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
目前,政府性债务问题正在日积月累,情况十分复杂,形势相当严峻。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累积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社会动荡,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具体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累积可能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第一,地方性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启动的投资项目效率不高,尤其是公路短视建设项目有许多建成即被更高等所淘汰,给当地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
第二,债务约束软化,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该支未支、该补未补、该付未付还直接损害不少企业的利益。地方政府性债务不能到期清偿还会产生严重扭曲的市场信号,动摇投资与消费信心,使得后续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筹资、经营变得困难重重。
第三,高居不下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积累了庞大的金融风险。地方政府通过对控股或全资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借款垫付地方政府性债务是转轨时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地方政府性债务向金融机构转移导致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金融风险累积。例如,2005年3月末某市的政府性贷款余额50.7亿元中,非正常类贷款(包括关注类贷款和不良贷款)所占的比重已高达37.86%,并且更严重的是2005年4月至2006年到期贷款32.1亿元,而以下两个方面因素导致这些贷款存在着较大的到期偿还风险。(1)政策和规划变动风险。该市地方政府贷款中,用于土地储备、市政建设、交通项目和工业园区等4块的资金达 41亿元,占全部地方政府性贷款总额的81.3%,这部分项目受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一是2004年开始国家为扼制投资的过度增长采取了开发区的清理、上收土地审批权限等措施,该市各类开发区从25个削减到15个,被保留的开发区其后续征地工作也因土地政策变动而难度加大,建设进度减慢。二是规划变动引起交通项目效益下降,该市一些收费公路项目由于近几年高速公路的开工和陆续竣工起用,车辆分流较多,面临经营困难,贷款风险较大。如某省道项目贷款风险已经出现,项目投资超概算,建成通车后,实际车流量较评估低,导致项目建成后收费收入只够偿付银行贷款利息,目前该路段高速公路项目又在规划之中。三是信贷紧缩,地方政府性贷款回旋余地缩小,项目后续资金不能到位,原有贷款又纷纷到期,目前只能由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归还转贷,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一旦“断链”,不良贷款将陆续出现。(2)市场风险。地方政府性贷款还贷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尽管政府垄断了一级土地市场,收储了大量土地,但从调查情况看,土地出让计划执行性不强,缺乏对开发商可用资金总量的合理分析预测,造成土地流拍或土地出让价格偏低,出让后大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能按期归集到位,造成银行贷款不能如期归还。
第四,政府性债务风险是社会稳定的隐患。一些感到财政收入不足、上级财政“补贴”不足、同时无力变相发债或借钱的地方政府或机构,往往情不自禁地利用手中职权向社会强行摊派或收费。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由于无法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拖欠工程款,使他们疲于应付筹措资金还债,这不仅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扰,而且影响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目前,政府性债务问题正在日积月累,情况十分复杂,形势相当严峻。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累积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社会动荡,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具体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累积可能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第一,地方性政府负债投资整体上降低了社会投资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扩大了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启动的投资项目效率不高,尤其是公路短视建设项目有许多建成即被更高等所淘汰,给当地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也降低了经济增长的素质和质量。
第二,债务约束软化,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展期、拖欠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该支未支、该补未补、该付未付还直接损害不少企业的利益。地方政府性债务不能到期清偿还会产生严重扭曲的市场信号,动摇投资与消费信心,使得后续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筹资、经营变得困难重重。
第三,高居不下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积累了庞大的金融风险。地方政府通过对控股或全资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借款垫付地方政府性债务是转轨时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地方政府性债务向金融机构转移导致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金融风险累积。例如,2005年3月末某市的政府性贷款余额50.7亿元中,非正常类贷款(包括关注类贷款和不良贷款)所占的比重已高达37.86%,并且更严重的是2005年4月至2006年到期贷款32.1亿元,而以下两个方面因素导致这些贷款存在着较大的到期偿还风险。(1)政策和规划变动风险。该市地方政府贷款中,用于土地储备、市政建设、交通项目和工业园区等4块的资金达 41亿元,占全部地方政府性贷款总额的81.3%,这部分项目受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一是2004年开始国家为扼制投资的过度增长采取了开发区的清理、上收土地审批权限等措施,该市各类开发区从25个削减到15个,被保留的开发区其后续征地工作也因土地政策变动而难度加大,建设进度减慢。二是规划变动引起交通项目效益下降,该市一些收费公路项目由于近几年高速公路的开工和陆续竣工起用,车辆分流较多,面临经营困难,贷款风险较大。如某省道项目贷款风险已经出现,项目投资超概算,建成通车后,实际车流量较评估低,导致项目建成后收费收入只够偿付银行贷款利息,目前该路段高速公路项目又在规划之中。三是信贷紧缩,地方政府性贷款回旋余地缩小,项目后续资金不能到位,原有贷款又纷纷到期,目前只能由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归还转贷,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一旦“断链”,不良贷款将陆续出现。(2)市场风险。地方政府性贷款还贷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尽管政府垄断了一级土地市场,收储了大量土地,但从调查情况看,土地出让计划执行性不强,缺乏对开发商可用资金总量的合理分析预测,造成土地流拍或土地出让价格偏低,出让后大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能按期归集到位,造成银行贷款不能如期归还。
第四,政府性债务风险是社会稳定的隐患。一些感到财政收入不足、上级财政“补贴”不足、同时无力变相发债或借钱的地方政府或机构,往往情不自禁地利用手中职权向社会强行摊派或收费。个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由于无法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拖欠工程款,使他们疲于应付筹措资金还债,这不仅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扰,而且影响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