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22枚奥运金牌的菲尔普斯会给安排个什么官?


 22枚奥运金牌的菲尔普斯会给安排个什么官?

作者:刘植荣

获22枚奥运金牌的菲尔普斯会给安排个什么官? - 刘植荣 - 刘植荣的博客 

美国游泳爱好者迈克尔•菲尔普斯当地时间2016年8月11日摘取奥运第22枚金牌,他在2004、2008、2012和当前正在举行的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共获得了26枚奖牌,成为奥运历史上获得奖牌最多的参赛选手,其中包括22枚金牌,2枚银牌和2枚铜牌。他还是男子个人混合泳、蝶泳三项世界纪录的保持者。有人会问,美国政府会给创造奥运会奇迹的菲尔普斯多少奖金呀?最起码也要给安排个部级干部吧?但从目前媒体公开的消息,美国没有任何一级政府给菲尔普斯奖钱、奖房或奖车,也没有给他安排干部职位的打算。

美国等世界很多国家没有体育运动总局,运动员多数是业余的,凭自己的爱好进行体育训练,赛前个人套腰包请个教练指导一下就上场了,得了奖牌政府也不会给他们发奖金。所以,在国外,运动员的成功与失败,都是个人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公众自然对运动员的议论就少些。

中国体育是举国体制,政府出血本培养和奖励运动员。业内人士保守估计,伦敦奥运会每位金牌得主可从政府那里得到的奖金超500万,堪比工薪阶层年收入的200倍。既然政府出钱培养、奖励运动员,那就动用了公共资源,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公众理所当然有对体育运动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为此,热议刘翔假摔也就不足为奇了。

笔者无意评论刘翔是真摔还是假摔,只想通过此事件说明,重奖不但在体育运动中,在经济活动中也未必是件好事。重奖是把双刃剑,运用不当会适得其反。

体育本来就是强身健体运动,奥运会就是个大party,世界各地的运动员们在一起fair play如果里面的商业色彩(有时也有政治色彩)太浓厚,那就背离了体育运动的宗旨,必然会被导演出一幕幕被公众耻笑的闹剧。

政府重奖运动员,会诱导运动员为金钱比赛。比赛时,几百万这个数字一直在运动员大脑里闪现,并与开豪车、住豪宅、娶美女、周游世界联系在一起,这必然要分散运动员的注意力。同时,巨额奖金也给运动员带来心理压力,精神过度紧张,很难正常发挥自己的竞技水平,比赛场上更容易失误、摔倒。

在企业管理上也是这个道理,天价奖金有时也起反作用,不但不利于企业效益的增长,反而会造成决策上的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

为了弄清奖励与绩效的关系,美国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利(Dan Ariely)曾专门做过一个实验。为节省实验经费,该实验在印度进行,因为1000美元对美国人来说微不足道,但对印度人来说就是一笔财富了。

实验就是6个游戏,这些游戏被设置成智力型、动手型和两者参半:1.游戏者把9块四分之一圆形的木楔子装进一个正方体容器;2.显示器上连续出现一组组的数字,游戏者按顺序记住这些数字;3.实验主持人读出一连串数字,突然停止,游戏者说出最后三个数字;4.在一块木板上刻出迷宫通道,通道上有几个陷阱,游戏者操纵两根平衡杆控制木板的倾斜度,让通道里的一个小球避开陷阱滚出通道;5.游戏者把网球投向远处的一个靶子(与飞镖相似),如果投中靶子中央,就能把网球粘住;6.在木制坡道上,游戏者操纵左右两个把柄,把一小球从坡脚推向坡顶。

游戏开始前,游戏者先掷骰子,骰子6个面上的代表奖金等级。骰子面朝上的点数为“1”,意味着选择了最低等级的奖励,每个游戏获得优秀成绩奖励4卢比,6个游戏都是优秀就得到24卢比的奖金,相当于一天的工资;良好奖励2卢比;良好以下无奖励。骰子面朝上的点数为“6”,意味着选择了最高等级的奖励,每个游戏获得优秀成绩奖励400卢比,6个游戏都是优秀就得到2400卢比的奖金,相当于5个月的工资;良好奖励200卢比,良好以下无奖励。其他奖励等级的奖金分配与此类似。

实验得出的结论是:奖金等级越低,游戏者的成绩越好;中等奖金比低等奖金产生的优秀率略低,但都在30%左右;最高等的奖金产生的优秀率还不及前两组的三分之一。

这个实验说明,企业高管的天价奖金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发展。这同体育比赛一样,在天价奖金的诱惑和压力下,高管们急功近利,失误更多,在众多选择项里只选择有利于自己获得奖金的选项,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例如,对于金融机构来讲,高管们为了在年底获得天价奖金,就要设法完成年度借贷指标。利欲熏心的高管们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有意淡化或隐瞒投资风险,设计出名目繁多的次级金融产品,甚至帮助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人造假获得一笔贷款。人们很容易借到钱,便纷纷炒作房地产,催生房地产泡沫,带来虚假繁荣,最后引发金融危机。美国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就是这么形成的。

经济上的错误决策带来的不良后果往往不会立即显现,它要潜伏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就好比向游泳池里倒入一桶墨水,整个游泳池的水的颜色不会立刻改变,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会改变。鉴于此,德国20104月宣布,将金融机构高管的责任追究期限由5年延长到10年,让他们彻底承担起做出损公肥私决策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奖励不是万能的,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重奖之下未必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