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迟迟不能获得成功的明显原因是共有三大死结穴,一是主管部门(国资委)任命董事长经理等管理层产生的专权;二是企业党委也沿用上级党委的任命制;三是工会的上级任命制产生的职工代表大会虚设。这三点在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下就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
就人的个性而言,没有人愿意改变原有的习惯,而自动地形成新的习惯。就像戒烟一样困难,原有固疾不易戒掉。心理学家已经研究发现人总是习惯重复过去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习惯。习惯在原有权力框架架下任命下级,有言旨意使之至高无上权利的上级怎肯轻易的放下权利而把任命权监督权交给该行使权利能代表人民资产的职工呢?即使大众监督比上级少数人(甚至就是一长制一个人)的监督更有效是个常识,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也是没有人愿意放弃这样的权利的。
因此我们见到八十年代建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际上仍然操纵在任命制下的工会手里,也就是权利在企业党委手里,党委有基本上遵从厂长负责制的厂长的意志,实际上职工代表大会就被厂长等架空了。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就无从建立了,变成了厂长的“橡皮图章”。之后的厂长“承包制”其结果也就不难想象了,“承包制”不了了之。其实承包制是很可笑的“改革”措施,现代工业现代化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模式,“一长制”的模式早就被摒弃了。代之的当然是信托“代理”制。
我们的经济学家们不敢去批评和讨论,不敢去碰“提拔”“任命”这一传统的人事干部制度。先想像出“党政分开”和“厂长负责制”,再想像出“承包制”,接下来搞了个大的花样“股份制改革”。不仅仅使“一长制”下的“国有资产”流失一直无法得到节制,同时又通过上市使股民的资产也几乎进入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2003年起印度股指以其经济GDP成长仅6-7%的速度而大涨3倍多的亮丽表现,使得中国股指在经济GDP成长9%左右的情形下且节节下跌变得十分讽刺。也使得流通股股东大量资产付诸于流水。短短几年内顾雏军可贪污挪用公司34亿资金之巨,足以使任何人堂目结舌。纵观主流经济学家们,没有人对这样的一系列大案进行经济学的总结,以找出适当的解决方案,而仍然在错误的改革路径上继续前行。
“厂长负责制”,“承包制”和“股份制改革”都不是在搞市场经济。都是完完全全的“伪市场”改革。原因是始终不能放弃“上级”对下级的“提拔”和“任命”,这样企业就仍然是政府机构的附属,这样的“改革”在自然竞争的市场中救国当然只有一个,就是让不会游泳的人到深水里去游泳,结果当然只有一个,就是死亡。
被股份制改革者们所推崇的西方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是企业(经济人entity)在谋求最大利润。国企和国有股份制公司实行的是上级任命制,属于政府附属机构,企业管理层们的心思不在经营好企业上,而在恭维上级的前提条件下谋取自身最大利润上,所以一切的市场改革对国企和国有上市公司来讲就都无意义了。接下来的MBO“改制”的结局要多荒唐有多荒唐。
还接下来的“股权分置”和“股权激励”是否有效也已经不难想象了。所以经济学家们在乱用误用西方经济学,连西方经济学起码的常识都不顾。
笔者也是西方经济学的推崇者,相信凯恩斯的宏观调控下市场经济的理论,认为市场是迄今为止调节供需和合理调配资源的最有效方式。但笔者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要解决国有企业的追求最大利润行为问题。现代工业的大规模生产,复杂的产品竞争和市场竞争,要求把管理层置于受到普遍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之下。而选举人(委托人)在美国和英国是股东和代表股东的机构;在德国是一半的职工和一半的银行机构等。在我国国企的没有私人股东,银行本身又有治理问题要解决,依靠职工来选举是不可替代的措施,这道理是这样简单简直稍微有头脑的人都可以想到,我们的经济学家们却想不到,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人家资本主义的德国能做到的职工参与治理事情,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就是不可以做。以至于改革20多年,国有资产流失20多年,长期无法治理。表现在银行业和煤矿业,不是巨额大案就是沉痛的矿难,接二连三,不可收拾。
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运用职工资源建立选举监督和科学决策机制,舍此无他。
