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安全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者,我们必须尽职尽责,以“四个最严”作为食品安全的“防火墙”,落实“四有两责”(即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目前县级监管机构、人员面临问题和困难:技术支撑不够、资金短缺、装备差、基层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尴尬局面。
本次改革力度大,但资金却跟不上,硬件设施跟不上,开展工作困难大。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差,缺乏快检设施等设备,监管手段落后。人员少,监管面广,监管任务重也是最大的困难,曾经从事过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人又少,加上在人员配置上,出现“头重脚轻”的现象,基层所人少,局机关股室配备齐全,人员都足额配备,甚至超额配备,工作任务却大部分交与基层,加重了乡镇食品监管工作的推进难度。有许多人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说还是新手,业务不熟悉,现有少量快检设施不会使用,要让监管工作迅速走上正轨还需要一段时间。监管对象多而杂,监管底子不清,尤其是食品经营和小作坊、小餐饮,新开和关闭交替出现,更加重了底子不清问题。
二、县级食品安全现状及问题
县级食品生产经营点多面广、小而散,如某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过3600家,其中90%属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家食品生产企业中无一家大型企业,多数难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和市场准入资质,更谈不上符合GMP认证要求的企业。小作坊、小副食、小餐饮店、小摊贩无序发展,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进城打工存在着矛盾。
数量众多、布局分散。食品生产经营进入市场门槛低,多数事先不经许可,即行开办,加之经营人员的变动性和地点的不确定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的不足,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部分小作坊、副食店、餐馆环境差,设施残缺。消毒、防护措施落实差,食品贮存混乱。多数小餐馆无消毒设施或闲置不用。在食品的贮存中,生熟食品、食品与杂物混合存放的现象比较普遍,极易造成交叉污染。
无证经营监管困难。由于无证经营户多为家庭性质,经营规模小,环境差,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高标准、复杂性和从业人员普遍素质相对低的矛盾,不好办和不愿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交织存在,改革的频繁也加重了这一现象的存在。部分执法机构机关食堂无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食堂经营环境差,不主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加重食品执法环境的监管困难。
诚信体系不建全,行业自律尚未形成。一是食品经营服务诚信体系没有有效建立,失信企业惩戒措施缺乏,市场基本处于自发调节和盲目发展的状态。二是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缺乏有效管理,难以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
三、负有食品监管职能单位界限不清
这次改革,主要将食品监管进行整合,食药监部门主要增加三方面工作任务:一是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监管,这是一块全新的监管领域,由农业部门划转给我局。二是酒类监管,由商务部门划转。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由卫生部门划转。然而增加的这些工作职能和任务,而监管人员、监管需要的检验设施没有增加,并且监管的界限不清,如农贸市场内的猪肉等畜禽水产品的监管,与农业和畜牧部门、商务部门监督和管理界限不清。另外,在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小摊贩的管理仍然没有理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监督、管理界限的不清,导致监管工作开展不顺、任务加重、困难增加。
其次,局机关与站所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界限不清,工作推进不畅,主要表现在新开办食品经营户的评审和日常监管上。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些看法:以整合、统一、加强的态势抓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
1、利用商事登记平台分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档案。
利用商事登记服务平台,分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做到对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所登记各类证照信息有全方位的掌握。三局合一后行政审批股及驻政务中心窗口担负着全县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备案信息的统一办理录入。这对集中统一建立食品安全防范监管档案提供了全方位的基础信息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堂经营者的档案进行分类,将涉及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建立起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经营许可期限等内容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与注册登记窗口作好登记信息更新的相关对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方便股、所对整个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2、对食品安全防范重点采取区域化、痕迹化、常态化的监管态势。
按合并后“三局合一”的三定方案,基层6个所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担负着最前沿的重任,整合后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基层所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员的配备上要加大倾斜的力度。各所建立起本辖区内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档案及备案信息,并适时的与注册登记窗口、局食品安全监管股作好对接,达到对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准确明晰的掌握。按照划片包户、明确分工职责,每个所员必须对自己巡查分管的食品经营的户数、经营的项目、经营的情况做到清晰、明确的把控了解,各所在日常的巡查监管中构建起“痕迹化的监管档案”: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持有证照、是否按规定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是否落实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餐饮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使其食品经营者明晰自身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落实监管人员职责的到位情况。通过各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重点、突出问题或者是在监管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苗头事项,进行约谈;对违法情况进行严肃查处。
3、形成整治合力、齐抓共管,从严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利用食品药品监管稽查队的力量,结合现有的快速检测技术设备,深入扎实的开展好各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把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涉及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开展治理、整顿,做到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保证食品安全领域的“零死角”。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检查,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真实、可信、完善、动态的安全信息档案,达到从源头上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隐患的目的。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落实跟踪回访。对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针对不同的食品经营者实施不同的监管方法和监管频率,对市场巡查、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公示不合格食品信息,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和召回。对违法事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4、借力开展监管,延伸监管“触角”,牢固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为杜绝监管盲区、缺失区,做到监督职责无缺位,监管应急不懈怠、监督管理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不断链。要借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方力量,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紧盯食品安全隐患多发时段,对食堂、大规模聚餐、城乡结合部、偏边地段等重管片区的乡、村、学校等地方的监督管理。及时与乡镇食安办保持好联系协调沟通工作。还要充分发挥好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落实协管员的片区监管职责;同时调动起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作用,力求改变整治监管力量单薄的状态,以此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等多种有效途径。
5、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经营主体的自律自治。
利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巡查和专项检查的记录,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公示管理,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做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切实将失信违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和“一处违规,时时受制”的格局。
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有奖投诉举报。
充分发挥“12331”、“12315”、“1236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加大“12331”投诉举报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快速兑现有效举报奖金,为确保食品安全提拱有力的平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