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因


  桥又垮塌了10月10日本来应该是十全十美的日子,却传来了无锡引桥垮塌的消息,虽然死伤数量待确定,但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人员生命损失是必然的了。

  在此之前出过类似的故事:

  2015年6月19日凌晨3时许,位于粤赣高速广东河源城南出口匝道桥突然垮塌,鱼贯行驶在匝道引桥上的四辆大货车瞬间栽落十几米高桥底,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2012年8月24日早晨,哈尔滨机场高速由江南往江北方向,即将进入阳明滩大桥主桥的最后一段被四辆重载货车压塌,四辆货车冲下桥体,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

  事出有因

  事故出现,造成了种种损失。

  安全事故有一个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造成大桥垮塌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桥梁的设计、建造和维护是否周全、可靠,二是使用大桥的车辆等是否存在超重等违约行为。

  从大桥的角度思考,合规是最低要求,而与时俱进,适应各种使用条件,最大限度疏解交通才是关键,如果这车不让走、那车不让上,那安全的桥梁也就没有意义了。几次看到的大桥垮塌都是引桥、都是单柱,相信未来得改一下了。

  大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大桥再结实也存在极限值,您上大十轮、百吨王,甚至最高达到300吨,而且经常是多辆鱼贯而入,那大桥如何承受得了?

  整治

  放下经济利益不讲,那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深刻教训,总得留下点什么。解决问题是关键,择清责任不是终极目标。

  像这种多方原因形成的事故,不是一个部门能够改变的,需要系统整治:

  第一,建造、设计和维护标准需要修改,使用中的大桥需要检测和监控,有了物联网、5G技术,实行监控不是难题。

  第二,汽车的建造和改装把控,给出强条严格管理;运输环节,加强对于超载、超重的检查和监督。高速公路,在夜间段不让大客行驶,强制休息的管理思想值得借鉴。

  第三,作为事故原因之外的行人、驾车者,得学会识别和避开危险的重车,这是一门必修课。李总就讲过:开车自己要减少犯错误,同时要在别人犯错误于降低或者是避免自己的损失。

  如果说这些事故是前进中必须付出的代价,那总得吸取点儿什么、改进点儿什么,才对得起社会,才是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