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市40年,从边陲一个不知名姓的小渔村,跃居全球主要创新城市行列,成为中国四个超级一线城市之一,而与其并列的城市,都是有数百年乃至千年悠久历史的名城,深圳甚至在2018年经济总量上超过了她40年前的榜样—香港,这种令人炫目的成绩确实引来了全世界的关注。
概而言之,深圳建立特区之前是一个各方面都非常落后,基础可以说是一穷二白,人少,也谈不到有多少可资利用的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首先就缺人。但是深圳率先利用比邻香港这一国际大都市的地缘优势,先开始了跨境贸易,积累了人气,加上特区开放政策,逐渐吸引了大量人员进入深圳和周边,为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打下了基础。深圳政府本着“大社会,小政府”的原则参与经济建设,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生产力要素自由流动,政策非常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使得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的三来一补逐步顺利升级为资本密集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产业政策加以引导的作用也非常重要。深圳转型为创新经济过程初期,存在严重的技术模仿和“山寨制造”问题,解决了技术可得性问题,而且在干中学和政府营造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技术模仿和盗用逐渐转变成了企业自主研发,成为举世瞩目的创新之都。
深圳如何能够平地一跃,在短暂的时间里成为中国经济成功转型的样本,也是全国各地城市管理者都想搞明白的问题。于是,最近一两年,内地许多城市兴起了学习深圳,追赶深圳的热潮。但是,似乎真正能够理解深圳成功精髓的城市并不多,而学习了一段之后,大家开始反思,为什么学不像,不仅没有赶上深圳前进的步伐,反而差距越来越大了。
各地政府派人前来深圳学习或挂职锻炼,到底该学习深圳什么呢?
“大社会,小政府”
笔者对20多年前发生的一件事,至今印象深刻。当时,笔者就职于一家美资企业,该公司刚进入大陆,尝试性地在深圳设立了办公室,并派遣了熟悉中国情况的一名华人MBA担任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当时深有感触地对我说:“我非常喜欢深圳,这是一个“小政府,大社会”,和内地其他地方完全不同。”
这在当时未必就是个别人的感受,今天看来,这确实是深圳有别于其他内地城市的最大的一个特点,也是很难学习之处。这六个字真得难学,因为其背后需要相应的文化和制度支撑。中国传统文化讲究集中管控,由上而下的科层管理结构,盛行“官文化”,政府成为社会管理的核心和中心,全社会一切活动听从政府指挥,这就是中国城市典型的文化和制度基础。
在这种政府包管一切的社会环境中,市场必然直接受到政府管理,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听从政府指挥,这样就根本无法让市场按照自身规律发展和运行。而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才应该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核心引擎,一个被各种行政干预束缚了的市场,必然无法展现活力。试看当下政府包办一切的城市,市场毫无例外都了无生机。
内地城市管理当局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学习深圳的任何做法,都很难重振市场活力,结果只能是“东施效颦”。一个正常的生态应该是社会监督政府,政府监督市场,让市场和市场参与者在正常情况下独立自主地发展。如果将政府权力太大,不受任何社会力量的调节,而政府又倾向于深度介入市场,则市场经济无法建立,更谈不上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良好发展。
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市场很重要,但是高效市场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这种认识除了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其实已经得到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界的认可。市场通常是可以自行调整的,但也会出现失效,在市场失效时,政府可以适当介入,加以引导,让市场及时脱离失效状态。而政府也经常失效,特别是在同市场互动过程中的失效,此时就应该有来自社会层面的监督,调整政府不当的行为,由此实现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生态。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在经济活动中仍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从财政政策到产业政策,以及市场监管制度,这些都是以政府为主的市场相关领域。
政府是市场的监护人,其职责在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当出现市场失效时,对其进行必要和有限度的干预,让市场能够高效率运作。市场失效情况经常发生,政府可以对供需失衡情况加以干预,比如,我们可以看到,凯恩斯宏观经济管理理论已经被西方国家用于调整总需求,而不少发达国家也采取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对供给端发生的失衡进行调整和引导。在维护市场公平方面,西方各国都重视监管,尤其是限制过度垄断,保持合理的市场竞争状态。政府的上述工作需要高超的能力,也是一门经济管理艺术,并不容易做好。这是内地城市管理者应该学习和掌握的关键技能。
