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上交5500万廉政金,也太幽默了


巨贪上交5500万廉政金,也太幽默了

今日《新华网》一篇题为《贵州一贪官怕暴露交5500万廉政金老家地窖藏2千万》的文章报道,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从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笔583万元,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

呵呵,又出来一名将“廉政金”当作遮羞布的官员。笔者多年前在《县委书记受贿1575次,“廉政账户”成遮羞布》一文中,曾介绍过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他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先后一千五百七十五次受贿,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与洪金洲如出一辙的是,李荫奎在确保妻子、孩子名下均无大额财产之后,多次上缴“廉政账户”资金,共计639800元,然后在面对办案人员时竟大言不惭地声称:“你们查吧,家庭情况可以说明我的问题。面对金钱诱惑,我抵抗住了。但碍于人情,也收下了一些钱,我都上缴廉政账户了。”

要说这个洪金洲,虽然职务不高,却也绝对是个人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超越了正常的升迁路。洪金洲从“副科级”到“副厅级”用了16年,四年升一次就已经令人羡慕了,而他在没有担任县级市“一把手”的情况下,就直接成为黔东南州的政协副主席,升为副厅级,这就有点“超常规”了。

二是“边腐边升”。媒体披露,洪金洲从黔东南州镇远县建设局局长一路升迁至黔东南州副州长、凯里市市长这16年间,一直在受贿,即使在京参加市长培训期间,也多次收受贿金。而这样的人却不断被提拔,是典型的“边腐边升”。

三是职务不高,“捞钱”不少。洪金洲仅仅是一名挂了个副州长头衔的县级市市长,竟然也能收到7000多万的“好处费”,如果不是“经营”手中权力的高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四是小官也能“攀高枝”。洪金洲被查相当有戏剧性。2013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接受中纪委调查,洪金洲随即被供出,中纪委曾介入此案。有媒体披露,洪金洲曾向刘铁男送过100万,以换得投资总额100亿元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清江电厂项目能够通过审批。

当然,具备洪金洲以上四大特点的贪官,在中国应该不是“稀罕物”,但如此“大手笔”地主动向财政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就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洪金洲绝对是“中国第一”,肯定也是“世界第一”。

10天前,洪金洲曾经的直接领导,于2005年7月至2012年7月曾任黔东南州委书记、凯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落马”前已晋升为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的廖少华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廖少华案”也再次引发社会对官场“两面人”的热议。笔者在《被查官员哪个不是“双面人”?》一文中就介绍过廖少华作为“双面人”的一些事,如不断提醒领导干部要坚守“三道防线”、“廉政五关”,甚至还和与会人员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有次还带上官员配偶。廖少华的表演能力,应该不比奥斯卡那些走红毯的演员逊色。

笔者一直不太相信那些在廉政问题上善于“作秀”的官员会真的廉洁,甚至认为他们创新性地“作秀”,只是为了更好地掩盖自己的贪腐行为。这就犹如贪官更喜欢在台上给下属讲廉政一样,以为这样就可以将自己树立成廉洁奉公的形象,可以蒙蔽反腐机构的眼睛,其实这仅仅是另一种“皇帝的新衣”而已。

就“廉政金”问题,笔者一直感觉不可思议。一些官员向“廉政账户”汇入小额礼金倒是可以理解,但如李荫奎几十万、洪金洲几千万地打入,就明显作秀了。这么多的钱,送钱的明显是行贿,作为官员理应严词拒绝,而不是在对方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导致自己涉嫌受贿后再主动上缴。此次“廉政金”是否应纳入洪金洲涉案金额成为此案焦点,从侧面也反映出这种“作秀”是掩耳盗铃。

洪金洲一面向财政上交巨额“廉政金”,一面在老家地窖里藏钱2千万(窖藏赃款),这种“双面人”的角色转换能力绝不亚于廖少华。而将5500万元“廉政金”,与地窖藏2000万赃款相比,那绝对是个超级幽默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