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法


  273、理法

  ​水平确实高!有涵養的文字。

  此文來源於一篇理與法的文章。

  理,一個王,一個里:大王有理。~迎合了他的天理。大王,在中華文明中是一種群體性的主格,它(指这种称谓)在文化的文明過程中長期屬於人們在人世間(社會中)的頂格。

  法,一個水,一個去:法似流水。~取悅了他的王法。(一朝天子一朝臣)。理和法,似乎幾千年就這麽寫著。至少中華文化如此。

  歷史上的人們並沒有失去對法的歷史性觀感和實踐性價值觀,而是非常自然的感受到法如流水的現實以及依次永恆存續下去的其天然的屬性。——而如今的我們對法有種敬畏與宿命傾向,完全是因為西方國家(強調的是國家),即資本主義國家,也就是主導著的西方國家對管理她的國民乃至世界的自然反射。其實是想利用國家謀利而把決定國家性質的法制鼓吹爲完美世界繁華的天堂傘與天堂路。這種傘與路頂格國家名義是因為先天有雨有懸崖而為了你的自由民主而鋪就。所以,我們整個世界就被這樣主宰著,也就這樣迷信著法制的靈驗,敬畏著國家性質的法律及其法如流水卻威嚴。

  文中,作者引經據典幾千年,大人物紛紛亮相。

  唯獨缺了點什麽?黑格爾和馬克思。相信他對此二人爛熟於胸,也就是說,他說的含有了二位的思想,而不是又高光的論說。給他泛碴一下:二位其實是一位,黑格爾有一本《法哲學原理》,奠基了一百年多來西方文化中的方方面面,再加上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就是說,這本書也是實際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思想。對立面有了他的底色,那文中的各色人物就線性回歸了。

  亞里士多德,對於我們來說是一盞遙遠的燈箱,模糊而又明見。亞當斯密似乎就是一個市場經濟的工具擺在那裏,時不時被拿出來曬曬。還有凱恩斯。哈耶克,自由主義的掙扎給人以矢量感,時不時被拿出來看看,檢驗有沒有為了自由而奮鬥。康德,大哲學家,我個人覺得他就是黑格爾的前輩,大全章。大衛休謨,也是如此,著述頗豐,感覺最後歸結為社會化的人性論,有點現實的問題,而非哲學的思想。

  重複,此原文水平之高令人嘆服。他的目的是一種自由主義的思想表達,突破了很多社會組織限制。我們能從中感受自由主義的優勢以及由此帶來的極致表達。我想說的是整理好的自由主義表達並非構建社會理論的唯一方式,而是客觀的事實並非沿革理論探究在綫。理论建构或說明的客觀存在有其個人所得稅和公共認知費的合理性,而並非讓人自由追求的空間搭配。

  本文題目“理法”,其目的是在完美論述的基礎上提高免疫力,撇開理論構建的優勢,去管理法制對社会行为的引導與約束,畢竟人類應該先於或大於法治的存在。至於天理,也是一種唯心主義,凡是理,必定有其歷史性。法就更不用说了,國家的問題,而中國古代的法,僅僅是方法的刻寫之後纔是。

  另外一方面,我們對文化的表述本身就是對客觀存在的復雜情感所致,被強制保險爲這一群人的公共認知。那現在自認為聰明絕頂無所不知的人們自信滿滿的思想表達藝術難道不是文化繼續複雜情感的表達爲新文化嗎?相對靜止來源於對這一趨勢的有效把握,以及看破紅塵。

  語言與法制可以做個研究,語言以其文化中的共性交流彼此情感,法制也如此,以明文規定的要求制約公共認知的合理与否。要抓住發展中的靜止成分,政策法制,交流語音,大學教授,科研人員,他們都會以恪守職業操守的方式構成文化複雜而來的路徑,從而讓人順藤摸瓜。

  看似複雜的東西,實則不然,有理有法,有法僅僅是有理的一部分。比方:有理有法的西方國家,她的理不如中國的理悠久,他們的法歷史源頭像是希臘神話,經過羅馬共和透析,再讓英國推銷全球,美國自由民主高高飄揚,今天日漸式微,空擋滑行。理是一種群體性公共認知,它不可能自然存在,頂多就是被一群人長期互贊的文化形式。假如這群人永遠共處在一個區域而長久存在,那這種理就是一種意識形態。再久一点历史,循環的可能性就會出現,而理的存在就可能被語言形式顛倒,而這一群人的存在方式有可能演繹盛極必衰的愛情故事。

        以自由主義之名,頂格文化的存在形式是徒勞的。———張海勤。

  張海勤 2019—10—13~0130週日於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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