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普通劳动者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中国是一类新型教育,其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关键是观念、资金、师资三个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当前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性改革迫在眉睫,作者提出“要素组合”型职教集团的改革选项,以利于促进职教快速、均衡、健康发展。当然,也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缺点。
The Op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 Essential Factor Combin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Chai Fuhong
(Huanggang Polytechnic Huanggang 438002 Hubei)
Abstract: Common laborers vocational-technical education in China is a kind of new education. Its development is restricted by many kinds of factors. And the key and prominent point exists generally in the three aspects: fund, idea and the teachers. Based on The State Council’s decision on developing vigorously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current vocational education institutional reform is imminent. The author proposed the " essential factor combination "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as the reform option to favor to promote vocational education’s fast, balanc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Turely, a certain deficiency can not be avoided.
Key words: pover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quality of teaching essential factor recombin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analysis of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发布后,各级党、政领导和职教战线上的教职工,对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必然性认识加深了,增强了紧迫感和使命感。联系我国地方财政困难状况、居民对教育收费提出质疑、职业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的实际,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消除贫困、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的特质[1],把计划与市场的优点结合起来,运用到发展职业教育的具体运作中来,组成“要素组合”型的职教集团,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缘起与职教贫困[2]
职教,包括高职和中职。上个世纪的中国,明确称为职业教育的只有中职,师范和医学本来就是职业教育,却归类于高等教育类;上个世纪末,我国才开始设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打破了中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五味瓶。
职教,作为一个教育大类,过去的管理体制是由部门、企业和地市级人民政府办学。高职教育出现后,过去的办学主体没有大的改变,新增了省办和民办高职两个主体,并把处境尴尬的高等专科学校划入高职类,统称“高职高专”;中职教育办学主体开始下移至县级人民政府。目前,已初步形成以省、地(市)、县(市)三级地方政府为主,以及部门办职教的办学格局。全国每个地市区域内都有一所以上高职院校和多所中职学校。我国职教初步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的体系。
普通高等教育(职教以外的高教),以中央和省两级政府为办学主体,其财源是中国教育相对充裕的教育;义务教育,就全国看,从2007年起,有中央转移支付保底;高中,中职和高职教育就视地方财力的宽窄而论,全国除深圳、顺德职院和私立高收费中学、职教外,没有不感到经费不足的学校存在。从人才培养类别与政府的责任看,义务教育是扫除文盲的需要,它不能形成社会生产力,但是世界通行作法。职教和普通高教,是直接为社会培育劳动者的教育,它们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本应相当,可是“精英教育”的阴霾迟迟难以散去,导致“平民教育”、“大众化教育”提高不到应有的位置,职教的贫困成为必然。
一方面,职教大面积贫困既成事实;另一方面,百姓教育费负担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加之,职教发展速度过快,无论是认识、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运作、软硬件设施与配套,都有不如人意的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教学质量、毕业生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不能达标。因此,职教不能坐以待毙,必须闯出一条生路,倒逼职教质量的提高。
二、要素组合与职能分立[3]
学校,无非是由三部分人群组成。一是教师队伍;二是行政管理队伍;三是后勤服务队伍。教师队伍决定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整体水平与层次的代表;行政管理队伍决定学校的运作、生存与发展;后勤服务人员决定学校师生学习、生活的正常运行、一部分人文关怀与外在文明程度。
国有学校,本质上是“投资者”(政府)的学校,不是“书记”、“校长”的学校。上述三类工作人员都是为投资者“打工的”,“打工者”没有必要为投资者担心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在教育投资多元化条件下,若投资者只管投资,不管如何办学;只讲收费,不关心运行费用的收支;只讲规模,不讲成本、效益(非指经济效益,只指人才效益)。这样的投资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投资者,更不是一个战略投资者,他没有担负起投资的义务与责任。
各级政府与各级教育行政当局之间是有分工的。政府是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地方政府只是教育法律的执行者。同时,又是国有学校的投资者,学校党政班子受“投资者”委托负责运作,是“打工的黄帝”。教育行政当局是政府的办事机构,依法实行日常教育、教学业务监管。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缘于法律和投资者。
因此,对国有职教院校,完全可以对学校三类人群实行“统分结合”的“托拉斯式”的重组管理,以利职教经费质的分类与透明、职教市场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形成、拉平贫富地区差距、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其要素与职能分立重组方案是:
1、省、地(市)两级成立“职教集团”(民间救助性非赢利服务机构,属第三部门),对职教教师和职业院校后勤服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省级,成立高职教师和后勤服务两个服务中心,地(市)级,成立中职教师和后勤服务两个服务中心。两个中心合称职教集团,省职教集团称为“某省高职教育集团”,地(市)级职教集团称为“某地(市)中职教育集团”。各高、中职教院校,不保留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按原人事、劳动政策规定,合格者统一转入中心实行聘任制管理。
