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感慨:社会企业创业,做还是不做?
作者:袁岳 来源:BNET商学院 时间:2014-09-26 09:53:39
背景: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使得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以及公益风险投资等都在短时间内大量涌现。有声音在呼吁,引入社会企业的模式来解决一些政府和商业部门无暇顾,且非盈利机构未能成功处理的社会问题。那么,社会企业创业,做还是不做?
正方:汤敏:社会企业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友成大学(筹)校长
我的观点是,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创业当然要做,且必须做,为什么?有做企业的,有做公益的,这两个是能结合起来吗?
过去这两个是结合不起来的,企业做企业,公益做公益。十几年前开始把这个结合起来了,用企业的方式做公益,这个事情还是以公益为主,但是要用一系列的企业方式,要收钱还能赚些钱。既然要有社会企业,现在英国有五万多的社会企业,今天上午我们还在讨论,包括新加坡的妇女同志做了一个社会企业的交易所,股票市场都做出来了。既然要有社会企业,特别是在中国更需要社会企业,因为中国现在更加进入一个社会发展的不稳定期,大家吃饱了,穿暖了以后就可以开始公平正义这些问题,我们有很多贫困地区,这些问题怎么解决?过去靠政府,最近两年靠NGO、公益组织,现在看来仅靠这两个都不够,需要企业的大量进来,企业进来不是仅捐钱,现在很多企业开使用他的方式来做公益,而且做得相当有效果,比如说我们做的保姆学校,到现在为止已经有2.7万毕业生,很小的投资可以不断的自我滚动,越做越大。
既然有社会企业,当然就得有创业,社会企业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所以社会企业创业做还是不做,当然应该做。至于谁做是另外一个问题,做还是不做的角度我认为一定得做,而且多做,而且要做大,相信在中国社会企业,我们自称是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我们的社会企业都做不过别人,那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就变得不那么社会了。这个意义上说,我支持社会企业创业,该做,一定要做。
反方:袁岳:对社会企业的感慨!
零点研究集团董事长、零点青年公益创业发展中心理事长
我在1992年开始创业,我开始创业这个企业的时候有明确的社会目标,就是让中国的民意有渠道可以反映。创业22年来很明显的是我在做公司,这个社会上的公司,无论做保姆公司也好、贸易公司也好、调查公司也好、金融公司也好,其实每个公司都有社会的目的,如果利用商业的机制去实现这个目的,我称之为公司。如果你利用公益的机制实现它的目的,我称之为公益组织。所以尽管我在做零点创业的时候,我是有社会的目的,但非常明确,我做的是公司。
我后来专门做黑苹果的时候,我非常明确,我是用公平的方法实现社会公益,注册为公益组织,我也非常清楚这是一个公益组织。我的观点非常旗帜鲜明,社会企业基本上是一个时尚的概念,不是一个有真实最大社会价值的社会组织形式。如果具体到社会企业创业的角度来说,基本上是个误区,而不是代表真实有操作价值的现象,所以我在这个里面不是涉及到做还是不做的问题,我是基本否定的问题。
为什么?如果我们站在社会企业的角度来说,一个公益组织之所以能成立,能筹资,包括我们做筹资的晚会、拍卖的活动,之所以我们能获得,是因为我们要唤起人们对同一个社会问题的共鸣、共识和共同的情感,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资源的出资源。当你做一个公司的时候,出钱的动力就消失了。小额创业额尝试社会企业卖东西,他的日子更难,他有一个明确的诉求点,如果你作为一个公司,公司在人们看来,在商言商,一分钱一分货。
