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熟悉=美(19)


第九章        艺术的分类

 

艺术可不可以分类,历史上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美学家及艺术理论家都主张艺术可以、并且应当分类,而且不同种类的艺术也有它不同的特征。但也有少数美学家主张艺术不能分类,例如克罗齐。

我是主张艺术可以、并且应该分类的,但在分类的时候,标准一定要统一;在一个层次的分类中,标准只能有一个,而不能有两个。而且,我们不宜为了分类而分类,每一种分类方法都应该有它的必要性。下面我们将艺术分类如下:

 

一、 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

一个最明显的分类方法就是按欣赏器官的不同把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前者如绘画、雕塑、建筑、舞蹈等,后者如音乐等。关于这两种艺术的区别,前人已经说了许多,我在这里不再重复。我想强调的是,这两种艺术之间的区别,不仅仅取决于欣赏器官的不同,而且还取决于观者在欣赏这两种艺术时所依赖的头脑潜意识中的“视觉定式”和“听觉定式”不一样。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两种定式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对审美的影响。

首先,两种定式的内容不一样。视觉艺术的“定式”是一些空间性的图形坐标(点、线、面、体),而听觉艺术的定式则不同,它主要是一些时间性的节奏和音调,由于人们头脑中关于听觉的定式主要是一些不断重复的声音和节奏,这就造成了一切音乐和歌曲(包括诗歌)的旋律都具有不断重复、反复咏唱的特点。相比之下,视觉艺术,如绘画和雕塑,一般来说是绝对忌讳各部分之间相互重复的。而假若某种视觉艺术,例如一群建筑物的各个部分之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重复,那么人们就往往爱说该建筑物表现出了一种音乐节奏感。

其次,视觉定式产生的时间是在5~10岁之间(所谓后天生成);而听觉定式至少有一部分在出生前就已经在头脑中生成了(所谓天生的)。

我们知道,胎儿在生长到5~6个月时,虽然无法产生视觉,却已经有听觉了。这时对它影响最大的是其母亲的心跳声及呼吸、步行等的节拍感,以及由于母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胎儿在白天听到各种各样的音响、在夜晚则相对安静,从而形成了较长时间跨度的节奏感。这些熟悉的声音和节奏感时间长了就会在胎儿头脑中生成定式。婴儿出生后,之所以在母亲胸怀里及晃动的摇篮中、特别是在有着重复旋律的催眠曲中能相对安静地睡觉,就是因为他这时能感觉到那些其在娘肚里就已经熟悉了的声音和节奏。由于这些声音、节奏和他头脑中的“定式”相同或相仿,他就感觉十分自在。另一方面,当婴儿听到异常的和其定式不相符合的声音时,他就会感到害怕,就会浑身一激灵,甚至哭起来。与之相对照,无论你拿多美丽的图画给婴儿看,他也不会感到愉悦;你拿多恐怖的图画给他看,他也不会被吓哭。这都是因为他头脑中还没有生成视觉方面的定式。

那些音乐世家中出生的儿童,由于他(她)们在娘肚子里就不断接受其父母亲在家中演奏的音乐的薰陶,大脑中生成了许多有关音乐方面的定式,因此,在出生后,他(她)们就要比那些非音乐世家出生的孩子有更多的音乐天赋(儿童期形成的定式和少年期、青年期形成的定式相比,对人的影响要强烈)。这就是为什么在艺术世家中,音乐世家要比绘画世家相对更多一些,而且音乐家平均来说要比画家、雕塑家等更早熟一些的根本原因。

欣赏视觉艺术所依赖的定式和欣赏听觉艺术所依赖的定式不仅其内容及生成的时间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其生成的方式也截然不同。视觉艺术的定式是靠大量统计平均数得出或概括得出,而听觉艺术的定式至少有一部分是靠母亲“灌输”得来的。虽然由于每位母亲的心跳、呼吸及走路的频率等都不完全一样,造成每个人的听觉定式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但同时,又由于整个人类的心跳、呼吸、走路的频率相差不多,因此每个人的听觉定式之间也都相关不多。总之,人们的听觉定式也像大多数视觉定式一样,既有相似的一面,又有相异的一面。

最后,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对人产生效果的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视觉艺术对观者的影响仅限于其眼前的视野,而听觉艺术对听者的影响则可以来自环绕听者前后左右的整个空间。而且,当观者不喜欢某个视觉艺术品时,他可以很容易地把头扭开或干脆闭上眼睛不看就行了;而当听者不喜欢某个听觉艺术品时,他却不太容易躲开(尤其在公共场合)。从这种意义上说,视觉艺术对人的影响基本上是自愿的,不带有强迫性,而听觉艺术对人的影响则相对带有一定的强迫性,或者是灌输性。而灌输能批量生产“受众”,由此我们也就可以明白,为何在听觉艺术领域中容易产生大量的歌迷、戏迷等等,而在视觉艺术中却很少产生大量的画迷、雕塑迷等。

