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中教育服务不可能全部成为公共产品
教育产品既可以是公共产品,也可以是准公共产品,还可以是私人产品,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教育产品的性质的上述分析是否适用呢?肯定地说,上述分析是适用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哪怕以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也不可能让教育服务全都成为公共产品。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
第一,适合于纯公共产品的教育服务,主要指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以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的公开教育等。甚至政府提供经费的其他形式的教育服务(如高等教育、中专教育等)都不能符合完全没有排他性和享用数量(消费数量)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