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疑惑


   建国五十余年来,在全国人民的辛勤劳动下,至今我国已积累了巨额的国有资产,当然其形态是多样化的,但产权的主体都是国家,也就是说国家对这些资产享有所有权,处置权等相关权利,在此我有一点疑惑:那就是是谁的努力才创造这么多财富的?我想答案无疑是一般民众的辛勤努力,但是一般民众从中又得到了什么,可以说得到了很少.许多民众只不过从劳动中解决了吃的问题,而很少能积累到财富,难道他们的劳动没有创造财富吗?显然不是.虽然当时创造的财富相对今天来说少许多,但是毕竟还是有一部分的,那这一部分既然民众没有得到,那它被谁占有了呢?显然是国家在建设初期为了积累大量建设资金,而从民众劳动工资中提取出来了,所以经过这些年的积累,又加上现在产权制度的改革,税收收入的增加,垄断领域丰厚的收益,使得我国已积累30万亿左右的国有资产,这么庞大的国有资产如果不加以管理,很有可能就会出现资金流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立更加明晰的产权体制,并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但是这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吗?笔者有点疑惑.

    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各大中城市都成立了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可以说这种体制已经付诸实践了,已经常态化,但是它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这取决于它手中拥有多大的处置权利以及有多大的监督,管理意愿.我们知道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垂直管理机构,其中也蕴涵着委托代理关系.那委托人是谁呢?显然是产权主体是国家.既然存在委托代理关系,那就会出现道德风险.那么这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可以看作是国家的代理人,他们受国家的委托管理国有资产,可国家能算一个明晰产权主体呢?如果是的话谁又能代表国家呢?他们真正有激励,有约束,有动力去促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去管理国有资产吗?如果管理的话,管理的力度有多么大呢?能保证国有资产多大程度上不受损失呢?这些显然都是未知数,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依然没有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仅仅依靠委托人,或是代理人就能使国有资产不流失,能够增值,显然是痴心妄想.所以我认为应引进其它监督的力量,即让国有资产的创造者即一般民众参与进去,以进行更为有效,尖锐的监督.这样方能使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有所收敛,从而至少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