一个是公益组织,一个是商业组织,社会企业的观点之所以兴起,就是因为他们是比较成熟的社会,成熟的社会有两样成熟的东西,一个是成熟的商业组织,一个商业组织如果很成熟的话,他愿意再做一个公益组织,是很容易推动起来的,社会中也有很多成熟的公益组织,公益组织愿意做一个生意的话也可以投资兴起,而在中国恰恰这两个东西都不够,一个组织同时做两件事成功率几乎没有。我们既看到成功组织,也看到社会,很少看到真实的社会企业,或是很少的原因。
评论方:德凯(詹博凱)
价值中国智库秘书长、SECA 亚洲社会企业互助联盟创始人
我认为袁先生恐怕在发表评论的时候并没有做足功课,虽然我个人对于袁先生还是认可的,但是,对于袁先生的这段感言发表,确实不是足够有说服力。我认为对于一个名嘴而言,这其实也是常有的状况。
从袁先生风光带创业经历与背景中,我确实认为袁先生是一位非常直率的,特别是对于盈利与非盈利两件事情,就是一刀分,没有模糊地带,也就是在袁先生的世界中,这世界非黑即白。从为人来看,我其实非常喜欢这样的个性。
但是今天我们要谈的是,社会问题如果不特别定义一种创新的社会(型)企业模式来因应,那从袁先生的论点与角度就是完全交给公益组织来因应了。从上述的观点也可以很明确的佐证。故,我们看到袁先生说的:
一个公益组织之所以能成立,能筹资,包括我们做筹资的晚会、拍卖的活动,之所以我们能获得,是因为我们要唤起人们对同一个社会问题的共鸣、共识和共同的情感,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资源的出资源。
也就是,社会问题就是靠慈善经费来支持,如果是这样,那社会(公益)问题中需要有长期经营,并且需要带入绩效经营的,从现有的非盈利机构规定中,该怎么做?该由谁做?现有的NGO法规中,是否允许针对社会问题采取经营的方式,任其持续,并且发展?
换句话说,现有的NGO其实募款的挑战非常大,也面临大量人才欠缺,完全无法与商业环境下的企业进行竞争,这也就塑造了NGO体制、人才远远滞后的现状。如果正如袁先生所说,他个人也是一位热心公益的人,我倒是非常好奇,为什么他个人却不全身心的来投入公益组织呢?是不是代表,像袁先生这样一位名人,其实赚钱还是更重要的一件事情。又如果袁先生的志愿是赚钱摆第一位,那又请问,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该给【唯利是图】的企业(企业的经营者跟股东在本质上就极大不同,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股东们不会在乎企业价值,股东们只关心盈利与股价)来挑担子?还是交给那种只关心社会百姓、不关心自己钱包的公益人士?
如果不谈社会理念,有谁不是希望为自己多赚点钱,难道赚最多钱的人才应该做公益吗?还是不喜欢赚钱的人来做公益、来解决社会问题?还是,其实解决社会问题是政府,或者社会问题只是属于所谓的专家的事情?我个人对汤敏老师,还是比较敬佩的,纵观过去10年,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对社会做了许多的贡献,就体制与法规而言,友成基金属于非公募基金,并不能进行公募,同时是非盈利机构,换句话说,如果不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创业的话,友成基金会在扶贫上只能不断的募款了,不知道,如果让袁先生来帮友成基金会募款,是否可以借助袁先生昔日的光芒,为友成基金来添添光彩?
袁先生上述说的这段话,我也听的很晕了,就现行的公益组织(NGO非盈利政府组织)的法规,公募后所得款项,可以用来投资盈利事业吗?如果答案是的话,那就是一件更恐怖的事情了?
世界是缤纷多元的,社会问题向来是黑暗错综复杂的,很多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就能解决,例如贫穷,对于穷人来说,难道是今天捐一笔钱,明天他就能脱离贫穷?对于日渐夸大的贫富差距,是否是政府可以解决?如果是的话,还请教对策?真有政策,是否执行的下去?至于急难救助这类型的事情,那确实是NGO公益组织可以解决。
个人认为:谁对谁错都不重要,这世界逐渐扩大的许多危及部分弱势群体(甚至可能只是富人眼中的少部分人群)的事情,应该让谁来关注?SECA 希望可以号召更多的伙伴。世界会变的更美好,因为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