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扬州市区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7月1日起,市区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下限为1770元。缴存企业如因经济效益不佳、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后,最低缴存比例可由8%调整为5%。调整方案对市民会带来哪些影响?
【哪些人要调整】
市区所有单位在职职工都要调
《通知》明确,2017年度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市区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在调整的范围之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徐建国说。
徐建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