2、各职教院校,只保留行政管理(含教务,科研,实训、图书管理),党务管理(含学生管理)两类工作人员编制。对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需求,一律从省、地(市)服务中心选聘。教师每学期单个选聘,后勤服务人员“打包式”选聘。院校处于选择与考核地位,教师和后勤服务团队处于被选、被考勤考核地位。优质教师,被多校选聘时,按重选次数规定一定比例提高待遇,由最终聘任院校多付报酬,实现优教优酬,以利遴选名师。
3、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由中心统一选聘,统一培训,统一上岗标准,上岗实行双向选择。各院校按最近三年,两类工作人员实际个人收入总额和人平金额,按实际用人数分别计算上交。一学期一交,先交款,后服务,不交款,不服务;当职教院校不能按期上交有偿服务费时,该院校即进入破产保护期,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只发生活费,保护期由职教集团托管。省地(市)两级政府,制定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和制度,不足部分由省、地(市)两级政府补齐。
4、科学制定两类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指标和考核方法。教师考核以教学质量为第一要素,后勤服务人员以服务质量为第一要素。
三、要素重组的优缺点分析
(一)优点:
1、能迅速提高教学质量,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教师达标水平低的学校。
2、能迅速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当把教师放在一个大的群体中,处于双向选择状态,外在压力有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3、迅速提高后勤服务水平,有利于职教院校的后勤服务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并始终以先进标杆为目标,有利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学校,物价变化不显著的情况下,后勤服务,经济上至少是不亏的。
4、有利于扩大高层次人才、专业人士就业。职教集团集中式选用人制度,对社会就业导向起到正面效应,为大批研究生毕业的高级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技工腾出就业空间。对淘汰下来的教师,有计划地安排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和职校任教,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结构,完善支教模式,也为整体教师队伍结构调整,创造回旋余地。
5、倒逼地方政府对职教的支持力度。把同类型的职教院校放在同一平台上,比理念,比管理,比软硬件设施,比投资,比经费补贴,最终比的是毕业生质量。既发挥了计划体制的优点,又体现了市场体制下竞争与效率的优势。
6、防止了同一区域内考生在职教院校间择校、学校间争生源的现象产生,节约招生经费。这也是有计划大批量培养高素质一线劳动者的需要,节省社会竞争成本的有效方法。
7、有利于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不同类型人才的社会平均培养成本,进而科学、透明收费,明确政府补贴标准。解决收费和使用上非透明性,消除社会矛盾。
8、有利于优质教师人才的涌现,并形成教师工资的市场“价格”,为社会提供客观“参考价”。
9、促使职教院校效率的提高。实行教学、管理、服务三者分立,性质不同的三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机制,消除了院校内的低效现象,人事、待遇矛盾等多种弊端,尤其把管理者强化到监督位置,强化各司其职,管理必然细化,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
10、特殊条件下,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学校管理模式。为新时期,既保质又多、快、好、省地培养技能型人才,闯出一条新路,并为进一步扩大平民劳动者的教育规模,奠定了可持续发展基础。
(二)缺点:
1、教师和后勤服务集中化管理,可能增加省地(市)两级政府背上沉重的包袱的担心。大量学校工作人员上收一级管理,理论上是政府的“包袱”,处理不好,有可能存在人员安置问题,产生新的不安定因素。这是我们必须事先要策划好的,第一,现有大量工作人员中,不合格工作人员,不是全员上收,在上收之前,就要淘汰一批,尤其是后勤类工作人员。第二,进入中心管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实行真实有效的聘任制,合同管理。第三,淘汰机制和人员流动机制一定要灵活多样,对40、50人员要有特殊政策。第四,上收人员,只是理论上,上收,实际工作仍然在各院校,只是虚拟上收,只是个别流动,没有成建制的大批人员流动。第五,中心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履行政府指定职能的第三部门,属非赢利性服务机构,也可以说是特殊条件下的救助机构。学校是社会相对最稳定机构,对其服务的稳定性是必然的。第六,当社会教育机构大量减少时(急剧减少的可能是不存在的),各个学校破产的不稳定因素同样存在,只是分散而已,但集中的结果是提高了人员素质,再就业的难度小,而且是政府可控的。
2、集中管理后,人员流动性增强,不可避免带来一些新的矛盾,这是有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必须付出的代价。一是不合格人员淘汰现象必然存在,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是散落在各院内部,控制得好,不会带来社会问题。二是双向选择,必然是两类人员流动性增强,离土离家的现象大量存在,住房问题,夫妻分居问题是必然的,有待用人院校管理的加强和条件的改善,这也是院校之间竞争好的教师任教和吸引来高质量服务的条件之一。三是两类工作人员由稳定的工作环境,一下子进入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环境中,不适的心理变化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和舆论压力,肯定在所难免。四是分配上的透明性,对少数待遇较高的学校的两类人员,产生反对改革的心理;少数隐性收入多的人员产生失落感;改革初期的无序和优质优酬,难以及时兑现,也可能产生反对改革的呼声;当优质优酬实现后,个别高收入者可能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不利于教师的努力与素质的提升等。
要素重组,教学、管理、服务三者分立,集中优化机制。预测只对合格以下的院校适用,对优质院校的作用不大;只对贫困地区的院校有利,对发达地区的院校利益不明显。不能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大面积推行,有待试点,摸索经验,趋利避害,择机而行。这种机制,对优质学校,也有激励作用,相互促进职教质量的提高。职教的发展,不能只考虑金钱的投入,关键是教师水平的提高,管理的优化,服务到位,效率的提高。这里只是从“机制倒逼”角度,提出一种改革选项,探讨成立职教集团的实现途径,仅供教育高层和职教同仁参考。
2006年5月7日
作者简介:柴福洪, 男, (1957年5月-- ), 湖北蕲春人,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所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经济、高职教育、财税经济.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电话:0713-8348688 传真:0713-8345265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职院 邮编:438002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1月9日新华网授权发布2005年
[2]孙琳,《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问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J],2004/29
[3]史晋川、钱滔,《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市场增进论视角对浙江台州的历史考察》《经济社会体制比较》[J],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