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口红利谁得谁失看城镇化取向问题


 
                              
      从人口红利谁得谁失看城镇化取向问题
 
 
 
所谓人口红利,实质是部分学者将人口年龄结构按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划分,不分年龄构成比指标使用前提条件(请参见“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合理转化问题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2,N0.1;也见“Reexamining China’s Demographic Transition and Age Structure”,《China Economist》Vol.7,N0.4,2012就以年龄构成比标,误把一个相对过剩人口年龄结构转化过程中,某一阶段极为有限的部分侧面,所映现出的劳动年龄人口过度剩余所占份额现象,偏颇地认为是“人口红利”期。这种认识实质是对未实施计划生育时期,高生育水平下盲目高出生所产生的那部分年龄结构,以“人口红利”期来加以肯定,而这种肯定自然也是对实施计划生育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否定。实践表明:这种人口红利,只不过是在不合理分配体制,缺乏相应制度安排或有效监督下,把城镇化中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劳动者,日趋加剧的就业难与就业竞争,转化成可雇用更加廉价劳动力,可对其创造的剩余价值,进行更多剥夺内涵的“体面”表述而已。因此,从社会管理的政府、资方与劳动者这三方的不同角度,对相对过剩人口下的劳动力价值取向的认识,其结论当然也就大不一样。
政府只要从科学发展战略与执政为民的角度认识,必认为相对过剩人口对发展存在着巨大潜在压力和消极作用,即不利于不断稳定、高效发展经济,不利于不断提高就业水平,不利于不断提高整体人均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速改善民生与可持续发展。因此,解决相对过剩人口的过程,势必都是减轻人口压力与消极作用,而有利发展的过程,这才是不同概念与截然不同认识的人口红利,这种人口红利故可称是与日俱增的过程。
资方则认为相对过剩人口形成的过剩产业后备军,不仅有利资方低成本选择劳动力的余地,而且还能低成本地满足旧生产部门随时扩大生产规模需要,以及满足因发展而形成的新兴产业需要。不仅所付代价低,而且随时可以更换更有利的他人顶替,故可谓是人口红利。
劳动者则认为除稀缺人才外,潜在失业的劳动力后备军,因相对过剩愈严重,则就业也愈加艰难。无论是在民营企业,还是在公权力不能得以有效制约,或将公权利作为私有“资本”来行使的“国有资本”企业,对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夺,不同资本形态都已达相当程度。因此,对从农村进城的劳动者来说,尽管收入要较在农村务农要高得多,但从其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付出,与城市的市民相比,显然就不能称是“人口红利”。诸如与当地城市的市民相比,几乎为零的相关“农民工”住房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医疗与社会保障问题等,甚至至今仍存在的少数到年底还要讨“血汗的工钱”现象,你能说“人口红利”农民工有份?你能说这些居住在城市满半年,统计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工,就是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的表征?有人说这是中国“特色”城镇化,我说这是以“特色”扭曲城镇化!