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


  第九节  “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

  道学对于事物变化中内因与外因,没有专用名词。但没有专用名词,并不等于没有此种哲学理论,没有关于事物变化方面内因与外因的区分,以及在理论上的辨证分析。中国的道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道学理论产生很早,在相当长的历史上因为无文字为载体,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也同其它哲理一样,只能以图案画进行自然表达。当其走过了利用图案性挂画以教、以学的形式传播与传承的历史长河后,到有了文字注释的历史中,就忽视了这方面专用名词的创立与使用。但即使如此,中国古典哲学中关于内因与外因在事物变化中的辨证关系依然是科学的。

  一、内、外因的几种表达方式

  (一)卦画表述形式

  《易》经对于事物变化中的内因与外因,首先是在立卦原理上,将八经卦中的每一卦都视作一种事物的象征,如此,依下卦的最下爻作为事物变化的初始而向上发展,其下卦也就变成了事物变化中的主体,上卦就成了事物变化中的客体,如此内因与外因也就很自然地区分清楚了。

  从内卦初爻向上到外卦最上一爻象征事物发展变化过程

  事物变化中的外因

  事物变化中的内因

  (二)叙事表述形式

  在《易》经中,有很多卦画又是以上下卦相重后的整体象征一种事物,一种现象,一种观点,如《乾》、《姤》、《观》、《临》等等,在这种情下,就以整体所象征的人、物、对事物观察、研究、以及实践者为内因,而以其所处的具体环境条件为外因,在哲理的阐述中做自然表达。总之,中国古典哲学对内因与外因的表述,是采取了一种灵活辨证的方式,不拘泥于死套。

  二、内外因是相互作用的

  中国的道学理论认为,内因与外因亦同样是“阴”与“阳”的辨证统一关系,因而内因与外因是互感、互引、互动、互渗、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如在《泰》、《否》两卦中言:“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所谓内因与外因,主观与客观,它们之间所存在的关系是相对的,而非绝对,是互为影响和制约的,而非僵死不变的,并非一切事物变化都是内因起主导作用,或者决定性的作用。那种认为内因起决定性作用、主观因素决定一切的观点,是主观唯心论,或者可称之谓“唯意志论”,是一种错误有害的观点。如《易》经中《睽》、《革》两卦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此两卦同样都是八经卦中《兑》卦与《离》卦的相重而成,两卦都代表的是女性,其性相同但不同志,而恰好是因其性同而体现为同性相斥之卦。而何为事物变化之主因,则其情况又大不相同。当《兑》卦处下位、为内因,《离》卦处上位、为外因之时,虽然两者之间心志不同,事事意见不一致,但因希望实行变革的少女力量不强,经验不足,就构不成革命性的斗争。非但如此,两者在斗争之中还可互相作些让步,从而能办成一些小事;但少女与中年妇女的地位一经互换,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就立刻形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

  再比如,八经卦中代表少年男子的《艮》卦,与代表少女的《兑》卦,其相重之后因为其内外因的不同,分别构成别卦之中的《咸》卦与《损》卦,卦名之不同,是因其阴阳双方从一开始产生互动的感应、吸引、交流与否而定:按着《易》经的象术原则,凡阳卦之本位居上、阴卦居下、而各安于其位者,就属于阴阳未交之象,而凡阴卦居上位、阳卦居下位,阴阳互换位置之卦,就是阴阳相交之卦。正因为如此,代表少女的《兑》卦在上,而代表少男之《艮》卦在下,就视为阴阳相交之卦,从其一开始就互相感应、吸引、交流,因而就命称此卦曰《咸》,咸为“感”的意思,并用少男娶少女而为此卦的卦象作释,以表达异性相引的哲学道理;而将代表少男之《艮》卦在上,代表少女之《兑》卦在下者,就命之以《损》卦,以少男前面行路,少女心动而后跟随前往,并以这一男与一女中再增加一人后,三人同行,不论是一阴两阳,还是一阳两阴,都打破阴阳对偶的平衡规律,在“异性相引、同性相斥”两种自然规律同时作用之下,必然要减损一个人,由此而作哲理解说。其卦辞“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就说的是这个道理。

  由此可见,内因与外因,原因与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的客观实际,并非千篇一律。因为,道学的重要思想精神之一,就是唯物与辨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道学,亦就是中国古典哲学认为,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之间的关系,体现着阴阳互动、互为影响、互为制约的观点,是重要的。正确地理解与运用这个观点,就可以使我们避免思想上的片面性,以之指导我们的实践,就可以少犯错误。例如,工业与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管理农业生产的人研究农业生产发展问题时,他就会将农业视为内因,而将工业生产看作是外因;而研究解决发展工业生产的人,就会很自然地将工业生产当作内因,而对农业生产视作外因。而站在国家的角度制定工农业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之时,就无所谓“内因”与“外因”,而是将其看作阴阳互感、互动、互渗、互补、互根的对立统一体而行思考,制定促进其互动互补的策略。

  中国的道学讲相对,而不言绝对。同样,在内因与外因的理论表达上,亦同样体现出相对理论的观点。所以,我就说,中国古典哲学理论是广义的相对理论。

  同样,在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中,也没有现代哲学中“主观”与“客观”这样的名词,主观与客观亦是一种论理中的自然体现,认为主观与客观同样是互依互存的,是可以互相影响与制约的辨证关系。因为,人类的主观思想不论其正确与错误,它都要支配人的行动。如此,主观思想与行动就要对客观事物产生影响,不是正面的,就是负面的。反过来说,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变化,也同样要影响和改变人类的主观思想。所以,主观与客观也是阴阳对立,互为感应、交流、渗透、互依、互根的一种辨证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