深圳政府过去40年,很多工作是在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搭台子,完善市场管理机制,降低营商成本,并通过前瞻性的城市发展规划,通过政策倾斜,引导市场主体向着有利于城市和自身的方向发展。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深圳引导产业创新的各种政策,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等,不仅领先内地各城市,而且政府认真在执行,从战略层面引领着城市的发展。这和许多内地城市政府直接插手市场的做法完全不同。
政府明确自身定位
“大社会,小政府”绝不是无政府,政府不插手具体市场活动,但要负责搭台子,监督市场正常和有效运行,这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既有管理责任,又有服务职能,两个方面不能偏废,而且都是常态工作。
有个段子说,东北地区的政府官员喜欢说“我管的企业”,山东有些官员爱说“我下面的企业”,反映的是政府和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关系。如果让深圳政府官员说,他们可能会说“我服务的企业”。正常的企业不需要政府来管,企业经营什么,如何经营,也不是政府该管的事情,这是企业家的工作。政府要管的是市场环境,而不是市场中的各个主体。具体说,政府像警察,负责市场的安保,确保市场能够正常有序运转即可。如果市场发生了政府不希望出现的问题或倾向,而又不属于违法范畴,则政府可以通过合适的经济管理工具,比如建立制度和制订政策,对市场主体加以引导和督促。
政府在市场未出现问题时,主要工作在于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这一点对于培育创新经济,尤其重要。市场存在交易成本,有时候甚至非常高,政府可以通过有效的市场管理,最大程度地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另外,创新活动存在成本和不确定性,以及负的外部性,政府可以提供创新扶持政策,提供公共创新平台,将企业创新的资金门槛降低,甚至可以发起创新扶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领域。这些都属于战术层面,深圳可以提供这样的例子。
深圳的很多做法首先来自战略层面的设计,换言之,政府把大问题想明白了,剩下才是具体如何做的问题。而内地政府最大的障碍不在术的层面,而是应该明晰城市经营管理之“道”。政府应该放下“官员”身段,让社会各主体职能归位,全力做好政府该做的工作,提供便于企业家施展技能的市场环境。这是基本要求,在做好这一步之后,还应学习通过发展战略和制度、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的方法,既不乱为,也要有为,不断提高城市经济管理能力。
深圳发展背后的理论思考
深圳创造奇迹符合新结构经济学提出的“比较优势”+“有为政府”理念。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该遵循何种最优路径,比较优势理论已经给出答案了,但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在运用这个理论时,出现了水土不服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忽视了这个理论的应用前提条件,从而实践走上了歧途。
比较优势理论的应用有三个前提:
条件1:必须存在自由竞争的市场,这不仅仅对于一国或地区境内是如此,跨境市场也必须是自由竞争的。
条件2:通常一个国家和地区要从劳动密集型技术做起,这就需要该国/地区具有足够的人力和所需的相关自然资源。
条件3:该国/地区所需的技术是可得的。
我们可以将其分别称作市场经济制度禀赋(条件1),自然禀赋(条件2),以及外生条件(条件3)。
这里似乎没有体现出政府的作用,这正是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特点,即,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得相当成熟,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已经大大弱化了,以至于除非特意强调,人们已经忽略了政府的作用。以条件1而言,自由竞争的市场并非是天生就有的,欧美国家发展了几个世纪,目前基本形成了这样的市场环境,而绝大多数不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现在还没有符合这个条件的市场环境。这样的市场并非是自动形成的,政府在自由竞争市场的形成过程中,有很多工作要做。
另一个与政府有关而没被理论界充分重视的问题是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战略。比较优势理论假设市场主体具有自主选择的自由,而实际上,即便欧美政府也存在指导或引导经济的政策。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战略意志更为明显和不可忽视,这一因素和条件3一样,是外生的。中国建国后选择“赶超战略”就是一个重要的例子。
所以,我们总结一下上述各点,充分考虑到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想让比较战略得到成功落实,就需要:
*国家和地区政府选择比较优势发展战略;
*国家和地区政府着力打造和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体系;
*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禀赋支持比较优势战略的起步要求;
*在发展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是可得的。
基于此,该国/地区从劳动密集型技术入手,不断积累资本禀赋,最终将过渡到资本密集型技术,实现与先发国家的差距收敛。
