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泉控股查封方正证券账户并非绝佳方式


    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政泉控股)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17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17个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冻结自有资金17.73亿元,影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

  二级市场也作出快速反应,一月5日方正证券领跌券商板块,一度大跌接近8%,6日继续大跌3%左右,作为一家具有负面消息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逢高减仓是情理之中,而且在新的退市制度下,被证监会认定具有重大信息违规披露还将被暂停上市,就目前来看,方正证券是没有发现信息违规披露,但是账户被查封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现在市场杠杆资金异常活跃,融资利息成为券商收入重要来源,在14年12月媒体一度报道券商两融收益日赚2亿元,如果账户被查封,资金被冻结,方正证券两融收益可能会出现大降,甚至处于停顿。这对业绩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券商的信誉对保荐收益影响也是不可低估,14年三季度方正证券投行收入出现大增,有媒体报导公司投行收入大增90%,现在中国股市尚有超过600家公司等着上市,保荐收入对券商来说依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如果两家股东之争影响高层和保荐人员稳定,这对保荐收入是有极大影响的,因为项目保荐一方面依靠项目储存,一方面有赖于人脉关系,其次待上市公司选择保荐券商也会选择声誉良好管理层稳定的券商,以免上市进程受到意外影响而阻滞。如果方正证券延续两大股东争吵,势必影响待上市公司的选择。
 三是现在股市总体而言出于牛市氛围,作为自营部门是赚钱的良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一旦账户被查封,影响自营部门投资行为,对券商业绩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同时自营部门投资行为受到影响,可能会导致优秀投资人才流失,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笔者认为政泉控股查封方正证券所有银行账户冻结17亿元资金的行为值得商榷,正如方正证券公告那样“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账户查封,影响公司正常营运,业绩下降,股价下跌,不仅有损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持股市值,蒙受巨大损失,同时政泉控股作为二股东,持有近20亿股,股价下跌,损失也是不是小数,查封账户是一种损人八百损己一千的做法,或许政泉控股谋求的是一种长线收益,短期损失可以弥补,但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就截然不同了,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从这个方面来说,二级市场投资者成为两家股东争斗的牺牲品,是显得非常无辜的,这个损失该由方正集团承担,还是该由政泉控股赔偿,还是该由方正证券补偿,从现有法律来看,笔者还真是找不到答案。
 但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两家股东权力之争,不能伤及无辜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伤及了投资者利益,总要有一方给与补偿,否则就有违市场三公原则。换一个角度说,二级市场投资者不能够成为两家股东权力之争的牺牲品。
    笔者建议,政泉控股改变查封账户的做法,账户可以冻结,但冻结不能影响公司运营,可以参照封闭式基金的做法,账户可以正常使用,但不能大额提现,防止资金被抽离,这样政泉控股也可以放心,公司影响也降到最低,同时笔者还是希望证监会尽快介入两家股东之争,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尽量减少投资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