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背后暗藏三大玄机?


  国务院近日正式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通知,中国首项存款保险制度有望近期出台。根据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最高赔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保险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存款保险是指银行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费,为特定范围存款账户购买保险。一旦银行面临破产倒闭,将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存款者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据悉,中国的赔付限在初始设定为50万元左右,已覆盖了90%以上储户的利益。这相当于人均GDP13倍(国际上一般是3-5倍),大大高于国际水平,可以对存款人的利益给予充分的保护。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奇怪,银行会倒闭吗?笔者认为,在经济金融稳定的情况下,银行倒闭的可能性相对有限。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时,每年银行倒闭率只占总数的2%。但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倒闭了近500家银行。再看中国,上世纪90年代海南房地产泡沫破裂,也使个别地方中小银行出现大量坏账,发生挤兑潮,最终难逃倒闭的结局。

数据还显示,2013年末银行业存款总额107万亿,若以国际上较低的保险费率0.05%作为中国平均保险费率,2013年银行业需缴纳存款保险费535亿元,这将使银行业净利润增速下降近3个百分点。在整个银行业利润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3个百分点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那么管理层此时出台存款保险制度,究竟用意如何呢?

首先,推出存款保险制度,这就意味着银行可以进入破产程序,中央政府不会再为其坏账而兜底。这就反映了二个问题:一方面给那些热衷于靠垄断利差赚取暴利的大中型银行敲响了警钟。过去银行业大肆信贷扩张,而在风险控制方面却无所顾忌,反正出现不良贷款皆由国家来扛。而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已明示了中央政府不会再为银行的任何行为而做隐性担保。以后银行业在贷款方面将更加趋于谨慎。

另一方面,受经济增长放缓、产业结构调整、民间借贷等因素影响,信用风险加大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的银行业在2014年第二季度,不良率为1.08%,为十年间首次突破1%。银监会1115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7669亿,较上季末增加725亿,增加速度创2005年以来新高。这也是不良贷款连续第十二个季度上升。存款保险制度此时推出,就意味着中央政府更不愿意为银行过去的不良扩张行为埋单。

此外,为达到防止挤兑、稳定金融体系的目的,各国对各类存款往往采取“广覆盖”原则,同时,设定较高的存款保险限额,使大多数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实行限额赔付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设定存款保险限额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当银行经营失败时,在确保绝大多数存款人得到完全保护的前提下,在金融机构股东和管理者出局后,让大额存款人也承担一定风险,大额存款人也就有了动力监督银行的经营行为。

再者,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为民营银行在年底推出奠定基础,当然也是为了让长期徘徊在金融体系内的存量资金更好的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一方面,今年底或明年初,首批民营银行将被获准开业,决策层此举是希望民营银行能弥补国有银行的短板,更好的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所以现在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正逢其时。因为保障广大储户在民营银行里面的存款安全乃是第一要务。

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将使银行业净利润增速下降近3个百分点。这在整个银行业利润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意味着银行业要么走中间业务(或者金融创新),要么将更多的眼光投向中小微企业,因为相对于个人房贷来说,将贷款投给中小微企业,银行可以拥有更多的利润空间,而且贷款时间长度也远比个人房贷要短得多。

最后,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将更加有利于金融改革。尽管中国经济处于调整期,但从增速方面来讲,仍在全球一枝独秀。现在我国的高层意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道路,但是人民币国际化则必须推动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对外开放政策,而要推动这些金融改革,存款保险制度将是迈不过去的坎。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做好了,银行退出机制完善了,那么接下去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才能稳步进行下去。

决策层在国内经济出现深度调整,银行不良贷款率逐步上升的当下,此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颇耐人寻味。这一方面说明了,政府不会再为银行之前或者将来的不良贷款买单,未来银行在经营方面要更趋谨慎,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逼迫信贷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而实体经济稳定了,中国经济下滑趋势也将扭转。此外,国内金融改革正在推进之中,而存款保险制度、银行退出机制等则是后续一系金融改革的基石,所以决策层此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也应在意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