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王者,明之以大道,德之以本道,达之以小道也
明之以大道
大道者,可明(通晓)之,然后顺之,唯不可为(改变、违反)之。
品牌之大道者,品牌之外,品牌生态是也。
品牌生态者,供需之衡是也。
顺之于大道者,损有余(舍供大于求)而补不足(增求大于供)是也。
品牌之大道者,顾客所需与其之变也。
变者有其道,道动于内外之变。内者,顾客之资也。资者,财、物、时、性、质、知、境等是也。外者,市场之供也。供者有二。一为物之用(功能),二为人之侍(服务),三为文之滋。
故明之于品牌大道者,必察于内外之变,然校之于各人之本道(生命发展规律,即为消费动机发展规律)。
欲明品牌之大道者,难于明各人之本道也。难明人之本道者,非难于财、物之变,非难于物之用、人之侍之变而生所需之变也。难者,难在无形、难在其心。
德之以本道
自然之物,本道天定之。自然大道之衡依于自然之万物,故万物之本道(本质)合于德。
人之有为之物品牌者,生于无性(本道),而待定之。
定者,莫不望其极也。固有德者顺大道待容之大而不自为大,择己所能之大而不强其大,故能成其大(强大)。而无德者唯其心欲之大而莫顾于大道,故大道常不容,己能常不达,故不能成其大(强大)。
择品牌之本道(本质)者同于耕者择其种。
择种者,先视地之适种,再视己之所能,后择己之利大者是也。
择品牌之本道者,先察市场之待容,再视己之所能,后择己之利大者是也。
地之适种者,种之大道也。种之大道者,阴阳、寒暑、风水、土壤、所处之类,长之所依、所限,久而不变之外因是也。市场之待容者,品牌之大道也。品牌之大道者,顾客之资也。资者,财、物、时、性、质、知、境等是也。两者之所异者,地之大道久而不变而品牌之大道变而不久也,但变也有其道,故可预而知之,备而待之,明者无咎(害处)。
己之所能者,力也。耕者之力,总之为耕种之力——智力、劳力、物力、财力等是也,而品牌之力同之。
明大道,识己能,择其利大尚需教乎?
故识耕者,明地之适种,己之所能,故所择之种收之丰,是于有德。不识耕者,唯其心之所欲而邙顾于大道,心高而气短,是于无德。
故识品牌之道者,明市场之待容,己之所能,故所择之本收之丰,是于有德。而无道者唯其心欲之大而邙顾于大道,心高而气短,是于无德。
达之以小道
老子曰:“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故万事万物之发展莫不亲之于小道者。
行小道者须善变之。变者,形式之变,不变其质,故需本道者引之、督之,以防其变。
行小道者须善察之。察顾客之态,察顾客之变,以使品牌之态、之变顺其所变。
小道者无知于品牌之道德者为善,以致创想之自由,灵性之通达,形式之纯美,以诉之于自然。品牌诉之于自然者,如水滋之于万物,兴盛乃自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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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草树先生-刘伟雄——品牌战略与消费动机研究自由学者,品牌道家学派首倡者,性格能量哲学、BICC(品牌形象分类组合)、BPD(品牌定位识别)、SCOG(品牌战略规划模式)、消费能量守恒等理论创始人,现为广东营销学会企业营销发展战略研究专业委员会学术研究部代理部长 。广州电话:13725218091 http://www.v19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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