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最后一次民法典编纂搁浅,中国民法学者编纂民法典的雄心渐渐平息,几乎已经忘却这依然是他们不可推卸的一项历史使命。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宣示要制定中国民法典,自清末以来的中国民法典之梦再次被点燃。
其实,虽无民法典,但中国的民法体系已经蔚然大观。在过去三十年中陆续颁布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已经构成一部民法典全部要素。如果立法者偷懒的话,将它们装订在一起,赋予“民法典”之名,也无不可。但中国民法学者的雄心显然不止于此。
民法典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不仅是政治意义上的,也是哲学意义上的。中世纪之后,第一位提出民法典理念的人不是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