一国经济的发展,通常会经历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型,再到知识密集型,这里要解决的问题是技术的发展。如果技术始终是可得的,比如通过支付使用权而获得技术,甚至是通过不正常的途径得以使用,都可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
有人认为深圳当年是得地势之利,毗邻香港,而且正好碰上香港经济转型要转移生产制造功能,也是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之力,当年发生了举全国之力建设特区的现象,深圳作为创业热土和改革开放前沿,吸引了大批劳动力和建设人才。这些说法有一定道理,但这些刺激因素都是暂时和短期的,也都可以放在比较优势理论框架里解释。如果深圳只是因为这些因素,那么她在90年代就应该“泯然众人矣”。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深圳的成功离不开一个高效率的市场,而这个市场之所以能如此高效,背后却是政府的不可或缺的协调能力在支撑。
比较优势理论本身没有明确提示政府的角色和作用,导致应用中产生了一些混乱,在新结构经济学里,这个被隐藏的概念被重新提出来,即有为政府。但是,这个说法引发了很多争议,王勇就此所做的澄清是:有为政府指的是政府行为集合中去除了政府乱为和不作为之后的那个子集合。
这个“有为政府”的定义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而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的一个有逻辑的结论,即有为政府应该着力打造和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制度体系,并且在技术创新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概括讲,就是通过政府行为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减少负面外部性因素对市场的干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支持。
从这一原则出发,则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行为属于政府有为的范畴,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公共平台,降低创新活动的成本和失败代价,这些都在政府有为的范畴之内。市场并不是自动就能有效率,政府应该能够提供外部力量纠正一部分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失效。有创新不确定性和成本的存在,政府有必要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提供一些公共创新平台,减轻企业创新的负担,降低企业和个人创新的门槛。
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固然可以尽量采用已有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但是必须明确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即中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自秦朝以来形成了中央集权社会文化传统的市场经济在不断发育和完善的经济体。
西方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竞争市场基础之上的,此时政府的作用已经很小(但仍不可忽视,比如西方国家也有产业政策,也有对市场垄断的监管,也有财政政策等),因此西方经济学理论实际上是政府缺位的经济理论,并不可以照搬到对中国经济的分析中来。我们必须将“有为政府”这个要素补充进去,通过有为政府达成西方经济学所假设的竞争市场环境,才能应用那些经济学模型。而有为政府该如何做,在现代经济学教科书上并没有这部分介绍,我们需要补上这一课。这就体现了制度维度在中国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
经济学不仅应该研究经济个体和市场,也应研究政府和社会。市场和政府都存在失效情况,市场失效可以通过政府纠正,政府失效则需要通过社会来纠正。西方经典经济学理论忽视了政府的角色和作用,同时也缺乏社会对于经济的影响的研究,这些领域值得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本书的构思和框架来自唐杰教授,在“空间经济学”课上,唐老师给同学们布置了一些课后作业,运用空间经济学知识,分析深圳的城市和经济发展过程。唐老师委托我会同哈工大(深圳)经管学院的马德毅、张涛、陈垒等几位同学在这些作业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在唐老师的统筹和指导下,参考郭万达院长的重要修改建议,多次对本书稿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本书各部分内容的主要执笔人是:绪论(唐杰),开篇和第一、二、六章(马德毅),第三、四章(张涛),第五章(张涛,郑磊),第八、九章(陈垒),统稿、编者札记、注释(郑磊),全稿由唐杰教授审定。
在此要感谢哈工大(深圳)经管学院,感谢陈舒捷,陈涛, 金霄,蒋知衡,李代,李志波,谭家敏,王琳钦,王铭泽,谢英标,杨昕仪,杨月,赵翔宇,董文峥,金志贵,李江,刘启睿,刘宗昊,彭博艺,项博儒,徐宏皓,夏洲洋,赵熠等同学提供的资料,感谢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的大力支持,感谢中国经济出版社赵静宜老师对书稿编辑工作的推进,以及前《南方周末》资深记者黄河提供的修改建议。
郑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