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对于供求关系产生作用所需要的约束条件


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曾将需求与价格的关系描述为:“当一物品的价格上升时,它的需求量减少。换句话说,如果生产者决定今天向市场投入比昨天更多的物品数量,那么,其他条件相等,这更多的数量只能以比昨天更低的价格被出售掉。”[1]萨缪尔森这一描述,就是构成西方经济学重要理论基础的需求向下倾斜规律。从这一规律在实践中的运用来看,由于其理论成立所需要的诸多约束条件,在实践中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性,从而使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在现实的经济实践中,并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规律。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格对于供求的影响取决于产品需求的饱和程度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萨缪尔森所描述的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当商品的价格出现下跌时,商品的需求会相应的增加;反之,当商品的价格上涨时,商品的需求会相应地减少。从实践中来看,商品价格对于市场需求所产生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需求饱和度的制约。具体言之,当市场需求总量没有饱和的时候,价格的上涨就不一定会导致需求的下降;而当需求呈刚性特征并且已经饱和的条件下,产品价格的下跌也不一定会引导新的需求。就此而言,虽然理论上商品的需求与价格之间呈现反比例的变动关系,但是,从实践中来看,这种变动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该种商品市场需求饱和度的影响。不考虑市场需求饱和度对于商品需求的影响因素,单纯地认为商品价格下跌就一定导致商品需求增加,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论推断。因为,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主体对于任何商品的需求都存在一个数量界限,理论上而言,从市场对于有形的物质产品需求和无形的精神产品需求来看,在人类基本生存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人类对于无形的精神产品的需求空间要远远大于对于有形的物质产品需求空间。就此而言,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在经济运行过程的运用将面临较多的条件约束。
(二)价格对于供求的影响受制于市场主体收入水平的制约
一般来说,在市场主体收入水平一定并且商品消费可替代性较强的条件下,一种商品价格的下跌,会使市场主体减少价格相对较高的商品消费,而增加对于价格下跌的商品的消费,由此使商品需求呈现理论上所描述的向下倾斜的运动轨迹。从经济实践中来看,这种商品需求向下倾斜规律,不但受制于市场主体对于商品需求的饱和程度影响,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主体收入水平的影响。从实践中来看,市场主体的收入水平一般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因此,在市场主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影响下,商品价格的上涨,并不会导致市场主体对于商品需求的下降。由此可见,在市场主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影响下,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并不一定成立。
   ( 三)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在实践中的运用受制于市场需求种类的约束

如前所述,对于商品的消费需求而言,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发生作用既受到需求饱和程度的影响,也受到市场主体收入水平的影响。而从生产和投机性需求来看,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对于生产和投机性需求的影响,则呈现出完全相反的作用。首先,就生产性需求而言,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下,商品的生产成本会相应增加,此时决定商品生产者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条件下是否继续加大原材料购买数量的关键因素,不在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而在于其能否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转嫁出去。一般而言,在商品需求存在较大刚性约束和商品供给存在较大技术壁垒的条件下,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不会导致商品生产者减少对于原材料的购买。其次,从虚拟经济领域投机性需求来看,在虚拟市场没有建立稳定的“分红派现”投资回报机制条件下,受预期心理影响,一些市场投机者往往根据“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投资法则,运用“击鼓传花”的手法去投机虚拟产品,在此背景下,需求向下倾斜规律正好出现了与其理论相反的运行轨迹,其主要表现为:虚拟产品投资者,多数愿意买入价格上涨的虚拟产品,而卖出价格下跌的虚拟产品。当然,这种投机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拟产品投资者在某一时点对于虚拟产品的投资选择,其并不包含在稳定的“分工派现”机制作用下虚拟产品投资者在虚拟产品价格下跌到价值中枢之下所做出的逢低吸呐行为。因此,在市场经济实践中,需求向下倾斜规律能否产生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需求最终目的的约束。换而言之,在投机性需求作用下,需求向下倾斜规律呈现出相反的变化。在生产性需求作用下,需求向下倾斜规律能否发生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的盈利预期,这种盈利预期主要取决于商品生产的价格转嫁能力。



[1]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2版),103 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