国企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的上级“提拔”“任命制”,无论在怎样“改革”措施下都仍然继续保留,这无疑是与市场经济相背离的。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在守法的前提下(非无政府条件下)追求实现最大利润。我国国企改革的目标是在实现市场经济环境下搞活大中国有企业,这个目标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也是现实的。同时引进外资,对加速我国我国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怀疑的巨大作用。这样的改革方向确实是不可以动摇的。
国企改革目标正确并不能保证国企改革措施正确,因为措施可能涉及权力阶层权力的削弱和传统权威的减弱,无疑会遇到阻力。从国企改革的一开始,我们就看到了这种对权力欲的惯性维护,表现出来像是这种维护是潜意识的,也好像是心照不宣的,也好像是不约而同的。理论界开始了一场对前南斯拉夫“工人自治”制度的探讨和批判,批判的结果是继续巩固中国特色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继续保留上级“提拔”“任命制”。笔者当然不是说前南的“工人自治”就是完美的制度,但完全否定则风杀了继续探讨的空间,以至于我们长期忽视德国的雇员参与治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伊始,其设计就是保留上级任命制的,因为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工会来组织领导的,工会主席又是企业党委提名上级任命的,这就注定职工代表大会成了党委领导下的组织机构。现实的国企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大权在握,党委书记也常常客观上服从和维护厂长(经理)意志,所以职工代表大会就自然地在厂长(经理)的意志领导之下了。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就变成虚设的,不能起到制约监督和决策的作用。这样国企改革就置厂长(经理)于没有实质监督的制度之下实行对企业人财物统管,厂长(经理)只要把“上级”“关系”搞好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种措施理论上就是何等的危险不得而知。事实上也真是如此,“上级”常常就是一个“局长”或“处长”等“一长制”下的一两个人,对于善于交际善于公关的厂长(经理)而言是不困难的,加上企业的资源可以被用来维护这种关系,又有“官官相护”的文化,国企的改革就这样被“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给消化吸收了,国企仍然是未脱离政府“附属”的国企,市场改革对国企反倒成了促其倒闭的助燃剂,其作用当然是加速了国企退出市场,导致国企变成国家和银行的沉重负担。这无异于是与改革的目标相违背的,也是与市场经济相违背的。
在此条件下,经济学家们又推出“股份制改革”措施,通过把国有企业上市,设想通过国有企业上市后,引入私人股东投资,并设想机构间的相互投资,从而可以构建股东大会,通过机构和私人股东参与选举董事会,就可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董事会监督机制。这种设想在理论上就难以自圆其说,原因有四点。
第一私人股东通过买股票而成为股东,通常具有短期行为,并没有多少人打算长期持有股票,通常也没有多少人参加股东大会,这一点已经通过十几年的改革得到印证。英美国家私人流通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也在总股份的10%以下,更何况我们是初始建立股份制公司。所以靠流通股股东根本就无法靠上。第二机构间参股因为机构本身没有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其机构间的监督根本也无从谈起,就是空的。第三由于上市融资是一个过程,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国有股仍占主要,国有股部分仍是上级“任命制”,私人股参与又低,就导致国有为主的股份公司仍然实行的是“上级”政府的“任命制”,使上市国有股份为主的公司仍然是政府附属的“行政机构”,仍然不能称之为企业。第四就是更糟糕的,使得国有股为少数的股份公司的治理机制也趋于流产,因为起初就没有建立起任何监督制约机制,在国有股份为主向私有股份为主的转化过程中再没有规则没有监督下进行的,权力阶层就会渎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进行短期的掠夺行为。这是巨大的私利诱惑的结果,因为没有监督。使得这种短期掠夺行为成为可能和肆无忌惮,顾雏军的出现正是这种短期行为的结果。
真正的改革需要正本清源,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是“不可动摇”的,但改革措施绝对需要“反思”和调整。迅速建立起监督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是当务之急。
主要利用职工来选举可以建立这样的机制。因为我国国企没有美国的私人经营到上市的过程,监督只能从企业内部的职工开始。国有企业实行职工选举监督治理后经营好的,可以通过上市引入私人股东后再搞职工和股东的“双向治理”。政府则可以保留对国企重大决策的类似英国的“黄金股”否决权。