二、实用艺术与观赏艺术

其次,我们可以按照一件艺术品是否具有实际使用价值来把艺术分为实用艺术和观赏艺术。不仅能使人在观看时产生美感,而且还对人有实际功用的艺术品,我们统称之为实用艺术。例如,一座好看的建筑物,一把漂亮的椅子,等等。仅能使人在观看时产生美感,除此之外对人没有任何实用功能的艺术,我们统称之为观赏艺术。例如一幅画、一首歌、一部小说或一部电影,等等。实际上,一般人平常所说的“艺术”大都是指观赏艺术。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观赏艺术是狭义的艺术,而实用艺术加上观赏艺术是广义的艺术。

实用艺术和观赏艺术的区别一目了然,在此我们不必再去深入分析讨论。这里只需指出一点,即在具体评价一件艺术品时,如果我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也就是分别从实用的角度或观赏的角度去看,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指着一件精致的、小巧的、有些像椅子的物品问我们:“你看这件工艺品美不美?”我们可能会回答说:“美!”但假如他不这么问,而是说:“这是我新买的一把椅子,你看它漂亮吗?”这时,我们在回答问题时,就不仅要看它外观美不美,而且在潜意识之中还要考虑它具不具备一把椅子的实际功能。只有在它实际具备一把椅子的功能,确实可以舒适地坐在上面,而且外观又确实好看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回答说:“它很漂亮。”否则我们就会回答说:“这怎么会是一把椅子呢,它只是一件工艺品,根本就不能坐。”总之,对同一件东西,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实用艺术或观赏艺术的角度)去观看,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不言自明的是,在评价一件实用艺术品时,我们第一位考虑的是它的实用效果,第二位才考虑它的审美效果;两者的考虑不是并重的。而在评价一件观赏艺术品时,我们则只考虑它的审美效果,而完全不去考虑它的实用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来说,一件实用艺术品随着人们的不断使用,它的陌生感将逐渐降低,而熟悉感将不断增强。直到有一天,它的陌生感完全没有了,它也就不再能使人产生美感了。换句话说,实用艺术品的美感是会逐渐消失的,被使用的频率越高,其美感消失得越快,并最终变成一件纯粹的实用物品(这种纯粹实用艺术品的外观仅对我们今后的定式生成产生影响)。而观赏艺术品,一般来说,能保持相对较长时间的陌生感,也就是美感。

最后,有一种特殊的实用艺术品,需要在这里做进一步的说明。和一般的情形恰好相反,这种特殊的实用艺术品的美感会逐渐增强,这就是大型建筑物。我们知道,一件东西能使我们产生美感,它对我们就必须是既陌生又熟悉的。因此,我们在制造实用艺术品时,总是努力使它看上去既陌生又熟悉。可惟独大型建筑物是一个例外。一个实用的大型建筑物(包括某些大型纪念性建筑物),只要它是陌生的,那么即使我们在初看到它时觉得它很丑,(例如,它本身很丑,或和其所处的环境很不协调,)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就会觉得它美了。例如,著名的巴黎埃菲尔铁塔及卢浮宫里的那个著名的玻璃金字塔,以及用各种“工厂管道”建成的乔治·蓬皮杜国家文化艺术中心,刚建成时,人们都觉得它们其丑无比,可过了一段时间后,人们又都觉得它们美了。这里的奥妙何在呢?其实道理也不复杂,原因就在于,当我们平时看到一幅画,或一件小物品很丑时,我们就会马上回避,不再去看它,这样它在我们的印象中就永远是丑的。可大型实用建筑物不是这样,它巨大无比,耸立在那里,我们或者每天上下班要路过它,或者我们经常要去这个建筑物中办事,或者虽然这个建筑物很丑,但我们为了去观赏它里面的丰富的艺术藏品而不得不去它那里。总之,假若我们无法回避它,被迫地不断去看它,时间久了,看惯了,它成了我们脑海中的一个“图式”,就不显得丑了;而且进一步地,该建筑物的外形本身,将会成为影响我们潜意识今后形成新定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我们不仅仅会“久看不知其丑”了,而且会越觉得它美了。许多建筑艺术大师是深谙此中道理的,因此他们在设计某个人们必须常见或常去的巨型建筑物时,例如博物馆、音乐堂之类,在保证其实用效果及建筑物自身安全系数的情况下,他们总是尽最大努力去追求其外观的陌生感,而不去过多地考虑那些常规的“定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用的巨型建筑物是越陌生越好,因为它迟早有一天会迫使人产生“熟悉”感的,也就是说,迟早有一天会使人觉得它美的。(但有些能使人产生有害联想的实用建筑物不在此例。例如,有的建筑师设计制造的废墟式建筑物,由于它能使人联想到地震、战争等,所以就永远不显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