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诉讼”中反复使用的证据不能成为定案根据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颜宇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201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揭示,在著作权和商标侵权等纠纷中,知识产权诉讼业务一揽子委托进行批量维权的趋势日益明显。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将维权业务外包给律师事务所或专业公司,由这些机构负责某个地域的维权活动,双方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对诉讼成果实行利润分成。有专业人士认为,此维权模式实则是借用了连锁加盟的商业管理学概念,批量维权交易的对象换成了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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