政府部门需要解放思想,放弃“提拔”和“任命”,因“提拔”和“任命”正是企业长期无法建立市场机制的根源。彻底放弃“提拔”和“任命”制是摆脱企业是政府附属的最关键措施,也是国企市场经济改革的前提措施。
市场经济改革需要政府放弃“提拔”“任命”权力。
就人的个性而言,没有人愿意改变原有的习惯,而自动地形成新的习惯。就像戒烟一样困难,原有固疾不易戒掉。心理学家已经研究发现人总是习惯重复过去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习惯。习惯在原有权力框架架下任命下级,有言旨意使之至高无上权利的上级怎肯轻易的放下权利而把任命权监督权交给该行使权利能代表人民资产的职工呢?即使大众监督比上级少数人(甚至就是一长制一个人)的监督更有效是个常识,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也是没有人愿意放弃这样的权利的。
因此我们见到八十年代建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际上仍然操纵在任命制下的工会手里,也就是权利在企业党委手里,党委有基本上遵从厂长负责制的厂长的意志,实际上职工代表大会就被厂长等架空了。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就无从建立了,变成了厂长的“橡皮图章”。之后的厂长“承包制”其结果也就不难想象了,“承包制”不了了之。其实承包制是很可笑的“改革”措施,现代工业现代化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模式,“一长制”的模式早就被摒弃了。代之的当然是信托“代理”制。
我们的经济学家们不敢去批评和讨论,不敢去碰“提拔”“任命”这一传统的人事干部制度。先想像出“党政分开”和“厂长负责制”,再想像出“承包制”,接下来搞了个大的花样“股份制改革”。不仅仅使“一长制”下的“国有资产”流失一直无法得到节制,同时又通过上市使股民的资产也几乎进入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2003年起印度股指以其经济GDP成长仅6-7%的速度而大涨3倍多的亮丽表现,使得中国股指在经济GDP成长9%左右的情形下且节节下跌变得十分讽刺。也使得流通股股东大量资产付诸于流水。短短几年内顾雏军可贪污挪用公司34亿资金之巨,足以使任何人堂目结舌。纵观主流经济学家们,没有人对这样的一系列大案进行经济学的总结,以找出适当的解决方案,而仍然在错误的改革路径上继续前行。
“厂长负责制”,“承包制”和“股份制改革”都不是在搞市场经济。都是完完全全的“伪市场”改革。原因是始终不能放弃“上级”对下级的“提拔”和“任命”,这样企业就仍然是政府机构的附属,这样的“改革”在自然竞争的市场中救国当然只有一个,就是让不会游泳的人到深水里去游泳,结果当然只有一个,就是死亡。
被股份制改革者们所推崇的西方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是企业(经济人entity)在谋求最大利润。国企和国有股份制公司实行的是上级任命制,属于政府附属机构,企业管理层们的心思不在经营好企业上,而在恭维上级的前提条件下谋取自身最大利润上,所以一切的市场改革对国企和国有上市公司来讲就都无意义了。接下来的MBO“改制”的结局要多荒唐有多荒唐。
还接下来的“股权分置”和“股权激励”是否有效也已经不难想象了。所以经济学家们在乱用误用西方经济学,连西方经济学起码的常识都不顾。
笔者也是西方经济学的推崇者,相信凯恩斯的宏观调控下市场经济的理论,认为市场是迄今为止调节供需和合理调配资源的最有效方式。但笔者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要解决国有企业的追求最大利润行为问题。现代工业的大规模生产,复杂的产品竞争和市场竞争,要求把管理层置于受到普遍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之下。而选举人(委托人)在美国和英国是股东和代表股东的机构;在德国是一半的职工和一半的银行机构等。在我国国企的没有私人股东,银行本身又有治理问题要解决,依靠职工来选举是不可替代的措施,这道理是这样简单简直稍微有头脑的人都可以想到,我们的经济学家们却想不到,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人家资本主义的德国能做到的职工参与治理事情,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就是不可以做。以至于改革20多年,国有资产流失20多年,长期无法治理。表现在银行业和煤矿业,不是巨额大案就是沉痛的矿难,接二连三,不可收拾。
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运用职工资源建立选举监督和科学决策机制,舍此无他。
国企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的上级“提拔”“任命制”,无论在怎样“改革”措施下都仍然继续保留,这无疑是与市场经济相背离的。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在守法的前提下(非无政府条件下)追求实现最大利润。我国国企改革的目标是在实现市场经济环境下搞活大中国有企业,这个目标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也是现实的。同时引进外资,对加速我国我国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怀疑的巨大作用。这样的改革方向确实是不可以动摇的。
