直是个性格开朗、好学上进、身体健康的好孩子,根本未有精神病史,而死亡结论中“有精神病史”一说从何而来。

“现场种种迹象表明,李琳肯定是他杀。”武玉华十分肯定地说。调查报告说:李琳是将单人床单悬挂于壁扇上自尽的,我清楚地看到壁扇离地不到2米,而李琳身高1.65米,李琳在双脚触地的情况下,怎么会窒息死亡呢?另外悬挂尸体的床单是被人用剪刀剪断才将尸体放下来的。如果真是女儿上吊,应该很容易将头部从绳套中取出来,因为进得去就出的来,只有在床单将颈部系得很紧的情况下,才需要动用剪刀剪断,对这点,自杀者本人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况且自缢的人嘴应是张开的,舌头是外伸的,内裤是湿的,而李琳却是双唇紧闭,上牙咬着下牙,脖子发粗,并有两个清晰的指印,显然是先被人掐住脖子窒息后,又被人用床单系住脖子挂在壁扇上,造成自杀的假象。李琳身旁立有一撑开的1.45米高的小铝梯子,自杀根本用不着梯子。这是有人踩着梯子杀人,而没有来得及搬开。武玉华还说“李琳是个孝女,父亲去世后,母亲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即使自杀,也一定会留下遗书,告诉自己最亲的人,自己为什么要寻短见。但在现场,她没有见到女儿留下的只字片语,见到的是不知被谁翻得乱七八糟的衣物,一本TCL的公用纸上还有被人扯去的痕迹,她觉得背后有一双巨大的黑手扼杀了自己的女儿。

 

血疑不能抹去 疑点为何不查

 

武玉华说:“我曾请记者到深圳调查过,许多人看了李琳死后经过整容也没整掉的脖子上留有的两个指纹照片,都吃惊地说这是天意,注定是要活着的人一定要搞清她的真正死因。在记者调查时,一位负责人让保安队长传话说,她很忙,没有时间接受采访,曾担任李琳直接领导的研究所所长孙楚辉面对记者的提问说:“公安局法医对李琳的死因已有结论,你们记者应到公安局去调查……我确实在李琳死前的一天找李琳谈过话,她哭了,谈话时有他人在场,谈话内容无可奉告。”当记者提出要见与李琳死前一同进公司的张凌宇及与李琳生前同住一个套间的滕悦、周雅琴了解情况时,谁知在李琳死后不久张凌宇被调去无锡TCL公司研发中心,滕悦已辞职去向不明,而周雅琴又以有种种顾虑为由,一直躲避记者。倒是公司另有几名熟悉李琳的员工介绍说,李琳是一个能歌善舞又很有才华和希望的女孩,出事前的一天见她还在研究所上班,还在公司的食堂吃饭,一切都很正常,不像要去寻死的样子,他们还说李琳上吊的壁扇离地面就那么点高,而李琳身高1.6米多,即是她自缢,在脚能触地的情况下,临死前的求生本能,也使她能够自己解救自己。可她偏偏就死了,叫人感到十分可惜和不可思议。

在深圳市公安局,几位警官看了武玉华的投诉材料和照片后,也认为里面疑点颇多,特别是死者脖子上两个深深的指印很难与“自缢”的结论相吻合,建议找张局长在材料上签个字,交督办室督办,不巧这天张局长外出开会了,一位姓钟的秘书让去楼下。信访办的一位女同志见武玉华这个名字,感到眼熟,打开电脑一查,果然发现武玉华早在今年的122日就向他们寄去了投诉材料,并已转交南山公安分局处理。

根据市局的意见,记者又来到南山公安分局,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对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当即找来法医陈浩。两次请他拿出现场勘验尸体有关材料,陈浩出去一会回来说:“当时记录材料没有了,只剩下几张照片。”陈浩说他当时只注意到李琳脖子的痕迹,对身体其它部位未作检查,他承认这是自己的一个疏忽。至于李琳脖子上为何有两个类似手指的痕迹,陈浩对着死者照片给记者写下了这样一份书面解释:“李琳家属认为死者右颈部及左下额角部位留有手指印痕,怀疑系他杀,没有依据。

