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扭的瓜不甜”说姻缘


 

 

吾悟俗语(15:“强扭的瓜不甜”说姻缘

/周涧

民间俗语“强扭的瓜不甜”说的是勉强的事情不会有好的结果。地里藤上结的瓜没有到“瓜熟蒂落”的时候,强行扭摘下来还是青涩半熟,自然就不甜。凡事顺其自然才好。

“强扭的瓜不甜”这句俗语也经常被人们用在婚姻中的男女结合上。多指双方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合,却因为种种原因还要在一起生活。

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是感性的。人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兴趣、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精神追求。正是这些不同的差异让感性的人变得情绪敏感和斤斤计较,于是便产生了婚姻当事人的不和与不合。

“强扭的”婚姻之瓜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一方当事人一开始就觉得不合适,但因为种种原因还是与另一方当事人勉强生活在一起了。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最初都觉得彼此情投意合而自愿生活在一起,但是在共同生活之后因种种个性的差异,某一方或双方开始感觉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勉强。

接下来的情形人们都知道,要么继续勉强凑合在一起生活,要么结束这种勉强凑合的婚姻。

接下来的情形人们也都知道,如果是双方婚姻当事人都感觉到彼此在一起生活是一种勉强,就会选择好合好散,在保障孩子(如果有了孩子)最大利益以及兼顾双方各自财产利益的前提下,平静分手。

然而难的是,在勉强凑合的婚姻中,依然有一方当事人坚持以自我的利益需求为重,拒绝平静分手。于是由此便上演了独占孩子及财产,甚至殴打、残杀等种种家庭悲剧。

但凡选择用悲剧的方式来解体婚姻的当事人,都是因为没有悟透“强扭的瓜不甜”的道理。其实,当婚姻生活中的男女一方向另一方亮起感情红灯信号时,勉强与凑合的“强扭”现象就已经发生了,于是家庭争吵打骂就会成为家常便饭,“强扭的”婚姻之瓜不但不甜而且更多的是苦涩。对于婚姻当事人双方都是精神上的痛苦折磨,而对于年岁尚幼的孩子也是心灵上的创伤。

吾认为,想要结束勉强凑合的“强扭”的婚姻生活是出于自利,而由婚姻离异抗争产生的种种偏执恶行却是自私。自利与自私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人性的本能,后者则是人性的丑恶。因私生恨,私之重才恨之切,恨之切才行之恶。

婚姻生活未必都是甜蜜的,而勉强凑合的婚姻生活必定是苦涩的。当亲友们都在为结婚当事人恭贺道喜时,其实更应该为离婚当事人庆幸祝福。因为对于个体的人而言,精神的自由、生活的平静其实比所谓的甜蜜更重要。其实,那些一旦成功摆脱“强扭”感情的婚姻的当事人,其内心的轻松与快慰感远远超过他人所认为的甜蜜感的。

男女当事人当初选择婚姻缘合,一定是为了各自自身的幸福而选择;男女当事人最后选择婚姻解体,同样也一定是为了各自自身的幸福而选择。有人说“因为轻率而结婚,因为成熟而离婚。”吾认为这话并不无道理。婚姻没有经过春夏秋冬寒暑风霜雨雪时间与气候的考验,没有经过甜酸苦辣咸现实生活多种滋味的体验,是无法预知它究竟是乐园还是囚笼。因为往往性格上和行为上的丑陋是在婚后的日子里才会原形毕露的。从本质上讲,人们要的不是结婚或离婚的形式,而要的是自我的一生幸福。

婚姻生活中的男女当事人,是要用数十年的光阴来相互厮守的,如若没有感情的勉强与凑合,那等于就是要用数十年的光阴来互相身心折磨,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有些人守抱“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宗法社会旧观念,指责离婚是不道德的行为,其实是曲解了“道德”就是“顺其自然的作为”的本义。“强扭的瓜”不是顺其自然采摘的,自然不会甜,勉强凑合的婚姻生活不是顺其自然的感情相依,自然不会幸福。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恰恰正是顺其自然的道德行为。

家和万事兴。家不和就会万事衰。结婚是喜事,对于不和的家庭,离婚其实是好事。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已经成为一种世间男女正常的婚姻选择和法律保障。我们既羡慕那些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久长姻缘,我们也应该尊重那些平等相商理性分手的短暂组合。婚姻结合没有对与错,只有适宜不适宜。婚姻的离散也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的内心。

那些选择用悲剧来最后解体婚姻现实的当事人,不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与内心对话:强扭的瓜会甜吗?两败俱伤的争斗对自己对家人有益吗?勉强凑合的婚姻生活给对方一个解脱,难道不是给自己的解脱吗?给对方一个自由的空间,难道不是给自己的自由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