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氏律师设计的中国人民民主权力体系是对当代未来中国国家权力运行与发展的新型探索成果之一,是世界新型权力体系之一,是龙氏理论科学与实践的成果之一;
龙氏律师之人民民主权力理论体系属龙法治律师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建设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也属走龙法治律师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建设道路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中国中华法系理论体系的基石之一;
龙氏律师之人民民主权力理论体系是一个新型国家权力架构,是依据中国的现实国情、中华民族的气派和风格、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等的基础上,结合龙氏律师个人的政治与社会理想,以无比的勇气和智慧,开创了一个新型的、暂进式“三三制”国家权力结构模式(含静态版和动态版)。......
龙氏律师之人民民主权力理论体系其目的就是要在当代未来中国确立一个积极健康有效规范科学的国家权力运行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等问题,解决资源的稀缺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同时实现人与政治、社会、制度及人与自然的科学发展的问题,同时形成和确立中国中华法系......
龙氏律师之人民民主权力理论体系,核心是人民民主;关键是尊重党的指导;方向是公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内容是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时间是15年至30年,至少不能少于10年,最长不能超过50年,绝对不能超过80年;分三个层次,七个步骤;......
龙氏律师之中国人民民主权力体系理论开创于1992年,虽说不上是什么天才设计,但确确实实提供了一条中国国家政治与社会发展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附录:龙氏律师之《人民民主权力体系理论之设计理念体系》:(略)
附:㈠1999年曾寄予“中共中央党校负责人”收的文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