一、死者李琳系自缢死亡,其理由如下

1、其缢型、缢索符合自缢。李琳尸体颈部缢沟前部呈水平行走,向颈部两侧环绕斜行向上,至颈后绳索上提悬空缢沟消失,此属开放式前位缢型,符合自缢。其悬吊之缢索系一粉红、白、黄相见床单,系现场就地取材,其缢沟形态与此缢索相符合。

2、其缢沟有生活反应。其尸斑位于上、下肢下垂部位,其足尖自然下垂,以上尸体现象与其悬垂自缢之体位相符。

3、现场未发现搏斗现象,尸体体表未检见明显损伤。

4、根据派出所调查反映死者生前精神状态异常,未发现其它他杀可疑因素。

综上所述,李琳之死亡符合自缢。

二、关于李琳尸体左下额角及右颈部位印痕,特做如下说明:

首先其印痕形态虽类似指腹印痕,但两处印痕距离及分布部位均不符合扼颈痕迹分布规律,其次颈部未检见指甲印痕,两指甲印痕较指腹印痕在扼颈中更为常见,最后其左下额角印痕部位恰好是缢绳打结部位,完全可以是缢吊过程中形成,其右颈部印痕形态亦符合缢吊过程中形成。”

陈浩最后一再声明,作为法医只负责作出致死原因结论,至于事件背后的隐情,那是派出所侦查人员的事,要求记者去派出所调查。

在水湾派出所里,该所王所长也向我们介绍了当时处理李琳意外死亡事件经过,并承认调查报告中称李琳有精神病史一说是用词不当,表示通过记者转达他们对死者亲属的歉意。

同时,王所长还告诉我们,现场是在法医指导下工作,法医认定是自杀,他们就未去作更深入细致的调查,如果法医认定是他杀,那就另当别论了。

翌日,我们又来到广东省公安厅,公安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警察在看了武玉华的投诉材料和照片后,对李琳之死也颇感蹊跷。他认为一是李琳没有自杀前的征兆,死前一天还在上班,并对近期工作日程一一作了安排,怎么一夜之间就“自缢身亡”了呢?二是死者脖子上两个手指印记使人费解,说是上吊绳结压迫所致嘛,但死者系用担任床单打结“自缢自亡”的,床单打结至少有手拳头那么大,压迫出来的痕印绝不会只手指印那么小,况且鉴定结论是在死者家属经多方动员同意女儿火化时才签发的,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李琳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记者离开广东后,特意找到一位70多岁,从事法医工作40多年的退休老干部。这位老人仗义执言,认真地撰写了如下意见: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李琳《非刑事命案的情况调查报表》及《尸体检验情况证明书》漏洞百出,疑点多多。正由于这两份极端不负责任的结论,使杀人凶手得以逃离了法网,并可能继续藏匿于TCL王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员工之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相反使被害人李琳蒙受了“自缢”不白之冤,严重损害了她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声誉。

疑点之一:“检验尸体鉴定没有死亡时间。尸体检验李琳死亡只有日期没有死亡时间,法医为什么不知道其死亡时间。死亡时间从超生反应眼底变化,尸体出现尸僵、尸斑、尸冷等都可以推测出。

根据现场尸体照片上尸斑指证判断,李琳被人发现时,死后经过时间是67小时了,发现试剑石1030日早晨725分钟,其死亡时间应在103112点中间,濒死期间或刚刚死亡,被人挂尸后,尸斑当然只能出现四肢下部。

