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起诉的投资者共五位,其中三位投资者由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三位投资者的索赔总标的约为48万人民币。东盛科技虚假陈述案第二次开庭将安排在
作者文章归档:许峰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全景网股民呼叫中心特邀嘉宾。
工 作 语 言:中文、英文
基 本 介 绍:
许峰律师硕士期间师从经济法、税法专家陈少英教授,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发表法学专业研究论文多篇,并参编法学教材。其秉承务实、谨慎、服务客户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税收筹划、税务复议和诉讼、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破产清算、不良资产处置、证券民事赔偿等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
工 作 领 域:
税收筹划、税务复议和诉讼、税收犯罪辩护、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破产清算、不良资产处置、证券民事赔偿、公司法、劳动法以及担保、合同、知识产权、调查等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
工 作 业 绩:
*参与办理银河科技(000806)、中关村(000931)、银星能源(000862)、天一科技(000908)、九龙山(600555,900955)、中捷股份(002021)、华盛达(600687)、开开实业(600272)、海鸟发展(600634)、航天通信(600677)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及部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原始股民事赔偿案。
*为多家大型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参与出具百余份《审慎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为某石油销售公司提供不动产、无形资产出资(标的额近两亿人民币)、企业改制重组等法律服务,在此过程中引入税收筹划方案,节约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数千万,该等方案在某上市石油公司剥离非主营业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数家标的额过亿的中外债权人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办理多起不良资产处置中债务追偿案的一审、二审、执行法律程序,熟谙不良资产处置及债务追偿等案件的运作规律。
*为某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某化工储配有限公司提供全套法律服务,包括免税并购方案设计、全部文书起草、工商注销、税务清算及注销、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收的减免申请、房产土地过户等全部工作,为客户节约税收近五千万元。
*为某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某石油有限公司30%股权提供全套法律服务,包括前期对目标公司下辖加油站资产、资质进行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及出具股权收购《法律意见书》等。
*处理多起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离婚纠纷、股权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在《甘肃社会科学》、《北方法学》等发表法学论文多篇,并参编《税法学》教材(陈少英教授主编,本人参编其中一章,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
律师征集*ST夏新(600057)股民进行民事诉讼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近日向遭受损失的夏新电子投资者征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委托代理。
2009年11月17日,夏新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为2006年涉嫌虚增利润、将银行承兑汇票擅自披露为商业承兑汇票等多项违规,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苏振明、时任总裁李晓忠、时任副总裁黄智辉3人警告,并罚款10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夏新电子案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07年4月14日,即2006年报发布日。2008年2月29日,夏新电子发布公告,首次对证监会处罚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揭露,2008年2月29日可认定为该案虚假陈述揭露日。
因此,...
因中弘地产(原科苑集团)虚假陈述受损失的投资者可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
1、科苑集团更名为中弘地产是否影响本案的赔偿责任承担?
征集中弘地产科苑集团股民进行虚假陈述维权诉讼
中弘地产(科苑集团,000979)因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已被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01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认。根据【201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弘地产(科苑集团,000979)之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第一、自2000年5月发行上市开始,未按规定披露证券投资,累计66005万元,其中有29805万元为募集资金,也未在2000年至2002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第二、2000年至2003年间,将未回收的证券投资资金虚构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累计14965.11万元。第三、2000年至2003年间,未按规定披露银行借款,累计42050万元。第四、2000年至2003...
律师征集德棉股份夏新电子两公司民事诉讼委托代理
- 维权进行时 Right-Protecting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近日向遭受损失的德棉股份、夏新电子投资者征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委托代理。
2009年6月25日,德棉股份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一、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二、2007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故证监会给予德棉股份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同时给予有责高管以行政处罚。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7年3月16日为德棉股份案虚假陈述实施日,2008年6月5日,德棉股份发布《关于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违...
小股东还剩一个月时间可起诉数源科技(000909)
*ST沪科(600608)小股东可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日前,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向权益受损的*ST沪科(股票代码,600608,曾简称上海科技)小股东征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委托代理,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律师可协助其提起诉讼,尽力挽回虚假陈述给*ST沪科小股东造成的损失。
2010年4月23日,*ST沪科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2010第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0第5号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认定上海科技在2004年年报、2005年年报中未披露重大银行借款与应付票据事项,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未按照有关临时报告、定期报告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银行存款被银行划扣、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等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律师征集ST沪科600608小股东进行虚假陈述维权
律师征集两面针600249小股东进行虚假陈述诉讼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两面针”)于2010年7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其于2010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201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两面针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并作出处罚决定。
ST贤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进展(2010年6月30日)
近日,ST贤成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从法院得到消息,法院已经对小股东诉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已通知小股东代理律师对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如无意外,在材料补充之后,七月上旬法院会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