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农村的环境保护制度


 纵观各国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防治,都是运用法律和制度手段,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生态环保政策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政策,强调生态环境措施的多样性、创新性和灵活性。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或者即使产生也可以采取治理措施把问题减少到最小限度,需要政府一系列的法律保障和制度设计。首先,要建立健全与农村生态环保有关的法规,切实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清洁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加快制定《自然资源法》、《防治沙漠化》、《有机废弃物排放法》等与农村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并严格执行,在宏观政策层面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建立公共政策农村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从政策源头上把关,控制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第三,建立综合决策和协调机制,把农村生态环保的内容切实纳入国民经济整体战略规划和各级政府计划中,加强集成。第四,制定国家“十一五”农村生态环保专项规划,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第五,建立对农村和农村经济的绿色统计及审计制度,改变过去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的评价方法,开展绿色经济核算,扣除农业资源和农村环境损耗。第六,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以解决农村自身难以消除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利用各种手段激发农村生态环保的内在动力。第七,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制度,如积极运用环境资源税、公共财政、财政补贴、低息贷款等经济手段建立国家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抵押返还制度、环境损害责任保护制度、垃圾处理转移支付等制度,控制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过程中污染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第八,科学地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的安全体系,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灾害的应急能力,减轻灾难的损失。为此,尽快建立健全国家和区域两个层次的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监测和评估系统以及预警和应急系统。 

(四)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对于 国农村生态环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科技的发展,可以为缓解资源短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效的手段,并且生态环境资源问题也是科技问题,今后许多生态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将更依赖于科技的发展。 国农村生态环境科技的发展战略思路应以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指导,以解决 国农村生态环境中的重大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基本出发点,以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区域和系统的综合防治为重点,通过自主创新与综合集成研究,建立与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并符合 国国情的生态环境科学理论和技术体系,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当前,尤为迫切的是,通过科技进步相对减少农业经济增长对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需求,用现代科技克服农村生态环境在协调发展中的限制因素,减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过载压力,形成或再造新的环境承载力。同时,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积极推广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施肥和施药新技术,提高化肥和农药的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大力推广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加强生物防治技术,逐步形成高效益、低成本、无公害的综合防治系统。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玉米秸秆养牛、养羊过腹还田技术和秸秆种植菇类技术。大力开发适合农村污染物控制的生态技术。大力加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改进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支持,全面形成保障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的科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