疑点之二:损伤特征不符合自缢。证据:①李琳尸体照片显示,颈部印痕边缘呈高度整齐清晰水平带状的特点,说明这是带状物勒杀的印痕。②电扇底下吊尸用的粉红、白、黄相见床单无论是用来“缢”或“勒”都绝对不能显示出上述特点的伤痕。③颈部前面偏左处印痕呈“+”字形,说明同一时间内有两种外力交叉作用该处颈部而且上下均明显地超出带状印痕边缘。不管用什么缢索,都不会出现“+”字印痕。④左额角印痕属指甲印痕,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根本不是法医所解释的印痕是在缢绳打结部在缢吊过程中形成。从力的角度看,致印痕物是独立于带状物之外,它本身的特点是用得上力,有后续力源,呈扁平相对的锋利状。⑤在左额角印痕下部稍后处,有圆点状印痕。把“+”字印痕、指甲印痕、圆点印痕同时展示出来,就是一个品字形三点式印痕区。“+”字部“|”印痕是右手拇指侧面挤压成形,左额角印痕是右手食指抠切结果。因为在当时那个特定环境中,只有右食指的作用才能“入肉三分”,这就是李琳左额角印痕最明显的缘故。⑥李琳尸体存在“勒、扼”两种印痕,表明她是被杀。⑴带状印痕是勒伤;⑵三点式印痕区是扼压伤,可能是李琳被勒在前,先套脖子由于李琳的猛烈反抗挣扎,不停扭动,凶手又不敢放手,故又加扼杀行动,因此颈侧部呈平面喇叭形印痕不是自缢“提空”,根本不是尸体检验法医陈浩所说的“颈后绳索上提悬空处缢沟消失。”

疑点之三:现场无搏斗,是法医认定李琳是自缢的理由之一,这是一般的情况,本命案中有其个性,不是死者不反抗搏斗,而是未来的及反抗搏斗,理由:①     凶手可能平时与被害人有一定的接触、交往,甚至是过密交往,当凶手出现时,被害人是不会感到有事突然。  李琳房间有多把钥匙在外,有方便他人埋伏被袭击的可能性,死者来不及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击倒制服了。③   凶手城府较深,思维较严密,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疑点之四:电扇下吊尸,不是第一现场,而是第二现场,是在李琳死后立即将其尸体悬挂起来伪造现场,伪装自缢。证据:①   致颈部印痕带状物不在颈上,而作为“缢索”的床单不能致死者颈部产生现有印痕,这是凶手需要而换成的,带状物已被凶手拿走。②     如果是当场自缢,根据“缢索”现场摆式,死后尸体应是面向壁面。现场扭斜尸体平面与墙壁约成90度角,有明显的认为摆式,及时濒死前本能地挣扎,因为支撑架短,空转余地窄,尸体不能与壁面有90度角。照片表明尸体是半依状在墙壁上。右手并非自然下垂。③    花紫色塑料拖鞋是凶手伪造现场拿来的,即使李琳“上吊”,人体离开垫脚小凳后,根据尸体照片所显示姿态,她的拖鞋也应是穿在脚上,因为离地距离不高,脚尖是抵地的,拖鞋不会掉下来。若是自缢悬空后,本能地挣扎,手抓脚蹬,墙上应该留有抓的痕迹,脚蹬时拖鞋脱掉,就根本不能有左右交叉和有这样大的空间范围。拖鞋只能在脚下。  电扇支架上的黄毛巾,不是死者拿来自缢的,绝对是件“外来物”,这表明凶手很狡猾,是用来反侦查的,因为他怕现场留下指纹痕迹,但慌乱之中还是将毛巾留下了。

目前,李琳尸体已被火化,重新验尸已不可能,看来破解此案之谜有一定难度,心力交瘁的武玉华向社会发出泣血呼唤,恳求深圳市公安局尽快对女儿之死立案侦察,并请有关知情人勇敢地站出来,揭开事实真相,还女儿一个清白,她将变卖所有家产为女儿讨回公道,恳请上级司法机关领导关注本案,督查处理,使女儿冤屈尽快得以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