国企改革目标正确并不能保证国企改革措施正确,因为措施可能涉及权力阶层权力的削弱和传统权威的减弱,无疑会遇到阻力。从国企改革的一开始,我们就看到了这种对权力欲的惯性维护,表现出来像是这种维护是潜意识的,也好像是心照不宣的,也好像是不约而同的。理论界开始了一场对前南斯拉夫“工人自治”制度的探讨和批判,批判的结果是继续巩固中国特色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继续保留上级“提拔”“任命制”。笔者当然不是说前南的“工人自治”就是完美的制度,但完全否定则风杀了继续探讨的空间,以至于我们长期忽视德国的雇员参与治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伊始,其设计就是保留上级任命制的,因为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工会来组织领导的,工会主席又是企业党委提名上级任命的,这就注定职工代表大会成了党委领导下的组织机构。现实的国企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大权在握,党委书记也常常客观上服从和维护厂长(经理)意志,所以职工代表大会就自然地在厂长(经理)的意志领导之下了。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就变成虚设的,不能起到制约监督和决策的作用。这样国企改革就置厂长(经理)于没有实质监督的制度之下实行对企业人财物统管,厂长(经理)只要把“上级”“关系”搞好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种措施理论上就是何等的危险不得而知。事实上也真是如此,“上级”常常就是一个“局长”或“处长”等“一长制”下的一两个人,对于善于交际善于公关的厂长(经理)而言是不困难的,加上企业的资源可以被用来维护这种关系,又有“官官相护”的文化,国企的改革就这样被“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给消化吸收了,国企仍然是未脱离政府“附属”的国企,市场改革对国企反倒成了促其倒闭的助燃剂,其作用当然是加速了国企退出市场,导致国企变成国家和银行的沉重负担。这无异于是与改革的目标相违背的,也是与市场经济相违背的。
在此条件下,经济学家们又推出“股份制改革”措施,通过把国有企业上市,设想通过国有企业上市后,引入私人股东投资,并设想机构间的相互投资,从而可以构建股东大会,通过机构和私人股东参与选举董事会,就可以建立起企业内部的董事会监督机制。这种设想在理论上就难以自圆其说,原因有四点。
第一私人股东通过买股票而成为股东,通常具有短期行为,并没有多少人打算长期持有股票,通常也没有多少人参加股东大会,这一点已经通过十几年的改革得到印证。英美国家私人流通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也在总股份的10%以下,更何况我们是初始建立股份制公司。所以靠流通股股东根本就无法靠上。第二机构间参股因为机构本身没有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其机构间的监督根本也无从谈起,就是空的。第三由于上市融资是一个过程,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国有股仍占主要,国有股部分仍是上级“任命制”,私人股参与又低,就导致国有为主的股份公司仍然实行的是“上级”政府的“任命制”,使上市国有股份为主的公司仍然是政府附属的“行政机构”,仍然不能称之为企业。第四就是更糟糕的,使得国有股为少数的股份公司的治理机制也趋于流产,因为起初就没有建立起任何监督制约机制,在国有股份为主向私有股份为主的转化过程中再没有规则没有监督下进行的,权力阶层就会渎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进行短期的掠夺行为。这是巨大的私利诱惑的结果,因为没有监督。使得这种短期掠夺行为成为可能和肆无忌惮,顾雏军的出现正是这种短期行为的结果。
真正的改革需要正本清源,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是“不可动摇”的,但改革措施绝对需要“反思”和调整。迅速建立起监督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是当务之急。
主要利用职工来选举可以建立这样的机制。因为我国国企没有美国的私人经营到上市的过程,监督只能从企业内部的职工开始。国有企业实行职工选举监督治理后经营好的,可以通过上市引入私人股东后再搞职工和股东的“双向治理”。政府则可以保留对国企重大决策的类似英国的“黄金股”否决权。
政府部门需要解放思想,放弃“提拔”和“任命”,因“提拔”和“任命”正是企业长期无法建立市场机制的根源。彻底放弃“提拔”和“任命”制是摆脱企业是政府附属的最关键措施,也是国企市场经济改革的前提措施。
市场经济改革需要政府放弃“提拔”“任命”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