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局2014年文化产业统计介绍
(2015年3月25日永州局来邵阳的交流)
2014年邵阳市统计局社会科写作分析12篇,其中:市委采用2篇,省局采用3篇,国家采用6篇:中国妇女报1篇,中国信息报2篇,国家统计局网站3篇。社会科写作信息7篇,省局采用5篇。2014年度,国家级别采用的分析、省局采用的信息,社会科篇数占邵阳市统计局多半。文化产业统计介绍如下:
1、召开会议、学习制度。
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全市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及年报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易安国同志、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红专同志分别做了重要指示,统计局社会科就统计业务进行了辅导,认真组织学习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试行)》、《湖南省文化产业统计实施方案》。同时,由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联合下发了《邵阳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及年报工作实施办法》。
2、确保经费、强化基础。
市局明确了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红专同志专门分管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明确社会科副科长谭玲同志具体承担,并争取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开展状况,并与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工商局、旅游局、税务局等8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全部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担人,争取了工作经费。各部门都能积极配合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基础数据,行业基础数据扎实。
全市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会议后,新邵县局及时联合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小凌为小组长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县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对承担文化产业统计任务的相关单位,细化了责任,明确了职责分工,有效提高各单位执行力。邵阳县坚持4项制度,确保文化统计工作卓有成效:统计评比奖励制度、统计测试制度、统计分析交流制度、统计工作检查制度。双清区针对各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对文化产业“零”知识的现状,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印发文化产业统计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其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全区文化产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狠抓业务、核实数据。
报表方面,2014年做了四件事:一是积极参与三经普全过程,及早介入并参与普查单位的摸底核查工作。二是做好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审核工作,确保了文化产业统计单位应统尽统。三是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评估认定工作。四是做好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的定期维护。
在法人单位年报中,各县市区及时收集报表,审核数据质量,并建立档案,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在增加值测算中,及时发现以往年度存在的问题,并认真纠正,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认真加强审核评估,确保与往年数据的衔接,与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相符。
2015年,将利用三经普做好文化产业统计资料采集和加工整理工作, 依据普查和核算方法,认真核算、评估增加值结果,确保省市县三级数据衔接。
4、写好分析、尽心服务。
完成统计分析《邵阳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把文化产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进行分析,通过横向纵向比较,找出问题和差距,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得到领导的认可。
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统计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文化产业规划提供数据。参与文化产业规划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