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读报
交强险保单次日零时生效 南通中院判决格式条款违法
《扬子晚报》说,江苏如皋市民曹先生,曾为刚买的摩托车购买了交强险,而保险公司交给他的保单上写着次日零时生效。没想到,就在当天上午,却发生了车祸。当曹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对方以保险还未生效的理由予以拒绝……后来,双方对簿公堂,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保险公司保单的次日零时生效没有法律依据,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人11万元。
对此,江苏省保监局还提醒,早在2009年,中国保监会就曾要求,交强险投保可即时生效……此外,投保人还可与保险公司约定生效时间,这是投保人应有的权利。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