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政策、权力圈、腐败网


┈┈┈┈┈┈┈┈┈┈┈┈┈┈┈┈┈┈┈┈┈┈┈┈┈┈┈┈┈┈┈┈┈┈┈┈┈┈┈┈┈┈┈┈┈---------------------------------------
 
http://www.hnol.net 2005-07-25
   日前,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各界关注的原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委书记弓继权、原区长唐荣新、原副区长苏琼珍、原区长助理张立友等人共同私分、滥发2000余万元国有资产及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弓继权有期徒刑15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唐荣新有期徒刑4年,其他相关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惩处(本报7月21日A20版)。不但宣告了以弓继权为首的腐败集团的覆灭,也给人们透露了一个信息:腐败案件出现新的表征。

  腐败伴生于权力,权力是腐败孳生的土壤,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以往我们听到或看到的关于腐败案件的报告,大都是个别政治代理人(官员)利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进行的寻租行为。即使有的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其情况恐怕也没有成都市龙泉驿区那样“特殊”。当官僚们结成一个腐败的“利益集团”,以各种变换的“土政策”来规避上级(甚至中央)制定的公共政策时,监督就会变得苍白无力,“权力小圈子”内个体往往会不接受监督,甚至抵制监督,而个体之间更无监督可言,很容易形成一个“消声之幕”,从而导致“集体性失语”。这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权力圈一旦形成,便会如同铁板一块,他们对权力的垄断,使寻租成为了可能。而目前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来说,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大权掌握在各级政府官员手中。

  如何遏制腐败,防止进一步“软政权化”,阻止分利集团与政治结盟,在中国已经成为关系到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在这一点上,有学者指出:单纯的惩治或者效法新加坡“高薪养廉”的政策显然不能很有效的遏制公务员的贪欲,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让制度来约束人,同时加强公务员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责任感,才能有效的规避或者防止腐败的发生。

  秦勃(长沙)

  

 来源:三湘都市报 2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